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昨天一天的驚慌和憤怒,今天大家應該已經冷靜些了吧?
昨天本來在睡覺,忽然接到燦坤的電話說我送修的iPad可能還要一陣子才好。
講完電話迷迷糊糊中打開臉書,整個版面都是捷運massacre的新聞,嚇都嚇醒了。
當下真的好難過喔,那些不幸的捷運乘客,心中的無助與恐懼,光用想的就讓人腿軟。
接著第一個跳進我腦海中的念頭,就是去年Boston Marathon的terror attack。
在Boston Marathon的terror attack發生之後,
我就把我臉書上的profile pic換成了B-Strong的圖案,一直到前陣子學運的時候才換掉。
臉書上的朋友大概都知道我是死忠的Red Sox fan,
所以看到我對發生在Boston的事情那麼激動,
大概也只是覺得:
「這傢伙又來了。好好好,我們知道,你是和金泰希旅居在Boston的臺灣人。」
不過我那時候對這件事情那麼有感覺,其實還有一些更深層的原因。
美國人啊,在這個恐怖攻擊事件一開始的時候,
也是像我們一樣,驚惶、憤怒、恐懼。
他們對死者、傷者表示哀悼,並宣誓一定要將歹徒繩之以法。
和我們臺灣人一樣,他們一開始的時候,是完全用情緒做反應的。
可是在接下來的幾個小時內,
我們開始陸陸續續看到了美國人在網路上、在新聞媒體上大聲疾呼,
要大家注意不要讓自己被恐懼給操控,不要因為無法防範的瘋子,
就讓政府和警察不合理的無限擴權。
所以,接下來的幾天裡,
美國人在網路上討論的,
是警察是否有權力在這種情況下強制進入任何他們懷疑恐怖分子躲藏的民宅?
民眾是否有權利拒絕警察在沒有搜索證的情況下進入自己的房子?
當時,我就覺得這個民族真的好偉大。
他們在那麼憤怒恐懼的情況下,還是會有人不斷跳出來提醒大家,
對於這個國家而言,最重要的價值是什麼。
在大家傷心難過之餘,還是會有人挺起腰桿,鼓勵大家堅強起來,
希望大家記住,terrorists真正勝利的時候,就是他們成功在我們心中種下恐懼,
且因此完全改變我們的生活的時候。讓恐怖份子挫敗最好的方法,
就是按照我們原來所喜愛的方式,不受威脅的繼續過我們的生活。
在Boston Marathon慘案發生的第二天,Boston的精神領袖,
Red Sox的招牌球星David Ortiz在Fenway Park大喊:"This is our fucking city",
後來成為了Bostonians人人朗朗上口的slogan,
我家還有兩件上頭寫著這句台詞的T-shirts。
但大家不知道的是,在Papi那句"This is our fucking city"後頭,
其實還有一句話,那句話才是真正讓我覺得最激動,也最感動的台詞。
Papi接下來說的是:"And nobody is going to dictate our freedom."
這就是美國人在這種時候,依舊念念不忘的核心價值。
所以,當昨天的捷運屠殺事件發生之後,
緊接在Boston Marathon事件後頭跳進我腦海的念頭,
就是要注意政府和警察,抓著大家的恐懼趁機擴權。
我知道在臺灣這個相對保守反動的社會裡,很多人對於自由這件事情,可能沒那麼看重。
但我依然希望大家可以不要被情緒所驅使,因為恐懼就讓掌握權力的人,
能夠限縮我們的自由。大家心裡應該要有一條底線,在把憤怒的情緒發洩完之後,
要想清楚,有什麼價值,是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也不願意拿出去交換的。
媒體把問題歸咎于殺人電玩完全在預料之中。
有人喊著要戒嚴、喊著這是學運以來臺灣社會過度自由的惡果也不令人太意外。
支持,或著廢除死刑的爭議,毫無懸念的也再次成為討論的焦點。
每一個支持限縮自由的論點、每一個支持侵犯人權的言論,
也許背後都有他的理由。
但只要仔細思考,也不難找到against這些論點的論述。
譬如說臺灣打殺人電玩的人那麼多,連我這個不太打電動的人偶爾都會玩玩Diablo III,
顯然真正被殺人電玩transform成為殺人魔的人寥寥可數。
別說因果關係了,連correlation大概都建立不起來。
譬如說如果要限制電玩,那是否也要限制大家買水果刀?
