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中的三大要素是什麼?
劇情、角色與對話,這三者乃是構成這本小說好不好看的三本柱。
然而,要說這三者中,哪個是最為困難的項目呢?我認為,非角色莫屬!
這是為何呢?
請聽我娓娓道來。
劇情,是故事的主軸也就是所謂的道路;角色,是故事的推動者也就是所謂的人或者人的腳;對話,就是人的腦子也就是控制著人該往哪走的意志。(這意志就是指作者的意志)
沒有道路,就什麼也不用談。因為,那只會原地打轉讓讀者無法觀賞任何風景,而這也是小說最基本也是一定會有的元素。
而人的腦子,也就是作者想說的話;又或者說是作者想透過角色傳達給讀者的直接訊息。在這點上,也不是什麼難事。(看看眾多劇本文就知道)
那麼,角色呢?人呢?
道路是給誰走的?人;道路是怎麼出現的?是人走出來的。因此,這個人是鎂光燈下的焦點,也是讀者注視的目標。我們跟著人,看著他沿途走過的路,路上的風景。您說,他的重要性是如何呢?
但是,角色的難度卻又是三者中最為困難的。
這很大的原因在於,要塑造一個角色、一個有寫有肉的角色,甚至一個人!一個活生生的人,那必需要先了解人是什麼?
那人的本質在何處?在內在、在人心或人性。
這點,就能看出作者有多少墨水、多少實力和歷練體悟,把這些通通內化後,才能讓一個好的角色露面。
所以,有人說寫小說的手是越老、越粗糙越好,這說的一點都沒錯啊!
然而,大部分的創作者們都屬於資歷尚淺,或者未出過社會等等,在角色塑造上就會碰到許多困難之處。
至於要如何克服這點?你不是作家嗎?作家厲害的是什麼?難道只是紙上功夫?
那才不是作家的核心――真正的核心,是觀察力又稱為作家之眼。
能夠體察萬物、世態的一舉一動、炎涼冷暖等等細微之處都不放過,然後用超乎常人的同理心來感受,讓別人之楚痛猶如自身之楚痛那樣地深刻。
話又說回來,在短篇小說或者極短篇小說中,角色因為篇幅的緣故就被淡化許多。
但是,這是不健康的!
很多人都說開從短篇開始入手,我認為應從中篇開始,從三萬到五萬字的篇幅寫起。否則,短篇寫得再多,無法真正做到角色刻劃地訓練。
已經先天不足,後天又不努力,那當真正面臨考驗時,自然是只有一敗塗地的份。
故事要有趣是當然的。
可是,一個深刻且讓人喜愛的角色,才是留住讀者並創造商機的致勝點。不然,二創或者同人等等,很多都是以某些喜愛的角色為出發點而創作的。
退一步來說,畫人物圖等等周邊商品,不也是以受歡迎的角色為基礎做的嗎?那還能說角色不重要嗎?
在巴哈眾多人都在宣稱劇情、劇情、劇情。但是,推動劇情的是誰?能夠留住讀者的是誰?能夠讓讀者變成粉絲或者願意掏錢的又是誰?不就是他們嗎?
所以,切莫以為看似簡單的事,就真的很簡單;那些簡單的事務,反而是最需要功夫和底子的!切記。
那麼,重點來了。
角色是如此之重要,我們該如何塑造?該如何做起呢?
在此之前,我們先談一點別的東西――文筆。
文筆,可說是這小說中的無冕王,或者說看不見的英雄。很多人都說文筆不重要,劇情有趣就好。
這種話大概就是無知之徒最愛說嘴的。
沒有文筆,如何把劇情表現出來?如何刻劃人物?如何讓對話顯得鏗鏘有力?沒有了文筆,這小說就跟日記,甚至比日記還更為糟糕、無聊。
因此,文筆就是你的宣傳工具,甚至好的文筆能夠幫助作者在最短的時間內抓住讀者的心!撕開讀者的理智!挑逗讀者的情感。
像是景物描寫,這乍看之下與角色似乎沒多大關係。但是,角色的出場或者內心或者情感,都可以藉由景物的描寫來隱喻。
由此,讓有點乏味的敘述變得生動甚至賦予不同的意義,這也是一個藝術家內心的原始性格,甚至可以說是藝術家的獸性吧!
把景物藉由筆,把自己的主觀思緒與景物結合,創造出截然不同的東西!
畢卡索、馬帝斯和達利等等藝術家不就是如此嗎?既然繪畫可以,那寫作何嘗不行呢?喬伊斯、普魯斯特和卡夫卡也是同類型的作家。
問題來了,這文筆要如何練呢?
一個自然就是用時間來換取;另一個就是模仿。
所謂,模仿是學習之始。
從一些你嚮往的作品或者是經典之作,都是你最好的老師!除此之外,還必需要勇敢放開自己,都已經在寫作了!為什麼還不敢把自己的內心給完全攤開在紙上呢?都已經割開自己的內心,又何必在乎被人窺探的羞恥感呢?
最後,初始篇就到這裡。
明天將會送上角色三部曲之一,角色的意義之探討經典名作中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