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曾在PTT發表的文章,因為希望能讓更多要找工作的社會新鮮人能看到
故在巴哈再發表一次,如有不妥請見諒
原文網址:
http://www.ptt.cc/bbs/ServiceInfo/M.1337343943.A.F32.html大家好,雖然我並不是成功的社會人士
但我希望把我所經歷、所犯的錯誤和大家分享
快到了六月,無論您是要找正職或者是工讀的工作,
希望您能在三考慮清楚,
不要因為一時急需要錢,就把自己的健康、時間賤價出售我在當完兵後,因為家裡欠一屁股債,於是我在當兵快退伍前一個月就在找工作
由於自己急需要錢,就去找了一個大夜班的工作
這份工作當時廣告是
月薪三萬元,時間是21:50~09:00,月休6日
一開始讓我想去應徵這份工作的原因,是因為每個月可領三萬元
我二話不說就投履歷,也順利在退伍前就面試成功
面試中,店長說公司要繳交保證金還有制服費,問我要當場付還是從薪資扣
我當然不可能當場付,就是缺錢才找大夜班的工作,
突然要我拿出一萬多,不是要了我的命?
還說前三個月是試用期,是兩萬七千,等到第四個月就會調薪
因為當時
只想著要有工作,沒有想太多馬上就答應當時店長希望我在退伍後能夠履行承諾去上班,我也很高興的接受
退伍後我馬上去報到,在報到的前一天,我才
發現到這份工作時薪出乎意料的少,可是又因為答應人,
所以只好硬著頭皮去上這和一般人日夜顛倒、一天做快12個鐘頭的班(因為不可能九點整離開)
剛開始做那份工作,由於我們不但要打掃還要收銀,
第一天我的收銀機莫名奇妙掉了一千多元
由於收銀台並不是從頭到尾都是我在顧,只因為那天是掛我的名字,
所以我必須負責這些錢要從我薪水裡扣
沒想到一天賺不到一千,就掉了一千多,
想到以後還可能會繼續掉錢,隔天覺得實在太不值得了,熬夜賣命,還有風險,
就找店長想說清楚不太想做了
店長見到我,知道我掉錢,說第一次難免會犯錯,下次不要犯就好,
也說要補我一天的薪水,
我因為這樣
覺得很感動,就傻傻答應會的繼續做後來還是會掉錢,搞到自己神經緊張,每結一筆帳,都很擔心今天會不會又被扣薪水
即使
受很多委屈,我都吞忍住,畢竟店長都好心要補我一天薪水
後來那時的領班跟我說,你剛進來,為了要讓你早點適應,所以前十天不能休假
我撐了十天,後來領班要我排假的時候說只剩下十天,一次讓你休四天好像太多了,
所以只讓你休三天(由於月休六天,我做超過20天,因此理所當然是應該休四天)
我想說公司應該會補貼我加班吧,就沒多說什麼無論被資深員工當客人面前罵不會算數,或是被罵結帳速度太慢,
我都當作是磨練,努力改進做了20幾天,等到我領了第一份薪水,看了差點昏倒
薪資條上只有2000多元,因為保證金扣了12000元,制服費要1890元
怎麼扣錢是一次扣光?沒有為員工想過兩千元要怎麼過活嗎?
