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投稿11/17中國時報A16時論廣場的文章,並獲刊登:
《核廢貯存 台電別避重就輕》不過因中時版面限制,而略為刪減我的文章,我在這提供原文。
只有型號不一樣?避重就輕的台電賈伯楷/綠黨候補中評委
昨日(11/16)環保署舉行「核二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第一次變更對照表」小組審查會議,會議中台電於簡報強調,這次乾式貯存變更設計只是設備「型號不一樣」,並說對核輻射安全影響「無差異」。自環保署網站下載的詳細資料顯示,雖然設備總面積從0.21公頃縮小至0.11公頃,表面上大幅減少約一半,但舊核燃料棒的貯存總量卻減少不到1%;每個護箱從原先貯存56組舊核燃料棒大幅提升至87組,然而護箱直徑卻僅從4.2公尺增加至4.25公尺,護箱的間距更從1.6公尺縮減至1公尺。換句話說,台電計畫將舊核燃料棒排得更密集,越密集,就會增加舊核燃料棒碰撞的機率。若舊核燃料棒發生碰撞,將導致更劇烈的核反應、發生不可收拾的危險。對於與會的環團及北海岸居民的質疑,與會的台電官員不但不予回應,還不斷重複「只是型號不一樣」。這次設計變更所帶來的差異,怎麼可能只是型號上的差異?怎麼可能對核安的影響沒有差異呢?可見台電不是企圖避重就輕、就是刻意掩蓋事實,而離核電廠最近的北海岸居民,都是最後一刻才知道消息。
事實上,台電計畫興建乾式貯存槽,起因於核一、核二原有用來存放舊核燃料棒的冷卻池已經裝滿,然而台電宣稱的冷卻池滿時間從最早的2006年,一變再變地延至2013年。台電能夠如此不斷拖延,在於台電不斷改變冷卻池內舊核燃料棒的排列方式,藉由讓舊燃料棒排列得更加緊密,這樣危險的方式來推遲冷卻池的使用年限。當初核一、核二冷卻池的容量,代表的就是當初核一、核二原定的使用年限。核一、核二應該在冷卻池裝滿後,便立即除役,以免增加更多無法處理的風險。舊核燃料的輻射劑量極高,只消短時間接觸便會死亡,不慎碰撞更會引起災難,半衰期更長達千年以上。台電卻不斷增加舊核燃料棒的排列密度,更計劃興建乾式貯存槽容納更多舊核燃料,乾式貯存更曾於美國威斯康辛州發生爆炸事故。隨著時光的流逝,福島核災逐漸為世人所淡忘,這些新的乾式貯存槽會不會成為核一、核二未來延役的藉口?
參考資料:
《核能二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第一次變更內容對照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註:中時已於網站撤下我的文章,不過意外發現環保署有掃描保存我的文章,
並放在環保署網站上,真是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