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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1 優秀作家midd被告公然侮辱庭 旁聽記事
作者:貴賓羊│2012-05-21 23:42:13│巴幣:164│人氣:17300
了解midd的人都知道他在和人相處上有點爭議,前次的出庭也寫出和另一邊當事人完全相反的流程,本人本持著實事求是的精神+正好那個時間點人在台北,就參加了這次聚會,用自己的眼睛確認事情的真相。前面怎麼一波三折找到法院,怎麼在沒養樂多的前提下和洽眾會合就不寫了,直接進入重點。註明:客觀看到,字體顏色不變 個人感覺or記憶模糊,以紅色字體表示,重點為藍色。法官先確認雙方身分和基本資料核對無誤,書記官開始作業,當法官念到「水色小築公然侮辱......」這一段時,書記官連續修改
了五次,因為他的注音輸入法對「水色小築」四個字的組合很面
生,一直選不到想要的字。法官提出midd的抗告資料,並請他提出抗告理由,midd一面翻著資料,一面結巴的說鐵球有對他恐......第二個字一直講
不出來,法官了解他想講恐嚇,就以這個詞下去論述。總之他抗告的理由是因為「鐵球先對我XXX,我才對他XXX」,法官則解釋每個權利平等,他侮辱你你也可以告他,就像他告你一樣,不過不能把他侮辱你當抗告理由,所以抗告不成立。另外法官還強調可以把其他的恩怨當作這個案子的「理由」來論述,可是一案一審,其他無關的就不要在這個法庭上提出,你涉嫌公然侮辱原告跟你指控對方侮辱及恐嚇你是兩回事。(過去的偵查庭法官也對他講過類似的話)確認身分和案件無誤,接下來走調解委員會的程序,檢察官口氣似乎對這種網路漫罵顯得有點不耐,希望大家最後還是走和解。調停前midd說他在網路上(或其他地方)說疑似鐵球網路分身威脅他,要殺掉他,出法院要圍毆他,請求法警保護。旁聽洽眾面面相覷,都是一副「你有聽過類似的事情嗎?」的表情。法官表示,在這個法院內,法警會一直保護你,出了法院如果還要保護,可以請人替你撥打110互送你出去。問題是什麼時候又有人說要圍毆他了?特地演這場到底要做啥?調解委員會的部分沒辦法旁聽,這裡都是聽鐵球轉述:1、大師同意和解,但是要談條件,被合解官念你要開條件還談 啥和解? (而且你還是被告耶...)2、鐵球開出和解條件有三,第一條合解金一萬二,和解官先砍 一半六千,midd又挨說沒錢最後又折半三千。3、第二條要在小屋連PO一星期的道歉文,這部分沒聽到什麼 異議,也有可能當初鐵球轉述時我沒聽到全部。4、第三條合解後雙方要放棄今日之前在網路上所有恩怨,然後 midd對這條的相對回應是「這案子我要合解,可是後續 我還要告他。」 當下似乎就卡在這一條沒達成共識,鐵球表示midd若不 同意那就告到底。調解結束,大家一起下樓(調解廳在四樓,法庭在二樓),這時midd依然保持全程跟著法警的狀態,拜託真的沒人要在法庭打你啦,你自己也沒辦法確定講這種話的到底是不是鐵球本人。總之,一下樓就看到他走到提款機拿錢。等了其他庭結束後大家再次就定位,法官一開頭問合解是否成功?鐵球說可能算,可是還要再看看(指第4點的問題),接下來法官再問是否決定付三千合解金就撤告,兩方都同意此條件後,midd已經半起身準備拿錢包出來。我說你也等等別這麼快付錢,條件都還沒全部談好咧,還是你覺得三千交付的瞬間全部都一筆勾銷了?總之midd動作進行到一半時法官繼續看合解書,也有針對合解後不朔及以往的條件,一邊宣讀時也一邊請書記官記錄。這時老檢察官則表示似乎沒有提前放棄不告的法律條文,這樣的合約內容是不成立的,法官則加入一條違反者罰款10萬的規定。不是說不能違約告對方,而是不管告不告的成就得先拿10萬出來。這時老檢察官又有意見,說國外這種條文都罰很多錢,十萬實在太少,應該罰50萬(講這句話時好像看著midd)。法官思考一下,決定意思意思改成罰20萬。合解書簽好,鐵球也接過midd的合解金三千(事後有說要捐出去),法官最後總結,已經合解了,大家都回到各自的生活,無論是工作、還是學業(講到這關鍵字我聽到有人偷笑)、還是電動,都恢復正常。到此全案終結(?),大家各自離場法庭,聽說midd臨走前還忘記拿回他的三千頁證據。有洽眾說要吃吃、唱歌,我之後還有事情就沒奉陪了,大家一面聊天一面走出法庭。到門口後養樂多俠拿了一排養樂多分給大家喝。喝完了當然要拍張照,法院半日遊的留念。花絮:1、檢察官不是如上次兩造所說,近似BAYONATTA那種 大女形態的美女,而是一個老爹,應該是換人了。2、有人說書記官有古典美,說真的我不懂古典的定義是什麼, 不過長得挺好看的就是,臉很清秀。3、大師今天穿的衣服是米哭色。4、坐火車回家時有用手機上洽問安迪,鐵球都合解了你願不願 意也合解?安迪表示沒那麼簡單。5、鐵球今日合解最主要的原因有二,一是給老檢察官面子,二 是家人有看到傳票似乎頗有微詞,可能是因為如此那早點結 束早點收攤。6、扣掉n年前在巴哈無雙板站聚碰上漆原派,今天是第一次和 洽眾見面,有些我以為是男生的ID原來是女生,而且都長 的很好看,想不到洽特也產美女。後記:我承認像我這種看戲的鄉民是比較愛看重口味的,不管是鐵球告的證據不成立讓midd笑著無罪釋放,還是midd因為他的行為被判刑,總之我想看的是一個輸贏,說真的這種合局收場讓我有點失望XD不過看戲終究只是看戲的,對兩造當事人來說這種法院流程都有對他們造成困擾,當然還是以他們方便為主,看戲的只要負責接受所有結局便可。有一點我感到疑惑的是道歉文的部分,合解書也簽了,那假設死都不發道歉文、或者一邊道歉一邊藏刀的狀況該怎麼辦呢?這種東西有強制性嗎?最後我想說,既然今天這場我已經親眼所見,應該就很有資格脫離「聽別人講的」一族,如果我的記憶和大家看到的有出入歡迎指證。但是如果有有心人想刻意捏造事實,想把輸講成贏,我不會吝嗇我的時間,會把不實言論拿出來好好的整理出對照表給大家看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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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0 篇留言
原子俠你去死:
這篇可以借轉置頂一段時間嗎?