我並不想被人說閒話,在第一份正職的工作就鬧的不歡而散,
所以,我只有忍剛當完兵時,大概是我身體最好的時候,做這份工作之後,我的身體快速的走下坡
好幾次,上廁所坐在馬桶會上到睡著,也變得易怒,常常和家人和朋友吵架
我媽看我這樣下去不行,要我趕快辭掉這工作,
我因為
覺得一萬塊這樣會被吞掉,還是打算硬撐一年直到做了兩個月,我被資深員工羞辱到快哭出來,發覺自己真的不適合這份工作
一萬塊送他們好了,打算撐滿三個月試用期就辭職
還幫他們想好給他們二十天的時間,作滿二十天我就走
後來,店長說可是這樣保證金沒辦法全數退給你喔,而且制服費基於衛生,
也不能退還給你
我回答我不在乎,然而或許店長也覺得大夜班人不好找,
就請我留下來作工讀,幫忙輔助剛進來的大夜班,
我原本不想做,因為這家公司根本就是坑人
可是他又說:這樣的話,作滿一年,制服費還有保證金我們會全額退給你
當時我
因為短視近利,又在一次的被綁住了。有一天,我的小腿莫名的得了蜂窩性組織炎,我一直忍到休假才去看病,
開完刀後,只要一站起來就會傷口流血,
於是我在最後一天休假那天的下午先打電話給領班,說腳開刀沒辦法去上班,
領班要我親自跟組長連絡,於是我趕緊一拐一拐的走道公司去請假,
當時組長還希望我來上班,用坐的幫客人結帳,不用打掃
我直覺如果來上班不打掃,不就會讓其他員工說話,
更何況我連坐著腳都會痛,站不到一分鐘腳就會開始流血
睡覺還要用枕頭墊高,睡到一半傷口還會裂開痛醒,於是還是堅決希望能休假。
後來請假的時間到了,我的小腿慢慢不那麼痛,也趕緊去上班,
可是那時候的領班(就是比我晚進公司的大夜班,先前領班都辭去大夜班了)
說我這個月的假沒有了,於是不准我往後一個月休假。
我雖然不滿,但因為休了一個禮拜的假,也沒多說什麼,硬撐了一個月沒有休假。直到有一天,無意間知道比我晚兩個多月進來的大夜班,不但不用付保證金,
薪水一開始就比我多三千
我感覺自己被騙了,再加上許多對這家公司的怨氣,隔天就跑去說不幹了,
當時的代理店長說:當時也有人向你這樣,還找民代過來我們這裡鬧,
後來看到我們契約,那位民代就啞口無言了。
我雖然知道他在虛張聲勢,因為當時只剩五個月就滿一年了,
最後還是忍著怨氣,撐了一年,終於可以拿回保證金,沒想到公司還不打算在我離職那天直接退還給我錢,
還要我再等一個月,後來我覺得不合理,告訴我家人,才決定跟他們講清楚
希望他們在一個禮拜之內還我錢,後來也還了。
辭職的一個月後,我莫名的血尿,去檢驗醫生問我是做什麼工作,
說我這是
長時間憋尿、和熬夜累積的
想想當時還真的是常憋尿,客人多的時候,當時領班只顧自己輕鬆,
只會把他所站的櫃檯的客人請到我這來,
又因為常常要和客人收銀,一下就口渴,
常常喝了一堆水又沒時間上廁所,一憋就憋四個鐘頭。我知道自己因為笨,所以才被人吃的死死的,
於是拿著自己從退伍後到做完工作的一年存下來的十幾萬去進修,
慢慢的我得知這家公司的種種制度都不合理,決定到縣政府告他們
但因為陰錯陽差,變成”調解”,
後來調解委員得知他們收取保證金還有一堆無理制度犯法
卻只說:"你們作為一個要長久經營的公司不該這樣",要他們跟我道歉,
結果這家公司的店長還有組長,閉口不言,完全不想承認自己有錯
從頭到尾一句道歉都沒有,還怪我當初發現這些問題的時候當場提出來,
以下是他們所針對我提出的疑問所回答:
1.刊登三萬,實際只給兩萬七不到(廣告不實) 店長:你應該在面試時就說清楚,或許我們會給你看要兩萬九還是三萬。
2.強迫收保證金(明顯不合法) 店長:如果當初你不做了,我們也絕對會全額退給你。(說一套做一套,當時還恐嚇我不能拿回錢)
3.契約一式一份,對勞方沒有保障 店長:這我們會改進
4.第一天薪水當作實習不發薪水,途中休假一天強制加班沒補加班費 店長:...(忘記他們說啥,不過後來有承認)
5.莫名奇妙要員工承擔收銀台的損失,而且多不退(因為我有連續三次在收銀台多放了1元、10元、100元)少不補 店長:因為我們希望員工最好是不要多,也不要少
6.強迫正職員工繳零存整付,若做不滿兩年,就沒收零存整付的錢(變相綁兩年約) 店長:我們公司這麼做都是希望員工能多存點錢,過去很多員工離職後都很感謝我們,
強迫他存錢,要不然都被花光了。
最後
他們只還第四項的兩千元,那兩千元本來就該是我的薪水,我所有損失他們全無視店長還似乎很得意的用殺價成功的表情,問組長:"兩千元可以吧?"