畢竟電玩只是一個可能的trigger,但水果刀可是貨真價實的殺人凶器。
如果大家反對嚴格管制水果刀的購買販售,
那又為什麼要限制大家打電動的自由?
又譬如說,死刑支持者認為治亂世要用重典,
但卻忽略了前陣子我們才執行了一場煙火秀,
但是卻沒能阻止這個MRT massacre的發生。研究也一再顯示,
死刑對於重大刑案,是不俱有嚇阻力的。
這些辯論,短期內大概不會這麼容易settle down,
然後也會有很長一段時間,比較偏向限縮自由的那一方。
但我認為,現在的這些討論,有太多太多的情緒用事。
也許我們真正需要的,還是要先想清楚,在這樣的情況底下,到底有什麼價值,
是我們死也不願意拿出去交換的?
到底有怎樣的底線,
是即使發生了這樣的悲劇,我們依舊一定要踩住,不能讓政府跨越的?
防止政府和警察濫權,不能只是和平時期的口號,也必須是動亂時候的信念。
一年過去了。
Boston Marathon今年還是在同樣的時間,照常舉辦。
去年罹難者的家屬,還有受傷的受害者,
今年在這一天,齊聚於Fenway Park,接受全場球迷的鼓勵。
我相信在他們接受全場球迷的standing ovation時,
想要向這個世界傳遞的訊息是:
「我們不會讓恐怖份子成功、我們不會讓恐怖攻擊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
我們也不會讓任何人,尤其是我們自己,奪走屬於我們的自由。」
勇敢的臺灣人,明年的這個時候,我們想要向這個世界,傳達怎麼樣的訊息?
在這種時候,我們更要發揮理性的思考能力
不要因媒體的亂報而自亂陣腳
轉貼來源:
簡維萱
1 小時前 · Taipei · 編輯紀錄 ·
1.
當無差別殺人事件在一個社會出現時,
也就正式宣告這個社會的結構已經出現了極大的問題,
國家如果不從檢討社會結構下手,而只是召喚權威將嫌犯處以死刑示眾,
將完全無法解決任何問題,無差別殺人事件只會從今天開始一再的在台灣出現而已。
2.
正因為「毫無理由地砍殺」這一事件無法在民眾尋常生活當中獲得理解、衝擊甚鉅,
以致於無法為常人所置信,
大眾的自我保護機制的作用則在於自行替毫無理由的事件填補進一個簡單「理由」:
雖然事件恐怖,但這恐怖還是有原因的,原因是可以避免的
(如避免酒醉、避免醉漢搭乘捷運...等)。
一旦恐怖的對象有了具體所指,那麼恐怖的效應也可以被掌握在一定範圍以內,
人們只消擔心(或排除)那造成恐怖的來源,
而不再是惶恐於身旁的每個人皆有機會忽然拿起刀朝你砍殺而來。
3.
如果社會對於底層暴力犯罪的的想法,
不是去尋求真正對症下藥的解方
(例如舒緩貧富差距、增加社會階級流動可能性、
健全社會安全網等,讓底層有機會喘息看到一絲希望的政策)
而是期待以處死更多人來預防此類犯罪,卻一邊鼓勵、默許政商結構擴大社會不公,
那麼,類似的悲劇會不斷重演,
越演越烈而台灣人民不分支持死刑或反對死刑,都一起受害。
我不是說行為人不用負責。犯罪的人當然要為自己的行為負上大部分的責任。
只是,從限制國家暴力的角度,我認為國家有權實施的刑罰極限是無期徒刑,
而不是高風險的死刑。我不是情感豐沛又溫暖的人,
有些可惡到極點的人如果死了,我是完全不會惋惜(例如希特勒蔣介石馬英九等),
被天打雷劈我完全不介意。
但殺人的權力不能在政府手中。
台南割喉案後,政府以處決6人作為改善治安的解答,成效如何?
大家都看到了。台灣人民還要放任政府以死刑唬弄、敷衍人民嗎?
4.
