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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的基礎刑法講座
作者:BOSS級大叔│2012-08-14 00:39:14│巴幣:0│人氣:85
第三十六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 無故侵入他人電腦罪或相關設備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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