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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專欄] 活屍末日生存手札(二)

作者:路(RuSiRu)│2013-10-30 19:56:11│巴幣:106│人氣:3355
生存手札二、同伴很重要,但也可能會拖累你,如果真的需要團體行動時,請慎選你的夥伴。雖然,有時候你也沒得選擇。



  在我離開租屋後過了好一段時間,這期間到底碰上了什麼事,就留到之後再來寫吧。如果我沒有在之後突然死掉,或碰上更慘的狀況,我會慢慢將以前的事情寫出來。

  總之呢,不知道該說是我的運氣不錯,還是因為玩過看過太多活屍劇情,一些基本的常識我都還算清楚。

  像是絕對不要大吼大叫,當然囉,如果你已經變成活屍的話,這可能也沒辦法控制。不過要是還想繼續以一個人類的身分活著,哭喊抓狂崩潰亂吼,這是絕對絕對要克制的事情。

  控制自己的情緒,就等於繫著一條保命繩。

  還有看到地上有屍體時,可以的話,就繞過去吧,別想說他可能已經死透了,天曉得他會不會又突然爬起來咬你一口。

  此外也有不少需要注意的事,但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隨時提高警覺。你永遠沒辦法知道活屍會在什麼時候、從哪個地方衝出來撲向你。

  或許是你正在吃飯的時候,大口嚼著玉米罐頭或是鮪魚罐頭,活屍就突然從旁邊出現了。在他還沒撲向你之前,你可能會先因為驚嚇而被罐頭食品噎到。

  這可不是隨便嚇唬人的。在我那一段奔逃的初期,有不少經驗都是從其他人身上得來的,噎死就是其中一個。不過我也沒有機會替他做哈姆立克急救法,因為活屍已經先一步幫他解決了這個問題,只是蠻橫了點。

  除此之外,上廁所時要注意、睡覺時也要注意,平常在移動時更不用說。所以這也說明了夥伴的重要性。

  在你上廁所時,除了可以替你注意周遭是否有活屍之外,還能從其他間廁所遞衛生紙給你。說實在的,這重要性不亞於防範活屍。

  在睡覺時,也不用怕突然驚醒就看到一個活屍站在你面前,雖然有時候,你的夥伴也很可能嚇到你。

  移動的時候尤其重要!多一個人,就多一個墊背,前提是你要跑得比對方快。

  當然不是說,夥伴就是用來犧牲的。而是像羚羊群一樣,當羚羊碰到成群的鬣狗時,向來都只能犧牲跑得最慢的同類。

  除非你的團隊很堅強,就像我的團隊一樣,在這城市荒原中,是個獅子般的存在。雖然這其中有部分是我在自我安慰,因為在這個團隊中,我是跑最慢的那個羚羊。

  還好他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丟下我過。不過這也得歸功於我們其中一個夥伴──阿姆,他就像是判斷活屍動態的風向儀,總能準確地將我們帶往活屍相對稀少的安全地點。

  他是我們的哨兵,也是這個團隊中我最先認識的人,而他──是個瘋子。

  

  先說說我是怎麼認識阿姆好了。

  那是在和罐頭先生(就是那個吃罐頭噎到,然後被活屍咬死的中年男子)分離後,約莫又過了幾天的時間。

  我一直在試圖尋找一個,可以長期躲藏的安全地點,然而卻一直苦尋不著。一般巷弄的公寓,不是大門緊鎖,就是裡面的食物存糧已經被搜刮一空,連門板都被拆了。

  雖然曾經發現幾戶有人居住的房子,不過對方並不願意分享他們的安全地點。這其實不能怪他們,他們已經很好了,至少比起拿改造手槍想斃了我的那一戶好太多了。

  我也試著繞到大樓頂端,用高倍數望遠鏡觀察附近可以躲藏的地點,不過躲在學校和大賣場,似乎都不是個好主意。

  說到這個高倍數望遠鏡,當初意外得到它的故事,或許之後可以再提提,反正它現在已經在阿姆手上了。

  那時我有些著急,一路摸上了公寓頂樓,躲在頂樓花圃的圍牆旁,不知該如何是好。身上的存糧雖然還住夠我吃上好幾天,但也僅僅是幾天而已,可以帶在身上方便移動的食物本來就不多,而且飲料也很重。如果再不找到一個可以躲藏和存放物資的地點,就只能在奔逃和覓食中不斷循環,直到我加入活屍的行列。

