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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今天我搞個回憶錄
作者:錯亂│2013-09-02 01:09:22│巴幣:1,000│人氣:728
1991年12月4日,我誕生於某間醫院中。
1991年12月9日,養育的責任被丟給我的祖父母,父母則陷入失去聯絡的狀態。
連通「爸、媽,我們的孩子還好嗎?」的電話都沒有,就這樣消失了很長很長一段時間。
五歲時,偶然在姑姑邀請下,祖孫三人協同親戚到姑姑新家作客。
當時一個人玩著鬥牛遊戲,抓好了距離,做好了預備動作,往空曠的直線衝刺──
然後我撞破了玻璃,渾身是血,家人緊張的立刻把我送去醫院。
所幸小傷,原來HBO裡面演的警察撞破玻璃真的沒有什麼事情。
而我只是不停的哭,因為我認為很痛,就像不小心跌倒那樣的痛。
七歲時,我已經完整擁有了自我意識,
記得當時還是電子雞跟怪獸對打機流行的時代,
那時候,被我討著想買一台的乾爹(祖父母的乾兒子)笑著說:
「那算什麼,叔叔買一隻真的給你!」
於是我擁有了人生第一隻寵物,是隻可愛的迷你雞(市場價180元)。
對眼前這個可愛的小生命,我充滿了憐愛跟好奇,總是捧在手上帶在身邊,走到哪晃到哪。
三天後,小黃(我給迷你雞取的名字)死了。
死因墜樓,從三樓高的地方,在我親戚家裡,被我同年紀的小朋友失守丟出窗外。
我只知道哭,不管我是否了解死亡,也或者我連最後一面都沒看見。
我就是哭,不停的哭,從小就是個愛哭鬼的我只知道只要想哭就要哭出來。
小學一年級,在家人慫恿下理了個大光頭。
走進教室的第一瞬間就是一陣爆笑。
「哈哈哈~大光頭~」
「大頭大頭下雨不愁~人家有傘我有大頭~」
大家不停的笑,老師不停的阻止。
而我還是不停的哭,只因為我不知道他們在笑什麼。
小學三年級,我父母親突然闖進了我的生活,然後告訴祖父母想把我帶回家住。
於是在一陣我不知道什麼原因的爭吵下,我從台北跟著父母來到桃園。
這時候我才知道我有個姐姐,名叫芝辰,小學六年級。
名字好聽,在父母週遭的朋友印象中是個乖女孩,實際卻與這些有所不同。
我傻傻的被騙摔破母親的撲滿,只為了姐姐說要買母親節禮物卻買了個超漂亮鉛筆盒。
我三餐般被姊姊用作業本或課本打,只為了連個九九乘法都背不好。
那時候的我,什麼都不懂。
所以我只是哭,因為我認為我總是在惹姊姊生氣。
小學四年級,父母大吵了數個禮拜後決定離婚,母親帶著姊姊離開,父親帶著我回到台北。
接下來的日子,我相信可以過的很好。
只到每次我作業字寫不漂亮,父親就會拔起掃帚上的鐵握棍。
吃飯時,那句「吃飽一點」,對我來說不是關心,
而是恐懼,一種我的屁股即將被打到青一塊紫一塊的恐懼。
姑姑當時跟父親吵的可火熱了,雖然當時我不知道他們為何而吵。
所以我只是哭,只因為姑姑變的好兇,父親打的我屁股痛到不能坐下。
小學五年級,我有了人生第一個初戀,那女孩叫李詩涵,當時我讀六年一班,她是二班。
詩涵並不品學兼優,但是她的外表跟個性,就像狙擊般一槍正中我的心臟。
她很少惹麻煩,不管男生女生都合得來,所以身邊的朋友跟喜歡的男生不在少數。
當時很少說到話,也很少能做出表示的我,只能靠各種「耍帥」來表現自己。
例如,她被低年級嬉鬧撞倒,我會很帥氣的大喊著別跑,然後在她面前衝過去追那些小鬼頭。
或者,演講比賽她坐在我旁邊,我會特別自信的背誦內容,她看著我的眼神總讓我著迷。
更甚者,我會在她當糾察隊的時候,刻意做出些小動作,讓她做點什麼回應我之類的。
小學六年級,父親去大陸經商,結果一去不回,問起祖父母,他們總說父親忙翻了。
姑姑卻老是說:「這種男人不回來也罷」之類的。
那時候,我沒有哭,只因為我認為一切就像很忙所以回不來般很平常。
同年,畢業典禮結束當時,我寫了封告白書給李詩涵,特地在畢業典禮結束前10分鐘,
