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月.魚:
也許,你在選擇給人看你們的觀點的時候,應該用最淺顯易懂的方式。
一般大眾不了解什麼是比例原則,什麼是毒樹原理。
大眾只想知道,為什麼那個殺我親人的兇手不能去死。
法律常說情理法,情是在理和法之前,
如果因為要遵循某些道理而罔顧人情的話,那法律便不再為人民服務,而反倒是箝制人們的工具了。
無法取得大眾觀感一直是你們為什麼推此運動不成的原因,
到現在還不明白嗎?
要求我們去了解為何主張廢死,那為什麼你們不來了解為甚麼我們主張反廢死,
如果你認為你了解過之後的理由薄弱到無法說服你的話,相信對我們來說,
你們的理由也是相同薄弱的。
最後,這是我一直不解的問題。
如果你解答了,我對廢死大概就沒有疑慮了。
"倘若無人犯死刑,死刑不攻自廢,何須廢死?"
"死刑尚存,即有人犯死刑。怎麼不追究他為什麼犯死刑,而去質疑死刑為什麼存在?"
05-01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