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想買平底鞋,舊的大概穿了四、五年之久,差不多是要讓它退休的時候,一直想看鞋子,看是苦無喜歡的樣式。找了找了試穿了試穿,在決定要不要買的當下都會停下來想一想,通常這可是我不太喜歡才會想吧。
人很奇怪至少是我,遇到不喜歡的才會停下來想一想,相反之,遇到喜歡的可以說是想都不用去想。當下就構成衝動性購買而買下了,根本不用想。
當然世上沒有百分百完全喜歡樣式,這是對於我來說,這可以解釋成我滿意目前的鞋子,雖然說我已經穿的很吃力了,磨損的鞋底走起路來是有那麼一點不好走。
回到前面所言,當腦中的決定成了否定時,再想想這句話是成為拒絕服務你的人最好的藉口,其實對方也知道你不買的機率有多少了。這時對方的態度的變化變成一個很好的觀察點,這也可能影響再度回頭的意願了,因為是買賣不是東西本身了,化做無形的態度。
好吧,那你再看看別的,有沒有喜歡。小姐回答。
在我的解釋是,對方肯放我走了,我覺得服務還不錯。
但是另一個人說,都沒發現小姐的態度變了,哪裡不錯?
我想了想,是的,小姐講了這句話是熱情不再,有一點冷冰冰的。不過我也沒有任何的不愉快,過度的熱情在否定的答案出現後,使得氣氛瞬間成冰點的那一個人,是我。
所以我有了結論,讓我覺得服務不錯的點,是她肯放我走,不會糾纏著我,硬叫我買下我不喜歡的鞋。我討厭糾纏很可能會亂買東西,不過發生機率很低,可以說是一個很高明的糾纏,這無關商品的本身,東西對我來說早已可有可無,重點是我想擺脫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