  公寓樓下敞開的房門我都謹慎地查看過了,其中有一間雖然已經被搜刮一空,不過感覺是個適合躲藏的好地點。該怎麼說呢?因為它有張十分舒服的沙發,我喜歡沙發。

  但是我找遍了屋內,卻沒翻到大門的鑰匙,就算這個地方再好,不能鎖門一切都是白談。活屍就算了,還得提防其他的人,在這樣的世道下生存,有時候人比活屍還要可怕。我可不想一覺醒來,發現被五花大綁鎖在冰箱裡,一隻手已經被截肢,成為他們桌上的佳餚。

  即便我還沒看過真的有人這樣做,不過電影都是這樣演啊,如果我一直找不到食物,在極度飢餓的狀態,說不定也會幹下這樣的事。

  而公寓內其他緊閉的房門,無論是否有人居住,也沒聽到屋內傳來活動的聲音。我不能怪他們,如果我有需要保護的人,那其他外人就和死人一樣,是沒有分別的。

  至於開鎖?怎麼可能。雖然我筆下有幾個角色,開鎖就跟開汽水瓶一樣簡單,但我只是個寫小說的,別說開鎖了,沒有開瓶器我連汽水瓶都打不開。

  蹲在花園圍牆的角落,我只覺得十分懊惱,自己當初為什麼要選擇將寫小說作為志向,而不是立志成為一個成功的小偷。

  然而就在我把玩著掛在脖子上的望遠鏡、正感到孤立無援時,阿姆突然出現在我面前。

  如果是在電影裡,夥伴通常會怎麼出場呢?

  他可能一把推開頂樓大門,手上拿著一支霰彈槍,一發轟死朝著主角撲來的活屍,接著冷眼看著你,見你是個無害的小動物後,才放下手裡的槍。這通常是英雄角色出場的方式,要不就是個免洗的路人角色,等著把槍送給主角。

  這是最正常的出場方式吧?退兩步來看好了,至少也要走大門啊。

  

  在阿姆出現在我面前的前一刻,我只覺得天空突然變暗,抬起頭就看到一個身影從我頭上躍過,以一個漂亮的前空翻落地。

  我看著他的背影,瞬間回頭瞄了下圍牆後方的公寓,這中間間隔至少有四公尺寬。

  「欸?這裡竟然有人。」

  這是他對我說的第一句話。

  我看著他黝黑精明的臉龐,還有矮小精瘦的身材,沾著不少汙黑的白T恤,還有那看起來十分方便活動的迷彩褲,脖子上掛著一台Ipodnano,耳機吊在一旁,整個人透出一股跟我完全不同的氣息。

  要如何說我們之間的不同?除了我是個廢宅,而他是個陽光青年之外(事實上他非常愛搞怪),還有一點決定性的差異。

  該怎麼說呢?應該說,他好像跟我們活在不同的世界。

  「你在這裡幹嘛?」他問。

  「泡茶。」

  「喔~」

  「還真的勒!」

  正當我們一搭一唱時,我的手已經摸到藏在腰際的藍波刀。雖然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前一句話在這個世界已經蕩然無存,不過後一句卻成為了鐵則。

