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內容

6 GP

打臉文專輯:reh28976492

作者:黑羽毛│2013-06-10 20:04:48│巴幣:12│人氣:761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37&snA=52849&s_author=reh28976492

        我與這傢伙的過節,大概是在數個月前結下的。這傢伙雖自稱是法律系學生,但向來只會死背法律,自以為懂法律,老愛幫台灣司法人員辯護,卻不懂鬼島的法官、檢察官,是如何「應用」法律的。雖說我快要考期末考了,但看到他又在鬼扯,我實在是心癢難耐,因此特地幫他寫了篇打臉文。當然,放暑假之後,我還會好好招待他,事實上,我比較想請他到場外隱版來,讓他多長些見識。

        請看那傢伙在該討論串,寫的第二篇文章:

1、綜藝節目沒有拿補助經費,這本漫畫有,自然就會受到更嚴格的審視。
2、本圖已經有肢體接觸,客觀上已經有達成性滿足的可能,比電視單純露奶的不法程度高。
3、本圖的裸露比電視上的服裝更露,只遮點的裸露其實沒什麼好和全裸分別說嘴的……

        請看那傢伙在該討論串,寫的第三篇文章:

民、刑法上面也有違法狀態不得主張法益保護的嚴格理論,
比較極端的實務見解認為,沒戴安全帽的機車被車撞、受傷了,也不能主張損害賠償。

所以不要再一直說政府不管露奶綜藝節目、假道學了,
自己也有違法狀態得話,根本不能主張違法的平等,何況今天那些綜藝節目還有補助經費。

        請問一下,綜藝節目到底有沒有拿補助經費?另外,也請那傢伙,別費心思修改文章了,我都幫你備份好了,現在不直接貼出來,只是怕你一被人打臉,就像某位「ID很專門,手法很外行」的傢伙一樣,跑去找站方哭訴,要站方幫自己遮羞。


        再來,我要對這傢伙的邏輯打臉,這傢伙一直強調:


不要再說什麼政府不管露奶綜藝節目了……這種論點只是為了爭執而爭執而已……行政法上平等權原理原則---不能主張違法的平等。

舉例來說,今天你騎車沒戴安全帽、旁邊的某甲也沒戴安全帽,
警察開你罰單,你不能牛肉他說「你幹嘛不開某甲罰單?」,
因為你也是違法的狀態。只要你自己有錯,不能主張違法狀態的平等,
不然每個人每天都說「他也犯錯你怎麼不抓他」,那政府根本不用執行公權力了。

民、刑法上面也有違法狀態不得主張法益保護的嚴格理論,
比較極端的實務見解認為,沒戴安全帽的機車被車撞、受傷了,也不能主張損害賠償。

所以不要再一直說政府不管露奶綜藝節目、假道學了,
自己也有違法狀態得話,根本不能主張違法的平等,何況今天那些綜藝節目還有補助經費。

        
        請問一下,批評政府只管漫畫,不管綜藝節目的網友們,是作者本人嗎?舉例來說,陳水扁或許沒資格,拿司法「辦綠不辦藍」,來為自己的貪污脫罪,但我們這些旁人,看到司法「辦綠不辦藍」的現象,例如馬英九的特別費適用「大水庫理論」,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就不適用,難道不能出來罵政府、罵法院嗎?漫畫作者本人,不能主張「綜藝節目都可以賣肉,為何漫畫不能賣」,但讀者們不能質疑政府有兩套標準嗎?犯錯者(犯罪者)本身的強辯是一回事,旁人的批評又是一回事。就算退一百步來說,這部漫畫拿了補助,所以應該遵守更嚴格的標準,但是,政府把獎勵辦法訂出來時,有規定哪些題材不能畫嗎?若是沒詳細規定,那政府就沒資格在事後找理由,來追回補助。

1、綜藝節目沒有拿補助經費,這本漫畫有,自然就會受到更嚴格的審視。

        這個論述真的很好笑,有拿政府補助,在「是否違反分級法」這件事上,就得被政府、社會大眾,以嚴格標準來檢視?請問這是什麼法學理論?法律明明只該有「懲罰輕重」的認定標準,「違法認定標準」會隨著被告所處的時間、地點、立場不同,而有所改變?這又是哪一國法律?舉例來說,林益世身為公務員(行政院秘書長),收受民間廠商之餽贈,會因為他的身分,而有「貪汙罪」之嫌疑。一位行政院秘書長與一位鄉長,若是接受同樣金額、同樣性質的賄賂,也皆被法官宣判為貪汙犯,行政院祕書長獲判的罪刑,理應比鄉長重(好啦,我知道台灣的狀況是相反)。但是,在法官判案時,不應因為行政院秘書長的職位比鄉長高,或因為他是總統的愛將,就以更嚴格的標準,來檢視他是否觸犯貪汙罪(好啦,我知道陳水扁身為民進黨籍的總統,會被國民黨開的法院,以更嚴格的標準來審判,同樣是拿國務機要費(特別費),馬英九可以拿宋朝法律、大水庫理論開脫,陳水扁就是罪該萬死。陳水扁總統的愛將若觸法,就會被重重整肅;馬英九的愛將若犯罪,就會被輕輕放下,但這不是合理狀況
)。

        換句話說,「貪汙罪」只適用於公務人員,不適用於一般百姓(兩者站在不一樣的立場上)。可是,法院不該以公務員職位高低,
而應參考其職務內容、影響力等等,來調整審判標準(當然啦,我知道台灣法官,要不要援引「實質影響力」之說,完全是看黨證來決定,但這不是合理的狀況)。今天,《福禍少年》這部漫畫與綜藝節目一樣,都得遵守分級法(兩者站在一樣的立場上),為何《福禍少年》有接受補助,就該被主管機關,用更嚴格的標準來審查是否違法?某人的教授們,若看到他在網路上的留言,想必會讓他延畢,我在這裏敬告某人:「法律系」這三個字,不是給你拿來當招牌的,你扛出「法律系」這三個字,別人或許會以為你很專業,但我只會更想打你臉。放心吧,暑假很長,我可以如馮光遠招待吳育昇般,替你開專區、寫專文,我並非在威脅你,希望你別像那位「ID很專門,手法很外行」的傢伙一般,整天認為別人在恫嚇、威脅自己,自己愛胡扯,就別怕他人寫專文。


補充:何謂貪污罪?



