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悠:
例子A:
「她點起一根菸。用那張櫻桃色的嘴唇吐出白濛濛的霧。她夾菸的手勢真美。不久之後,第一根菸抽到盡頭,她接著又抽出第二根菸,用第一根菸去點著,彷彿想永遠抽下去。菸灰落在她的高跟鞋旁邊,宛如什麼人的骨灰。吧台的黃燈照亮她的臉。我繼續欣賞。」
例子B:
「她點起一根菸。接著又點了一根。我待在一旁欣賞。」
這兩個例子沒有哪個比較好的問題。例子A比較詳細,注重細節。例子B簡單多了,不過如果並非重要的劇情,這樣寫也不錯。
大大這篇作品比較偏向例子B的感覺。不過全篇都這麼寫,有點單薄。稍微加入一點細節描述的話會更好。也沒有規定說哪裡一定要加不可。就挑你喜歡的部份就行了。只是有時候還是要拿捏一下尺度。像我就經常寫過頭,最後還是要刪掉多餘的地方-.-
之所以過度解釋,可能是「作者停留在現實世界」的緣故。這有點難解釋。以我來說,當我寫作時,就會直接融入故事了(不管上一秒我在聽音樂還是看謎片)。一個創作者的腦袋裡存在「現實」和「故事」這兩個世界,作者需要分得很清楚,否則就會以「現實的腦袋」來寫故事。
想讓文筆進步,大概就是靠閱讀吧。但我不建議抱著「為了增進文筆,所以我要讀很多書」的心態。比起數量,還是以自己的喜好為考量比較好。
話說我在讀了紀德的《田園交響曲》之後,字句風格很突然就發生轉變(說白了就是越來越少分段了)。或許大大也能遇見一本可以改變文筆的書哦。
04-02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