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誰看到這一篇,我都要註釋一下。
如果是逸塵巫女大姐妳看到這篇,當作沒看到就好。(雖然這句話依然是符合精神障礙的人說的話= =)
先前那場鬧劇妳就權且當作我以前的言行都是欺騙你們的。精神病患者或是個性惡劣的人對於週遭的影響,電視上和巴哈中我也看了不少,既然我現在做出了相同的行為,至少先允許我自私地進行自我保護。
那篇小說我絕對會繼續寫下去,雖然一直以來我認為那篇小說寫得太差而不願意再動手,但是這次我已經隱約察覺到自己的問題了,現在起我會繼續寫下去,不論之後我想的東西有多麼「沒推理性」可言。
其他的不管是誰,當作我是個瘋子即可,不管是看完我在個板上寫的東西後的Amory、發覺到什麼的風痕,或是不論任何人,請先暫時如此。
我承認小屋的文章是「給人看的」,所以我寫的東西一定是要給某些人看,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有矯揉做作的成分,如何評判都沒有關係,我現在覺得自己的神經狀況問題很大條,暫時沒辦法用很清楚的思維去看這些事情。
對於之前我所犯下的過錯,我再次致歉。由於我目前手邊所有可以查得到的資訊都顯示不管我現在怎麼做,都很符合一個拒絕脫離精神障礙的人的情形,所以我不多做反覆的道歉行為,等我搞定自己再說。
我也暫時先不多說,至少我現在覺得我有被害妄想症,現在從我口中說的東西都很有可能有邏輯問題。
給老闆娘大人。
我知道閣下說不定會看我的小屋,下面這一段是特別針對閣下說的,哪天閣下逛到這裡的時候,也不會突然有「夭壽,我的兒子該不會要跑去自殺吧」這種惡搞到極點的想法。
放心,我怕死得很。不管怎麼想,我都不會搞自殺這種莫名奇妙的事情的XD
「哪天」閣下要是突然看見這篇文章,應該會很好奇或困惑我為什麼不打電話或用信件告訴閣下我準備去醫院看看,很抱歉,至少我還是有覺得憂鬱症是一種人格問題疾病啊,我可是羞於啟齒呢。
寫在這邊是一種矛盾心理啊,想著不直接告訴閣下,但閣下又說不定很有可能會看到,閣下多少可以理解吧。(從我對閣下的理解來看)
雖然我也曾不少次與閣下談過我的問題,不過閣下作為我的母親,本工廠的老闆娘,以及公會副會長(後面這個是開玩笑XD),在過去難免有過於寵溺我而不自知的行為。
我已經歸納出一些結論了,雖然還沒有推論到最開始,但至少已經很接近起點了。
最主要的轉折點應該是在七或八年前那次與吳婉寧所發生的激烈爭吵。不用閣下說我也知道,那個中學生的任性吵架沒有半點責任是在於吳婉寧身上,當時吳婉寧沒有錄製那集動畫(或者閣下所言的卡通《獵人》),我處理的方式太過於神經質,造成了這些年間與吳婉寧之間的分歧。
至於再更之前的,為什麼我當時會做出那種事情,我希望在尋找專業人士後會有更確切的答案。雖然我也已經有腹案了,但內容我不方便在公開場合表示,畢竟會看到這篇的可能不只有閣下,可能有其他友人甚至是陌生人。
我已經加了吳婉寧的MSN,在她上線之後我會正式予以遲來八年的誠摯道歉,並打算在二十號那天我和吳婉寧都回台南的時候向她當面道歉。
我想,我歸納出的原因是如以下狀況:
八年前,對吳婉寧無端發火所造成近四年間從未對話的狀況,以及之後即使有對話也彆扭異常的分歧,讓我喪失了跟她的交流管道。
在這八年間,她不斷地向上進步,而我正原地踏步甚至是後退,讓我感到相較下的自卑。
特別是在過去,雖然我從來沒有在課業上達成極驚人的偉業,至少也沒有讓閣下和老闆大人兩位失望到哪一國去,一直到國中後段至高中以後,嘩啦啦下滑的狀況讓我很少再交朋友。
仔細回想,以前國中時交的朋友的確是不少,比起高中之後只專注於一、兩個朋友的狀況,國中時幾乎班上每一個人我都能搭上話,上課的時候開的玩笑也不少。
喪失了這個交流管道,讓我再也沒有去平復自己的精神平衡。
今天我因為認識了太過優秀的朋友,讓我到最後再一次做出莫名其妙的行為,幸好這一次有人用尖銳的話語指正了我的問題,經過那個晚上的失眠,我才得到結論。
(倘若不幸,風痕你又跑來這個鬼地方,我在這裡所指的「尖銳的話語」是純粹讚美,不包含任何貶義)
如果閣下看到了這篇文章,告不告訴老闆都無所謂。雖然我認為老闆應該會覺得這種狀況非常的「奇怪」,所以可以不說的話當然還是……XD
宇順汽車的老闆娘也有這種狀況,我們也討論不少次了。雖然自從與吳婉寧爭吵打鬥之後我是再沒有出現任何的暴力傾向(不知道這個詞閣下接不接受),不過老闆說不定會用異常眼光看我呢XD|||
(雖然我看老闆也是很異常啦XDD)
閣下要是看到這篇文章,盡量是不要打電話過來,能說的我大概都寫在這邊了,打電話過來我說不定反而會難以啟齒。
今天是星期天,埔里基督教醫院的精神科休息,害我在整間醫院繞來繞去找不到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