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他們並不認識。
之後他們交往、結婚也生了三個小孩,有一棟房子,跟一個工廠,和作牙齒模具的事業。
然後因為一個誤會,男生把女生推倒,女生告了男生傷害罪。
然後因為一個誤會,女生把男生的現金和老三從家中帶走,男生告了女生竊盜罪。
之後就是漫長的離婚訴訟了。
女生和老三一直住在男生名下的房子裡,那是他們本來要買來增值用的投資,
男生輸了離婚訴訟,也輸了分配婚後財產訴訟,但這時他們已經分開了兩年,
男生的忍耐到了極限,他三番兩次到女生住的家中,他沒有要和解,他要把她們趕出去,
最後他請台電將女生跟老三住的房子斷電。
其實我們都不是8月23號這天最悲慘的人。
僅獻給去死去死團的團員
以上純屬虛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