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蕾希雅:
原本沒要回,不過站在路人立場還是說一下,你要刪文我也沒意見,
我只能說你惹錯人,當初對方也是一開始沒要告你,
你跟他交易過程是如何你自己也清楚,2012/5月15開服到7月這期間物價不是很穩定,
你們雙方都只是想從中撈一筆,自己不事先查功課反倒說人家是騙子,
如果你們立場對調一下,你相信被多數人轟的一定是你
再來,你要怪就怪你那群好朋友正義感過剩吧,
硬要嗆對方,難怪對方寧願花8000律師費也要告你,
你知道其中癥結點在哪了嗎?可以自己想一下
至於人生他也是有錯,如果退給你是沒事,但你們已經先說他騙子,
你被人說騙子你還願意還人家嗎?
在巴哈姆特的任何一個人應該沒有人有這麼大的包容心可以接受,我也不例外。
若是你覺得會吃敗仗,你那群的就跟對方好好道歉吧,和解費順便緩頰
畢竟是人家跑去你那,不是你跑來台北,我要說的就這樣。
08-14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