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是提到步槍的準確度(廣義)問題
這次就來討論(廣義)步槍的種類吧
步槍呢
而在古語中英語的rifle和中文"步槍"概念有所不同
前者是泛指「有膛線槍械」,後者是指由"步兵用的長槍"
但起初的槍械是前裝散裝彈藥,所以有膛線只會拖慢原本來已經很低的射速
因此當時來福槍不受到歡迎
至十八世紀出現了後填裝式槍和十九世紀出現了定裝彈藥後
有膛線的槍械才成為主流,並且有槍托和長槍管的來福槍,通常為步兵使用
才被稱為狹義的"步槍",並淘汰了滑膛槍(Musket)作為軍隊的主力個人火器。
我ˋ們要分類步槍的話
有三種分類法
第一.自動化
1.手動步槍(手動槍機)
(M40手動步槍)
手動槍機(Bolt action)是指需要以手動的方式完成子彈送入槍膛(上膛
與將使用過的彈槍機退出槍膛(退膛
由於每一次子彈上膛都是以手動的方式進行
這一類步槍指單進行單發射擊,無法達到半自動或者是全自動射擊的要求
早期手動步槍一次只能裝填一發子彈,射手將使用過的子彈退出槍機之後才能夠裝填下一發
稍後進入市場的是能夠一次裝填多發子彈的彈倉
射手只需要連續進行上彈與退彈動作就可以持續射擊,直到彈倉內的子彈使用完畢為止
這也是目前手動步槍的主流型態。
旋轉後拉式槍機
(旋轉後拉式槍機常見的彈倉供彈)
普遍的配發到陸軍的各單位
由於手動步槍準確度卻比一般自動步槍較佳,所以並未完全退出軍警用的行列
而是轉換成為狙擊步槍作配備,與自動步槍共同服役至今
手動步槍在民間市場使用仍然相當的廣泛
譬如狩獵的活動當中,手動步槍仍然是最主要的使用槍械
其1.毛瑟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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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毛瑟98的旋轉後拉式槍機)
毛瑟式槍機首次使用在Gew98上,亦是世界上最常用的旋轉後拉式槍機設計之一
毛瑟式槍機比李-恩菲爾德式更為結實
可發射更高壓的彈藥(如馬格南(Magnum)中央式底火彈藥),但射速比其為低
毛瑟式槍機在推出後一直是旋轉後拉式槍機的常用設計
時至今日仍有很多手動步槍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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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明頓700步槍)
其2.李-恩菲爾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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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Metford Mk-II步槍)
李-恩菲爾德式槍機首次出現於1889年的李-梅特福步槍(Lee-Metford)及李-恩菲爾德步槍
李-恩菲爾德式的特點是旋轉和後拉動作同時進行,而且動作十分順暢
經訓練後的射手可保持很高的射速,但無法發射更高壓的彈藥
現在只有李-恩菲爾德步槍的衍生型仍採用此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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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LE Mk III的機匣圖片,附有彈匣隔斷器)其3. 莫辛-納甘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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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辛-納甘步槍)
莫辛-納甘式槍機於1891年推出,特點是機頭無法與槍機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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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辛一納甘式槍機)
槍機操作時所需力量最多,亦不太順暢
無法發射高壓的馬格南彈藥
二戰時間生產量極大,直至現在仍然是民用步槍常見型號之一。
其4. 混合式
有些步槍採用毛瑟及李-恩菲爾德的混合式槍機設計
瑞典毛瑟M38及M96採用「cock on closing」設計
其5. 其他設計
2.半自動步槍
(M1半自動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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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43步槍)
半自動步槍是指可自動裝填,單發射擊的槍械
半自動步槍運用的亦是H·S·馬克沁所發明的導氣式自動原理
利用推進彈頭的部分氣體、後座力進行退彈殼、裝彈並準備再次射擊
因此又稱為自動裝填步槍(英文:SLR-self-loading rifles)
半自動步槍每扣壓扳機一次能發射一發子彈
具有比手動步槍更持續的火力,射速較高,所需的裝填時間短,操作亦較簡易
然而,在開戰時由於戰場大量全自動槍械的出現,各國為了提高步兵的持續火力
設計出各種不同口徑的半自動步槍
半自動步槍在二戰後至韓戰時是大部分國家軍隊的制式裝備,這種情況一直維持至越戰前
當時的美國及蘇聯開始以自動步槍裝備部隊,而其他國家並有所跟隨
當時的部份的自動步槍仍然發射全威力彈藥,由於後座力大及槍口跳動嚴重
這些使用國的士兵多數以單發射擊,小數國家甚至強制鎖定只能半自動運作
在1990年代,世界各國的軍隊大多以突擊步槍作制式裝備
半自動步槍漸漸成為民間市場及部份受法律限制地區的警用武器
而生產商亦以突擊步槍及衝鋒槍改裝成半自動以擴大市場
3.自動步槍
(M4A1突擊步槍)
自動步槍指自動進彈、連續擊發、具備全自動射擊能力的步槍
利用推進彈頭的部分氣體或後座力進行退彈殼、裝彈並再次射擊的步槍
也就是說,只要扣住扳機不放,就能連續射擊,直到槍內子彈用盡
自20世紀初俄國費德洛夫所設計的6.5毫米口俓M1916自動步槍
自動步槍一般使用當代中高初速中或小口徑步槍子彈,初速達每秒六百米以上
重管自動步槍.
