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的參與是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政治不是妖魔鬼怪,一個公民絕對不可以說『我不想碰』而漠不關心,
這其實是一個不負責的行為
但
參與不代表一定要表達自己的立場
參與不代表行為要激進且富攻擊性
參與不代表可以漠視他人的自由和權利
參與也不代表自己的意見就是唯一,世人都要遵守
公與私拙者是分的很明的,
誰怎麼會知道,穿著制服拿著盾牌的拙者是何黨何派?
今天拙者站在這裡不一定
是因為拙者贊同某某某或是拙者反對某某某
而是,拙者穿著這身制服,拙者有義務依照法律維持秩序
單憑猜測,任何人都不可以也沒有資格輕易詆毀拙者站在這個地方的理由、
去探求拙者的意志、去曲解拙者的想法,
然後侮辱拙者的人格
至於拙者的顏色、想法、票投給誰? 與任何人都無關。
只要拙者還在上班,拙者就沒有顏色、沒有黨派。
拙者認為拙者是遵守法律規定、遵守行政中立,而拙者沒有打破這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