  「你放心,我對你沒興趣。我喜歡那種身材高挑的女生,你在身高和性別上都不符。」阿姆將雙手舉起,不過他的左手似乎拿著什麼。

  「你要幹嘛?」我警戒地看著他。

  「我說啊,你想不想換一個安全的地方躲啊?」

  「想是想,可是……」

  「那就好。」

  說完,他將左手的東西用力摔到地上,一陣透天的警報聲從那看起來小不嚨咚的東西中炸出。

  「靠!你幹什麼!?」

  我驚恐地站起身,想要衝向頂樓大門,卻被他一把抓住。下意識我掏出腰間的藍波刀,卻看到他一臉無害地樣子,手就這麼停在半空中。

  「這只是個遊戲。」他笑著說。接著他瞥向剛才跳過來的對面公寓,面帶微笑地問道:「你要不要先去安全的地方躲起來啊?」

  「安全的地方!你要我躲哪?花圃嗎?」

  「來!給你。」他從腰間抽出一條外型十分奇特的帶子,上面還綁著護具常有的棉套。

  他七手八腳地在我身上繞了幾圈,接著扣起來。

  「要幹嘛!?」我驚恐地看著他,樓下已經聚集了一堆活屍,正衝進公寓中,樓梯間傳來凌亂急促的腳步聲。

  他沒有向我解釋,拉著我走到公寓頂樓的圍牆旁,將帶子頂端扣在三條橫貫兩間公寓的電線上。

  「……不是吧?」

  「看到那台冷氣壓縮機了嗎?等一下抓準時機,按下這個扣環。」他指著我肩膀的扣環,「在那邊等我囉。」

  「什麼!?」

  「好啦,加油!」

  說完他就對著我的肩膀用力一推。

  我只感覺自己摔出了公寓頂樓,電線被我的體重拉得瞬間下降,嚇得我尿都快閃出來,不過身上繫著的帶子卻穩穩地帶著我滑向對面的公寓。

  那一個瞬間我只想著,死定了!

  不過當我回過神時,已經趴在壓縮機上面,一隻手死死地抓住旁邊的水管。身上的帶子還綁著,原本掛在電線上的帶子頂端正垂在一旁。

  我回過頭,望向阿姆。他正雙腳站在公寓頂樓的圍牆上,手裡抓著不知道從哪弄來的玻璃瓶。或者我該說,汽油彈。

  第一隻活屍衝到了頂樓,阿姆直接將汽油彈點燃往頂樓門口一砸,放聲大笑,接著以一個我這輩子看過最帥氣、最優雅的大後空翻,落在我旁邊的陽台上,然後用神奇到不可思議的動作卸掉了身上的下墜力。

  「來,手給我。」他站起來走到陽台邊,伸出手。

  「你是特種部隊嗎……」

  他將我拉到陽台上之後,笑著聳了聳肩。

  「我玩了十年的跑酷,在英國,最近才回來的。」他看著我,露出一臉興奮開心的神色,「如何?很好玩吧!」

  「好玩個屁!」

  我很想這樣回他,不過我已經嚇到連站都站不穩了。

  「喔喔!高倍數望眼鏡呢!這個就當作謝禮啦!」他笑著取走我掛在脖子上的望遠鏡,拉開陽台的落地窗,從迷彩褲的大腿外側抽出一把砍刀,整整比我腰間那把藍波刀大上好幾倍,接著悠哉地走進屋內。

  

  這就是我跟阿姆認識的過程,或許有一點誇張,可能公寓的間隔不是四公尺而是兩公尺,也可能不是大後空翻,而是個普通的前空翻。不過我是個寫小說的,不小心寫得太誇張也不是我能控制的。

  而阿姆也不是在之後就成為了我的同伴,事實上我們曾經道別過,我繼續躲在屋子裡,當一個在沙發上栽種的香菇,而他則離開屋子,去滿是活屍的城市中尋找娛樂。之後是怎麼又湊在一起的,那就等以後有機會再寫了。

  但有一點我沒有說錯,阿姆,是個瘋子,他就像隻精力充沛的猴子,在這鋼筋叢林裡自在穿梭,嘻笑地看著這本該令人十分恐懼害怕的世界。

  雖然和我們團隊裡其他人比起來,阿姆似乎也沒有瘋到哪裡去。和他們相比,我大概是裡面最正常,不過也最弱小的一個。

  跟他們一起行動,大抵上都相對安全許多,但有時候我還是希望可以回到我的租屋,懶懶地躺在沙發上,嚼著洋芋片、喝著汽水,等著外面的活屍全部死光光。

  可惜那裡已經燒掉了。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222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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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 篇留言

路(RuSiRu)
標題不能超過40個字是怎麼回事?(翻桌
銀魂的立場呢!?

另外宣傳一下同時在連載的兩部小說

《我不想當勇者!》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Category.php?owner=nksh20434&c=246025
這是一部輕鬆取向的小說,寫起來蠻無腦的,希望讀起來也是不需要腦袋。

《Absinthe》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Category.php?owner=nksh20434&c=244936
這算是恐怖驚悚小說,整部用愛碧絲這款酒來貫穿,裡頭有恐怖(好像不太恐怖)有血腥(也不是很血腥啦),還有一點點懸疑氣氛(在哪?)。

如果當天案子不多,基本上三部都會更,不過要是累了,就是看心情。
其實三部寫起來的感覺差異蠻大的,所以就是看哪部順眼就寫哪部囉。

10-30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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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545你好~~
歡迎來我的小屋來看看~~XD看更多我要大聲說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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