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18大黃蜂家族在二十一世紀的現代,無疑是美國海軍最為倚重之打擊武力,但凡空優、對地、電戰一手包辦,堪稱最為優秀的多面手,在EA-6B退役後,將成為美國海軍航艦戰鬥群中,唯一的戰鬥機、攻擊機。
而這款統一甲板的優秀戰機前身並非一款艦載機,乃是諾斯洛普在一九七零年代初,參與LWF(輕型戰機案),具備優秀機動能力的戰機:YF-17。
(P-530構型早期刑事,可看到進氣口還有衝壓錐)
YF-17最早可追溯到一九六零年代中的F-5家族,由於F-5的成功,諾斯洛普持續發展此一構型,先後經歷放大主翼面積與翼前緣延伸板、將低單翼改為高翼、改渦輪噴射引擎為渦輪扇葉引擎等變革,在一九七零年推出P-530,此一構型後續又演變為專門參與LWF案的P-600,即YF-17。
(YF-17高攻角性能不俗,甚至可做出眼鏡蛇機動,但美國空軍認為YF-16機動性更佳、成本更低廉,故而採用後者)
LWF案後因涵蓋許多北約國家的戰機汰換案及戰機需求增多改名為ACF案(空戰戰鬥機計畫),並在一九七五年由通用動力的F-16奪下勝利,落敗的YF-17本該在此畫下故事句點,但迫於國會壓力同意採用ACF案勝出者為F-14低端輔助戰機的海軍,在此時捅了空軍 一刀,也為YF-17畫開一條生路,海軍選擇YF-17的艦載型為F-14低端輔助戰機。
諾斯洛普並無設計艦載機經驗,故艦載型是與麥克唐納‧道格拉斯(下稱麥道)合作,並以後者為主承包商,艦載型YF-17----F-18服役後也就成了麥道的產品。
一九八零年代末,美軍本進行A-12/NATF兩個計畫,前者為攻擊機,後者為空軍ATF案勝出者的艦載版。
(因預算問題遭到刪除的A-12復仇者二式)
但冷戰結束後,各類預算大砍,兩個計畫都告吹,海軍改進行下一代的A/F-X計畫,而在該計畫有成品可服役前,海軍需要一款戰機取代老舊的A-6。
(F/A-18E/F,物美價廉......跟F-14超級雄貓21D比起來)
這計畫正是F/A-18E/F,超級大黃蜂。
格魯曼雖推出超級雄貓21方案,強化多功能,但海軍追求的是廉價、低成本,可變翼的F-14維護成本顯然比超級大黃蜂貴上許多,而不被採納。
而後A/F-X案也被迫取消、併入JSF案中,超級大黃蜂便成為JSF案艦載機服役前最重要的多功能戰機,海軍對其寄予厚望。
F/A-18E/F發展期間,麥道因JSF案失利遭到波音併吞,大黃蜂家族至此變成波音的產品,而超級大黃蜂未因麥道遭到併吞而延緩開發,仍在預定期限服役,成為二十一世紀美國海軍最重要的打擊力量,在二零零六年F-14退役後,超級大黃蜂便一肩扛起艦隊防空、對地打擊等重擔,成為F-35C服役前至關重要的先進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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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原本是一個小短篇而已,沒想到一打就八百字,乾脆PO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