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日,在德國東部的城市德勒斯登,一名懷孕婦女在法院被人砍了18刀而死,人證之一是她3歲的兒子。
瑪娃‧阿里‧艾─夏比尼(Marwa Ali El-Sherbini, مروة الشربيني)在1977年出生於埃及亞力山卓港(الإسكندرية)的一個中產家庭。她在大學裡很活躍,除了是藥劑學系的學生外,還擔任學生會的發言人,也曾是埃及國家手球隊的一員。
2005年陪先生到德國讀書。她的先生專研基因學、在埃及的一所大學任教,後來到德國研究深造。
2008年,瑪娃一家人從不來梅搬到德勒斯登,她丈夫在該市的浦郎克研究所(Max Planck Institute for Molecular Cell Biology and Genetics)研究,以完成他的博士學位。
2008 年8月,瑪娃帶著她的小兒子在公園的兒童遊戲區盪鞦韆時,一名德國人帶著姪女也到了遊戲區。他的姪女也要玩鞦韆,可是瑪娃的兒子還在鞦韆上,不肯下來。所以,此名男子罵瑪娃是『穆斯林』、『戴著頭巾的恐怖份子』...等字眼,甚至連『母狗』這種名詞也出來了。
當時,瑪娃正戴著伊斯蘭女性常見的頭巾(hijab, حجاب),她覺得不能為此而受辱,所以就控告了此名德國人污辱、行為不當。德勒斯登的地方法院判這名德國人780歐元的罰款。
在法庭上,此德國被告人曾說過「穆斯林沒有權力住在德國」等污辱、歧視伊斯蘭教徒的話,所以檢察官上訴、要加重此男子的罪名為公開污辱毀謗罪。
2009年7月1日是開庭日,瑪娃和丈夫、小孩一起出庭。法庭中除了一家3口外,還有3個法官和1名檢察官,另外就是那名德國被告了。
當瑪娃作完證以後,突然此名德國人衝到瑪娃的面前,拿出身上藏的刀子,一邊口喊著「你不配活著!」,一邊砍向瑪娃。瑪娃的丈夫見狀,跑到瑪娃前面保護他太太,自己身上也被砍了許多刀。
法庭裡亂成一團,一名到法院作證的警官聽到瑪娃所在法庭內有吵聲,他開門一看,認為瑪娃的丈夫是攻擊者--儘管此時他肺部和臀部已受重傷,就開槍擊中他的腿部。根據檢察官的說法:「他頭髮不是金色的,所以警察就朝他開槍。」
瑪娃身中18刀,當場死亡,她腹中的胎兒也沒命了;她丈夫也是重傷,在醫院裡昏迷了兩天,終於醒來。當時,瑪娃的小孩是全程的目擊者。
瑪娃的遺體在上個星期送回家鄉入葬。埃及人稱她為「頭巾殉道者」。埃及國內掀起了反德的呼聲,德國在開羅的大使館有不少人在使館前面抗議。
刺殺瑪娃的是一名被稱作Alex W.的德國人,目前因其對瑪娃與其胎兒之謀殺罪,與對其丈夫之殺人未遂罪而被拘留,其試驗性刑期將於2009年10月26日開始。
隨著穆斯林人口漸增,德國境內針對穆斯林或土耳其裔民眾的歧視與攻擊事件逐漸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