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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H】Vampire Hunter巴哈公會規範

作者:千年の孤独月│2015-01-23 15:50:43│巴幣:56│人氣:444
關於巴哈公會交流平台

     ○巴哈公會主要為提供習慣使用巴哈姆特的玩家所設置的交流與資訊平台,若公會與本網的資訊有衝突時,一律依官網為主。

   ●入會說明:
    角色登入成功後,官方負責人會將主要使用巴哈姆特放置作品的玩家名單給予本企劃巴哈姆特公會負責人;玩家只要於本企劃巴哈公會按下『我要加入』,並於自我介紹中填入與角色卡上符合的角色名稱、學號後,本企劃的公會負責人便會允許加入公會。

  ○會員規範:
    違反者本企劃的公會負責人會先私下給予警告,記滿三支警告本企劃公會負責人有權予以將違反者從本企劃剔除。

   基本規範:
    1.這是普遍級公會,要發有關R18、腐向等串請先標記【R18/慎入】或者是【腐向/慎入】
    2.開玩笑記得適可而止,不要起爭議。
    3.有任何問題請立即與本企劃公會負責人反映。

   進階規範:
    除基本規範外,其餘規定均依本官網規定為主。 

 
  ●叭拉相關規範:
     違反以下規範者將討論串或留言刪除,並予以警告一支。

    (一)禁止之言語:
      1.不得於本企劃公會對他人或他公會作人身攻擊、毀謗、侮辱。
      2.不得使用不雅字眼,粗俗言語,猥瑣字彙。
      (※含注音文之粗話,也禁止出現。)
      3.不得於公會討論政治相關議題。
      4.不得於公會公開徵友,以及未經本企劃公會負責人同意發佈任何私人之身分資訊,造成他人困擾。
      (※例如未經同意公開他人之電話、身分證、帳號密碼、臉書...等侵犯他人隱私之資料。)
      5.不得於公會發佈私人廣告訊息。
      6.嚴禁洗版。

    (二)連結規定:
      1.不得張貼任何廣告連結。
      2.不得張貼任何釣魚網站,或含有病毒的連結。
      (※如叭拉只貼上網站連結,無先附上網站描述之文字,一律算釣魚。)
      3.不得張貼任何有關交友之網站,與數字網之連結。

    (三)貼圖/文規定:
      1.張貼任何非普遍級之貼圖請在先標記【R18/慎入】,如是腐向請TAG【腐向/慎入】
      2.圖/文不出於己手者,請註明來源。
       (這很重要,要尊重作者。)
      3.不得張貼具有政治意味、政治人物之貼圖。
      4.若要分享本企劃之創作作品,只限放置於巴哈小屋的創作,放置於其它平台者,請以本網回報。

    (四)討論串規範

      1.所有發佈之內容需遵循巴哈姆特站規規範。
      2.開任何串前務必加上註記,如:【交流串】、【分享】、【詢問】等。



   ○貢獻值與稱號問題:
     1.公會的貢獻值與本企劃創作的貢獻點數不同,不會算在一塊。
     (就算在公會沒有任何貢獻值,但只要有任務創作便有貢獻點數,因此也不會被從本企劃除名。)

      *公會貢獻值依巴哈姆特站規規定,只要在公會裡發叭啦、留言,貢獻度就+10,單日最高為300。

     2.貢獻值查看:
       點選公會首頁右上角成員名單即可查看。

     3.等級與稱號問題:
      (1.)除本企劃公會負責人外,其餘成員等級一律從0等開始。
      (2.)貢獻值達2000與2000的倍數(即4000、6000......以此類推),便可升級1等。
        *如發現本企劃公會負責人未給予升等,請立即與本企畫公會負責人聯絡。
      (3.)每10等可向本企劃公會負責人申請修改稱號。
        *稱號列表如下,OOO的部分申請人可自己加入想要的詞彙。
         >10等→手滑的OOO
         >20等→勤勞的OOO
         >30等→赤裸的OOO
         >40等→福音的OOO
         >50等→邁入半神的OOO
         >60等→大刀的OOO
         >70等→軟綿綿的OOO
         >80等→鋼鐵的OOO
         >90等→至尊的OOO
         >99等→神境界的OOO
        *每次申請修改稱號可獲得1000G貢獻度獎勵。(使用巴哈姆特玩家特有獎勵,噗浪玩家則會以BZ小活動方式給予使用噗浪玩家額外獎勵。)

        (4.)若本企劃公會負責人有向公會成員請求協助(如:刊版圖、尋找公會BUG、檢舉違規者等),而成員給予協助者,本企劃公會負責人會給予該協助成員直接提升3等等級做為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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