05-21 23:59
貴賓羊:
除了標題當事人之外,其他歡迎無斷轉載
05-22 00:03
BUGW:
在一片網路叫罵聲中,像發文者這類實際參予的例子彌足珍貴
謝謝您花時間且用心記錄這過程,感恩
05-22 03:01
貴賓羊:
為什麼要這樣文謅謅的,我好不習慣阿XD
反正有些東西真的假不了,判決書下來早晚大家都要知道
誰亂講,誰誠實很快就一目瞭然
我只是用這篇文章把該發生的時間軸給提早而已
05-22 19:55
佐野丸:
優秀作家一直到開庭前都很自豪他花錢找專業律師諮詢
可是看起來他當天的表現實在很難看哪
花錢買法律知識? 我看是把錢投大海吧
05-22 11:42
貴賓羊:
我相信他有找律師,不管是花錢還是別人義務幫忙
可是我還是那句話
[如果沒有對律師誠實,那再怎麼專業也就不了他]
可以看延伸閱讀的[法律小常識]
05-22 19:52
長信:
求漆原派大師的樣子 XD
沒有啦開玩笑的
其實整篇的重點還是
確認身分和案件無誤,接下來走調解委員會的程序,檢察官口氣
似乎對這種網路漫罵顯得有點不耐,希望大家最後還是走和解。
對吧... XD
05-22 13:52
貴賓羊:
確認身分>宣讀案件無誤>宣讀抗告成立於否
成立:結案
不成立:調解委員會討論和解
和解成功:履行和解義務,兩造簽名,直接結案
和解失敗:法官問被告是否認罪
認罪:判刑
不認罪:檢察官提出證據
法院採信:判刑
法院不採信:無罪
總之鐵球這部分是和解收場,其他告訴人好像都不是什麼善男信女(和鐵球相比之下XD),也許日後有機會參與可以看到更多流程
(上訴這類的)
05-22 19:58
一半一半的世界:
喔~
看這暱稱...
是那位『立志成為XXXXX』嗎??
雖然不知道是什麼事,
可是被告那個『這案子我要合解,可是後續我還要告他。』條件是怎麼回事?
真要這樣搞誰還想原諒你...|||
話說...
為啥聽到「學業」會偷笑啊?
是不是也有那種22歲的高中生在場啊~
還有「洽特」是?
PTT的板嗎?
感覺常常聽到...
P.S.專程去法院看美女的話小心被老婆修理喔~
05-22 23:13
貴賓羊:
> 是那位『立志成為XXXXX』嗎??
是
> 為啥聽到「學業」會偷笑啊?
因為他30歲了,大學還沒畢業
>還有「洽特」是? PTT的板嗎?
就巴哈姆特討論區的Chat板,不是哈拉區的
討論區目前還可以用bbs上線,由於哈拉區的活躍
傳統討論區只剩下這個板活著
這裡沒有任何限制,什麼都可以聊
PTT有類似的板,叫做C_Chat(西洽)
專門討論動漫的聊天板
05-22 23:35
達克尼斯-奈特:
最上面那張大師發怒了是捨啊...
嘛~這件事情真的鬧得沸沸揚揚的
不過這個連鎖還是給他好好的斬斷比較好
不然嘛~直接用拳頭來解決如何?
05-24 12:56
貴賓羊:
那大師圖我也不知道哪來的,正好看到符合主題就用了
這連鎖我看再過一年也很難斷吧......
05-25 20:30
點子-庫洛米庫洛米:
其實我覺得 ...如果對方反告誣告的話 ,就不是三千和解金這麼簡單了 "囧rz
06-03 22:13
貴賓羊:
誣告沒那麼容易成立的,而且現在簽了20萬違約條款,不服輸的人就只能在小屋該而已了
06-09 21:01
隋陽帝習維尼:
『他』說這是假的w
(長毛那篇)
02-22 16:52
amateratha:
兩邊的說法相差頗大....還是等判決書出來再下定論好了
02-22 17:22
貴賓羊:
判決書出來他也只截取對他有利的部分
這場他和鐵球的官司不就這麼做了?
02-23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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