ANDYMIO:
法規?
對自己有利時才跟人說法規,對自己不利就說違法,是吧?
爭權益是一回事,挑戰權利又是另一回事了。
不該無限上綱,那只是突顯自己無知又無理取鬧,在事情變成這樣之前
不是沒有給他可行的路走,但無視規定一直頂撞的行為,能夠說是正確嗎?
然後再告訴大家說他是個好警察?! 這跟殺了人的死小孩父母說他家的小孩
很乖不是一樣的事。
其實看到今天為止,對於版主的一些理念,完全無法認同,很多事不該混為一談
警消人員很辛苦大家都知道,但...從事其他的職業的人就不辛苦了嗎?
有些權益是該被尊重,但過度的解釋就只是亂搞而已,這麼說吧..
今天爭了髮禁,明天換組工會,後天是不是要用罷工來換加薪?然後最後乾脆畫地盤
當合法流氓是吧?每個居民都要繳保護費,要不然會被警察整天的問候,別懷疑,這
種鳥事不是沒發生過,就算在現今仍然是進行式,就在最進步的歐美國家...
只能說...如果不願意遵守規定跟法律,請轉途趁少年。
12-17 20:19
NISIN:
籠鳥認為飛翔是一種病啊
12-17 21:22
NISIN:
另外我本來就是主張組工會爭取權益的,你似乎誤會了什麼喔。
12-17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