用尿遁偷偷跑出去等她走出校門。
結果,我沒等到她走出來的身影。
那封情書最後在我去雜貨店買糖果的時候,被遺忘在我曾奔跑的某條馬路上。
國一,慧燈中學四個大字高高在上,日子過的很好,也有少數幾位國小的朋友在同校。
這種寄宿學校的生活讓我沒辦法適應天天看到家人的生活。
所以我又哭了,只因為一個人的夜晚,我得不到祖母泡的牛奶,跟姑姑的晚安故事。
國二,在方濟中學的我學壞了。
翹課、頂嘴老師、偷文具、竄改聯絡簿,各式各樣在當時根本大代誌的事情不斷發生。
但是回家,姑姑總是坐在我的旁邊,
告訴我「人壞不是問題,問題是自己心裡是不是真的想壞下去」。
當時我還是哭了,雖然哭的莫名奇妙,但是無數次的這句話總是讓人心頭一陣溫暖。
國三,維持生計的姑姑過世了。
在她的喪禮上,表哥致詞時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剛與姑姑交往半年的乾爹也哭的不能自己。
結果喪禮後的一個禮拜,我得知了姑姑的遺產被分成三份。
表哥一份,乾爹一份,然後我們祖孫三人一份。
表哥當時姑姑離婚是被姑丈帶走的。
乾爹更是姑姑臥病在床時,才讓姑姑簽了奇怪的東西。
結果身為姑姑直系血親的祖父母,卻必須與這兩人同等份的平分遺產。
當時,我沒有哭,更或者,我根本忘記怎麼哭了。
縱使心中的難受,悲傷,憤怒交雜在一起,我卻始終沒有流淚。
高一,我考上了台中青年高中。
本來想讀影視科,好好發揮自己愛演愛唱又愛耍花樣的才能。
結果被普通科補助跟科系學費高的影響,我還是選擇了普通科。
說來也是悲傷,當時作文還是個六級分呢。
什麼來著,吃冰的滋味?
嗯,當時的作文題目叫做這個,寫了一大串之後拿了個六級分。
高二,轉學協和工商的我,跟朋友混過一陣後學會抽菸了。
下課後的我坐在樓頂偷抽,被教官臨檢就躲進鐵皮屋底下的次數已沒辦法細數。
放學後,跟著幾個人在育成公園談天聊是非,偶爾搞點所謂「小屁孩幫派」會做的談判。
一言不和,就大打出手,但是我總是負責聯絡人的那一個。
「會動頭腦不代表很會打」阿酷當時這麼說的。
高三,在母校胡適國小的後面住宅區,我偶然看到一個身影,
那個面孔與身材已經無法回想,但是那種感覺只有一個人給過我,
那個眼神與笑容依然不變,正是李詩涵無誤。
不過,已經過了這麼久,她還能記得我嗎?
已經歷經了這麼多事情,她還會喜歡我嗎?
走過了這麼長的人生路,她是否有男朋友了?
各種的沒有自信與不安,讓我與她再度擦身而過。
當時的我,沒有女性可以讓我找回李詩涵給我的那種奇妙感覺,
結果其貌不揚、窮且不潮的我,始終沒有女朋友。
只知道,那次擦身而過後,我再也沒有遇見過她。
高中畢業後,我沒有考慮升學,只因為當時選擇了普高,
而且除了國文公民其他都超爛。
也因此,各種我所想讀的升學條件,全是我的致命傷。
好,就說到這裡吧,至少已經完成了一個段落。
而且現在的日子平凡無奇,甚至連想說出口的動力都沒了。
所以,還是讓我用這些文字,紀錄當時的事情吧。
哪天想到,也許會穿插進內容裡頭,補充的更詳細些。
因為我不想忘記這些事情。
哪怕是未來發生了什麼,
我也必須讓朋友們記得,曾經有狐塚這個人的存在。
為了接下來的路,不管誰都好,一起努力活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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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崎一護:
一起努力活下去[e22]
11-04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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