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 第九屆立委把每月加班時數調高八小時了,也就是他媽的總共54小時,你們修錯法律了。』
官員:『我倒是覺得這法修的不錯!』
:『勞工都成窮鬼了,沒勞權保障了。』
官:『老子從來就沒想保勞工的權。』
:『不保勞工的權你保誰的呀?』
官:『誰有錢保誰的!』
:『當過勞工嗎?』
官:『沒有。』
:『我告訴告訴你。 勞基法修正後,輪班間隔,可縮短至8小時;十四休二,加班費換補修,要勞資協商, 勞方同意,才能讓資方實行。 美其名要經過勞資協商,但台灣的公會組織率只有零點七成。』
官:『怎麼才零點七成啊?』
:『零點七成是政府統計的,能有零點三成還得看企業主的臉色。』
官:『誰的臉色?』
:『資方。』
官:『資方? ! 我大老遠的來修法,就是為了讓勞工看資方的臉色?』
:『對!』
官:『勞工好不容易吃了一堆苦,找到了工作...』
:『對。』
官:『他還得十四休二?』
:『對。』
官:『還得加班費換補修??』
:『對。』
官:『還得看他媽的臉色???』
:『對。』
官:『勞工不成了跪著要飯的嗎!?』
:『那你要這麼說,賣肝當勞工還真就是跪著要飯的。 就這,多少人想跪,還沒這門子呢!』
官:『......我問問你,我為什麼要二修勞基法? 我就是一例一休惹民怨,民調上不去!』
:『原來你是想圖利資方又想掙選票啊。 那還是回山里吧。』
官:『欸?這我就不明白了,我已經當了最會溝通的政府了,怎麼還不如個土匪啊?』
:『資方眼裡,你是最會溝通的政府。 可勞工眼裡,你就是在總統府外圍史上最大禁制區的土匪。 民主嘛,言論自由,不寒蟬。』
官:『寒蟬! 我他媽就要寒蟬!』
:『那你是想圖利資方,還是想掙選票啊?』
官:『我是想圖利資方,還把票掙了!』
:『掙不成!』
官:『掙不成?』
:『掙不成。』
官:『修法,能不能掙票?』
:『能掙,資方。』
官:『道歉,能不能掙票?』
:『能掙,勞方。』
官:『修法後再出來開記者會道歉,能不能圖利資方,還把票掙了?』
:『......』
『敢問九筒大哥何方神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