初期的自動步槍發射大威力步槍彈,並裝有較厚重的槍管和兩腳架
適合較長時間的全自動射擊
整體長度較手動步槍及選射步槍短,裝有手槍式握把,是取代衝鋒槍地位的槍械
而為了執行任務的通用性,突擊步槍又衍生出更短更輕便的全自動卡賓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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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A1突擊步槍)
不完全適合連發的自動步槍,以半自動模式為主,只在緊急時候才以全自動模式操作的槍型。
其1.使用中間型威力槍彈或小口徑步槍彈的選射步槍*小口徑意指口徑小於6毫米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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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45mm NATO)
雖然是使用中間型威力槍彈或小口徑步槍彈,但因為原先設計沒有注意人體工學的合適程度
所以在連射時較難控制,這種選射步槍主要被用作半自動射擊,並被軍隊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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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卡賓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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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2 × 51mm子彈)
發射7.62 × 51毫米的自動步槍是韓戰後開始出現的設計
主要服役於當時的北約成員國、及一些非華約國家,亦是當時主要的制式步槍
這種步槍雖然具有全自動射擊功能,但步槍尺寸長及7.62毫米子彈發射時後座力大
而且彈藥及步槍本身的重量高,令單兵無法擁行更多彈藥及難以有效控制連射時準確度
因此當時士兵在戰鬥時仍以單發作主要射擊模式,所以又稱選射步槍
7.62 NATO的選射步槍在這些國家服伇時間不一
主要是到底看國情需要和該槍型設計的理念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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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步槍)
但因為被北越的AK-47及RPD等自動武器壓制,令使用M14的美國士兵無法有效還擊
原因為在使用了該槍後義國並未發生任何戰爭,只有零星的恐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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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4步槍)
這些步槍主要皆以單發作射擊模式,雖然擁有可靠性能和現代化的構型
但大部都在不同時間被小口徑突擊步槍所取代
但在服役期間這些槍型是被視為突擊步槍,原因是外觀和設計都是以突擊步槍為目標
但妨於在五十年代北約成員國都因為對於美國情面問題
故不能發揮其設計的真正優點。
(使用7.62 NATO的FN FAL 步槍)
第二.用途
1.軍用步槍
軍用步槍,顧名思義就是指軍方使用之步槍
軍用步槍 在現代,為步兵標準武器
適當用於幾乎所有環境
軍用步槍為他們的多功能性經常也被選擇(即 槍榴彈發射器.槍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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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A2軍用步槍)
2.警用步槍
通常使用不會造成太大傷害之步槍
並且以小口徑的半自動步槍或衝鋒槍.狙擊步槍為主
小口徑步槍卻比較適合員警使用,因為員警與犯罪分子的較量一般是城市巷戰
對距離的要求不高,而小口徑步槍便於攜帶和隱藏對員警來說是很好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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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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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國際AWP警用狙擊步槍)
3.民用步槍
通常以打獵.運動競技為目的
突擊步槍通常很受歡迎
但和軍警用的步槍有些微不同
例如有時會取消全自動的功能
然後出個民用版
當然也不妨有用來打獵的獵槍
(獵槍)
第三.功能
1.突擊步槍
跟上面內容一樣
兼具步槍的穩定度、殺傷力與衝鋒槍的輕便於一體的步槍形式,為多國軍警所採用
(M16A1突擊步槍)
2.卡賓槍
(M4卡賓槍)
卡賓槍(Carbine),原意騎兵步槍
又稱馬槍、騎槍,是槍管介於衝鋒槍與步槍之間,子彈初速略低,射程略近的輕便步槍
構造和普通步槍基本相同,它的中文名稱來源於英文「Carbine」的譯音。
(M4 CQBR卡賓槍)
3.狙擊步槍
(M82A1)
根據廣義的軍方或執法部門定義
狙擊步槍通常是指準確度與射程比一般步槍更高更遠的精密型步槍
其部署以戰術為主,但是能夠發生戰略性效用
(瞄準鏡)
因凸緣式彈藥凸緣無法承受彈藥燃燒爆炸的高壓而容易發生彈殼斷裂
狙擊步槍不採用此種彈藥
其使用目的
為破壞物資為主、擊斃敵方人員、擊斃敵方指揮人員得以阻卻敵方行動、
擊斃敵方交通載具操作人員得以干擾或退卻敵方行動、擊斃敵方通訊人員
自動武器操作人員或重型武器操作人員得大幅降低敵方戰力
或者擊斃敵方狙擊手以提升部隊士氣加強區域安全。
現代狙擊槍以使用環境與單位大致分為軍用與警用狙擊槍兩種。
嚴格來說狙擊步槍須符合下列條件:
- 使用性:狙擊槍得提供射手一致的握持與操作行為,亦即射手無須另行複雜或幅度較大的肢體動作進行武器的操作,甚至槍機與扳機的操作亦同。
- 精密性:狙擊槍上各部位的零件不得過於複雜,也不得因射擊所造成的後座力而鬆動;然而狙擊槍上的常態性固定組件與活動式組件之交互作用設計為各家槍廠之獨到見解,全然無固定模式可供規範之。
- 協調性:由於射擊為物理變化產生,須減小槍管產生震動,使其不得影響自發射第一發子彈後射擊瞄準之準確度,亦不得影響內彈道與外彈道穩定。一般而言諧波效應與槍管長度之平方成正比,但是此推演算法則不適用於手槍。
- 彈藥推力:狙擊槍的彈藥專業化與專用化,不得有火藥純度不足、裝藥量不足,甚至彈頭合金比例不良的情形;使用一般彈藥會造成彈頭初速或射程下降、抗風偏干擾能力不足、彈道偏轉、殺傷力遽降。
謝謝各位收看!
下回見!
END完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軍火酷.自己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軍火酷.USMC官網.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