檢視體制問題,不代表把體制和個人放在二元對立的位置。
絕對不是要說「因為體制有問題,所以個人沒錯」。
但是完全只把焦點放在個人,
那麼這個社會多麼簡單,跟拍電影一樣,這些叫好人、那些叫壞人,
壞人天生下來就這麼壞,好人只要把壞人殺死,就天下太平了。
大家很愛嘲笑柯南漫畫裡的兇嫌總有「鼻屎大的殺機」,
台灣媒體和社會,你們還在找鼻屎嗎?
5.
我們習慣了電影電視漫畫劇情裡灌輸我們的「世界上有分好人和壞人」的二元思考模式,
做壞事的一定是壞人,壞人一定有原因,他跟我不一樣,所以他是壞人。
人人都變偵探、都變推理專家、都會讀心術。我們無法理解、也拒絕接受,
那些案件可能來自我們身邊「跟我們一樣的人」手上。
所以你不會看到有人說
「因為兇手來自異性戀家庭,是一男一女扶養長大的,所以...」,
也不會有人說「因為兇手是台北人,所以...」、「因為兇手是個男人,所以...」、
「因為兇手有看過中國時報,所以...」,
這些條件都成立,但你不會拿來當作因素,因為很蠢。
但是為什麼其他的標籤(單親家庭、同性戀、憂鬱、精神疾病)成立的時候,
好像一切推論都可以理所當然成立?為什麼?
6.
我不認為是「他」要贖罪,那是天煞孤星、魔星轉世之類的說法,
但沒有人不經過社會的薰陶,從家庭、學校甚至打工處的教育(或教訓),
無論如何都與他的人格養成有關。做錯事的是整個結構而非只有他個人。
有人因此離開,那麼就是這個社會要負擔後果,
包括被害者親屬、加害者、加害者親屬的後續照顧,都需要社會來承擔。
承擔的開始,就是把他當作一個人,社會的一份子,
不要直觀的把他畫分出「正常體制」、去脈絡看待他的身世、妖魔化地思考他的動機。
仔細想想就會發現,這些便宜行事都是極權統治者為了管控方便,
造出來的平面圖像,假使隨時可以把人不當人看,
界線是如何劃分、又是誰畫分?
如果可以的話,把自己當成劊子手,負責任的思考該怎麼辦,還有沒有其他選項。
7.
除了歐盟規定,除了宗教因素,除了歷史經驗,
除了許多學者研究過死刑與遏止犯罪間是否有絕對關係外,
更重要的是歐洲國家普遍是社會主義型國家,
『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同舟共濟』的社會主義價值觀深植人心。
歐洲人看待個人的犯罪,並不會直接撇清關係地認為那只是一個人或者一家人的事,
而會去反省這是一整個社會、國家之中所有人都該承擔的共業;
同時,
歐洲人會傾向去思考是怎樣的教育制度、社會環境、國家政策導致一個人喪心病狂如此。
因此,若有人犯罪,就算是嚴重到像挪威連環殺人魔那樣,
他們也要先去分析這位兇手從小到大各階段的交友狀況、教育過程,
是哪個環節出了差錯,進而導致這位兇手、罪犯產生扭曲的價值觀、道德觀,
使得他犯下如此滔天惡行。根據渠等犯罪心理分析,
所有家長、家屬、師長、鄰居、民代、社會、國家才知道如何引以為鑑,防止憾事再次發生。
......甚至,尋死又想拖別人一起同歸於盡的兇手,
他渴望的本來就是死刑,他不會有悔意,
更不會因為死刑而得到道德上的後悔感、愧疚感。
8.
我們要謹慎的事情包括,避免第一時間對犯案者與精神病患過度的連結。
一來我們不確定他是不是有病的,也許心理學當然可以解釋其動機,
可是這與心理疾病是有所距離。
將個人病態化、妖魔化,其實是解釋一個社會現象最不負責任的方式。
這樣不但加深了對所有的精神病人的歧視,同時也縮限了社會進一步理解社會問題的空間。
第二個令人擔心的是,將一個人的惡給無限上綱,
並且又將解決方式導向一種對個人的處決,那其實無助於社會對問題的理解。
犯案者自白說,他知道自己會被判死刑,
這點,就足以讓我們好好想想死刑究竟是不是真的能遏止犯罪。
把惡者除之為快視為正義的實踐之道,反而讓我們放過了人為什麼會變成那樣的故事。
(via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