還對我嗆說:"如果你只是要拿這兩千元的話,我自掏腰包就好了,不用向公司申請"
(最後他們扣繳憑單上還不是有報上那兩千元,由此可看出他們為人)
我深感被羞辱,不承認自己錯誤就算了,還把我講成為了兩千塊跟他討價還價
於是我壓根不想簽和解,打算要向他們提告,
因為我還留有當初組長和店長恐嚇我想離職拿不回保證金的的錄音。
調解委員還幫他們說話,要我忍著點,不要跟錢過不去
硬拿著筆要我簽和解書,我沒有簽,一氣之下走出調解室
(調解委員似乎從頭到尾都站在他們那邊,這也是導致我不想和解的原因,
事後我對調解委員提出質疑,他說:"我不是都叫他們跟你道歉了?"
然而事實是沒有道歉還另外羞辱人)
我最後悔的就是帶我媽去調解,因為我媽心軟,回來時莫名奇妙已經被我媽簽和解了回來時我還聽到那店長訴說他的委屈,說他家住台北,還要跑來桃園來調解
說我們還可以自己開車,他們必須大老遠坐車來
我覺得很無言,這都可以變成他說嘴的理由
我事後罵調解委員,說為什麼我本人不同意和解,莫名奇妙變成和解
調解委員說:因為你媽就代表你,所以這次和解還是成立
當時我因為這件事鬱悶了很久還為了和解和我媽大吵一架,
後來想開了,至少我解脫了,以後會更努力活下去,也不會隨便和人簽約。
這間公司,就是
位在中壢火車站附近的藍國墊腳石之所以叫藍國,就是因為他們是姓藍的人經營的,所以很多高階都是安排自己人
如果有新鮮人想去應徵,請別犯我當初所犯的錯誤
我離職前,已經有不少正職還有工讀生離職了,原因當然都是因為不滿公司的制度,
只是不想把事情鬧大。
當時的店長叫藍x宏(常常在台北許昌店)、組長(當時中壢店代理店長)叫藍x治,
聽說他們是兄弟。
我所說的都是有所根據,也不怕墊腳石的人告我毀損他們名譽,我只是不希望新鮮人
別再因為過去長輩給的經驗而強迫自己:不要在意你的第一份薪水,只在意你為公司付出多少;那一堆奇怪的理論
或許,說要全心為公司付出的那些人,自己都是既得利益者,所以希望別人為自己賣命
當然,我也不是要大家偷懶,只是要眼睛看清楚,
不要傻傻的為人賣命、賤價出售自己的健康和時間。後記:由於我沒有所謂的"關係"可以靠,所以這件事情始終只能把委屈吞在肚子裡。
親朋好友都鼓勵我:人在做天在看,他們一定會有報應。然而不過無論有沒有報應,
那都不是重點了,重要的是我希望不要再有人犯我當初的錯,
所謂
智者以人為鑑,愚者以己為鑑。
如果我的經驗能讓您有所收穫,那是我的無上光榮。
也歡迎各位能讓要找工作的新鮮人看到這篇,提醒自己一定要小心工作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