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在對岸某個網站的發文,我快笑倒了
以下轉自新浪:
金閃閃輸給土狼的原因是金閃閃穿著皮鞋機動力沒土狼的球鞋靠譜。
本來兩邊都是半吊嗓子,由於機動力的差距,土狼略勝一籌。
結果導致金閃閃連Ea都來不及用就被土狼砍了。
金閃閃,你看看你,你看看你。穿皮鞋打架,看起來是很帥,輸了活該不是嗎。 。
土狼之球鞋(PS:阿迪王指的是大陸運動鞋品牌)
看到沒,有球鞋動作炫酷多了
金閃閃之皮鞋
穿皮鞋就站著不怎麼動。
我該說些什麼。
看金閃閃整個過程都沒怎麼動,土狼拼命在跑。
本來金閃閃要是穿球鞋或者運動鞋,他拿出Ea的時候往後跳說不定土狼砍不到他。
看他一動不動我都替他捉急。
你們以後打架要選好鞋子,或者不要像金閃閃一樣心疼皮鞋,儘管跑,性命比鞋子值錢。皮鞋破了可以再買,命丟了可真的沒辦法了。留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如果我面對的是其他servant,就算造出這種世界我也無法與其對抗。
就算擁有偽阿迪王
也無法對抗擁有大牌球鞋的對手
但是如果對手是你
更早準備好球鞋的我
就能領先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