        如果今天任何人,都不能質疑台灣司法,那台灣司法根本不會進步,說難聽點,台灣就是有這種法律系學生──只會死背法條,整天幫政府擦脂抹粉的學生,台灣的司法界,才會一直原地踏步,才會有那麼多的恐龍法官、檢察官。更可笑的是,有不少人一看到這傢伙,扛出「法律系學生」的頭銜,然後背出一堆法條,就以為這傢伙說話很有道理。拜託,台灣的司法人員,有多少人的邏輯沒問題?有多少人沒濫用法條?為何台灣人總是缺乏獨立思考能力?為何台灣人總愛迷信權威?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204109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保留一切權利

相關創作

留言共 7 篇留言

黑大仙
這人不知道是誰,但也太好笑了吧!自己有違規,就像車禍一樣;現在可不是全扛了!而是幾分之幾的責任制吧!
還有更嚴格的標準是什麼鬼啊?法律有更嚴格的認定標準哦?有更重的刑罰,沒有更重的犯法標準吧!
另外ncc就廢了吧!還有廉政署、監院都一起廢了吧!都是垃圾啊!

06-11 06:55

黑羽毛
那傢伙的論述很奇怪,這部漫畫明明沒有違反分級法,只是被政府「特別照顧」,他就拿「違法狀態不得主張法益」來說嘴,問題是,若這部漫畫違反分級法,那綜藝節目、電影台要不要一併管制?06-11 12:53
黑羽毛
更別說某些談話節目,還會特別做「夏日比基尼」、「校園大奶妹」等單元,政府為何不拿嚴格審視動漫的標準,來管理這些節目?06-11 12:55
黑羽毛
就算這部漫畫拿了補助,所以應該遵守更嚴格的標準,但是,政府把獎勵辦法訂出來時,有規定哪些題材不能畫嗎?若是沒詳細規定,那政府就沒資格在事後找理由,來追回補助。我要再次強調,目前還沒有任一主管機關,跳出來說這部漫畫,違反了分級法,那位法律系學生,寫了落落長的文章,但立論有錯、邏輯有誤,我真的很好奇,這傢伙到底讀哪所學校?06-11 17:32
黑大仙
所以就是那位學生的立場有問題嘛!「違法狀態不得主張法益」也是有選擇性的吧!其實我們最差的就是公民素質了!什麼都想用管制的,奴性入骨就是奴性入骨啊!好個中國文化!

06-11 14:22

黑羽毛
那傢伙後來又自打嘴巴了:「違法只是形容詞,我沒有說他違法;只是你是同等惡性的狀況下,本來就不能主張政府『只抓我不抓他』」既然沒違法,那政府有什麼資格,去管這部漫畫的內容?就算補助款是政府發的,但政府在事前,有對漫畫題材詳細規範嗎?如果沒有,政府有什麼資格在事後找理由,來追回補助款?06-11 15:03
黑大仙
那就更好笑了!
小偷不能檢舉其它的小偷
那就沒有污點証人了啊!
每個人都有違規的時候,像交通規則好了!
那就沒有人可以檢舉別人了!太好了是吧!

06-11 16:58

黑大仙
這種道理,怎麼想,都太好笑了吧!
那個人沒有違規過呢?

06-11 16:59

likwueron
其實我個人不怎麼喜歡ACG一直往賣肉那邊靠,一開始是比較偏向他的說法的。
但是,不得不說你的論述更好。

06-11 19:34

auntesaunt
ACG往肉靠的原因就是因為這樣買的人多是現實,除非大家真的能改變原始本性,支持不賣肉的..。 個人也讀法律,台灣法界問題我覺得主要原因還是因為
我們的法律基本上是"德國來的" 台灣民眾又不是德國人.. 感受落差會大
尤其是刑法方面,歐洲最喜歡玩廢死(歐洲國家幾乎全廢死),刑度越來越輕是歐洲法律特色...,個人真的覺得台灣學德國這套把加害人保護的這麼完善的法律真的不是很合適,但是要改也很難吧,另外阿扁是倒楣吧,聽說有國外洗錢防制機構丟證據? 不然應該也沒事

06-17 10:04

黑羽毛
阿扁是倒楣?請你自己去找相關資料吧,我不想多說什麼。我應付那些「中間選民」已經夠累了,你一次回了那麼多文,但資料都不先查清楚,我們現在再怎麼聊,都只會變成各自表述而已,對不起,我沒那麼多時間。06-17 12:37
Lean
一句話:台灣的出版品分級爛 ‧ 很 ‧ 久 ‧ 了。

搞得既非普遍亦非限制級的書在國內就是很尷尬。

我看這件事背後八成有之前那個賣分級貼紙的賤人基金會的影子。

06-17 22:31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6喜歡★a1070179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前一篇:綠軍教戰守策(二)... 後一篇:綠軍教戰守策(番外篇)...

追蹤私訊切換新版閱覽

作品資料夾

sakata21大家
孑孓:阿嬤么啊!!!看更多我要大聲說昨天22:31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