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講文化時,我想需要先界定一下文化跟文物的差別。
依湘然以前在學校接觸的概念而言,文化內涵,可分為「有形的文物(包括生活方式、生產方式與一切創作出來的文物或器物)」,與「無形的思想價值觀」。綜觀歷史人類有形文化的產生與發展,與他們所處的環境,常有直接而密切的關係。甚至人類生活或生產方式的進步,常讓人覺得代表著文明的產生。其實這種說法,只是從人類的生理、生物面的發展,看文化或文明的產生。有形的文化固然重要,但要分辨人與動物社會的不同的無形文化(共同價值觀),應該是更為重要。而有形的文化,不論是人們的生活方式、生產方式、或所創造出來的器用與文物,都與他們所處的時空環境,有直接而不可分割的關係。也代表有形的文物,常隨著時空改變而變化,布袋戲不能純粹說是一種文化,因為現在大家討論的幾乎都屬於有形的文物,文物雖包含在文化之內,但所謂的文化的重心應該擺在演出布袋戲的人,所要給予大眾什麼樣的價值觀。
所謂價值觀,它是經過內化、昇華、而型塑成的抽象與無形的共同規範力量。它不是不會改變,只是一種內化與昇華後的無形思想力量,它在人們的心目中,常是無形、深沉、與潛在的,甚至可以說是根深蒂固的。如果要改變它,不但不容易,而且需經長時間的緩慢鬆動,不是短時間或立即可以奏效的。但現在大部分的人把文物跟文化混為一談。我們常言的文化多見於看到的器物、使用的語言,這些其實都包含在文化裡面,屬於有形的文物,真正的文化,還是偏於內在的價值觀。而會混用在於受了美國的文化觀點的影響,多是以有形文物或生活方式,做為文化的主要內涵來探討。這也是湘然要先界定文化跟文物的差別。(當然湘然也不敢說絕對無誤)
界定完文化跟文物之後,再回頭看看多數人對奇人的抨擊。湘然認為已經不純粹是執著在表面上使用語言的點(有形文物),更多是情緒的擴大,這群人放大了價值觀上認同,他們認定布袋戲應該有著某些堅持,如表示人生百態卻不以崩毀三觀譁眾取寵、如正常的角色塑造、有故事上的必要性跟靈魂,而不是一堆空有外表的美形偶。至於語言的使用不過是借題發揮己心裡的不適。至於打著使用台語才是屬於臺灣的文化,那也只是一種有形文物的辯駁罷了!重點是布袋戲原本的價值觀。價值觀取決於這個民族、國家、社會所屬的環境跟背景而產生(如老一輩人講的忠孝仁義觀念)。所以抨擊越重的人,他們的訴求點純粹只是表現手法的改變嗎?或許更多的是對於整個核心價值在日積月累下的改變,終於到了潰堤時,那種想要力挽疾呼痛心的情感!
價值觀雖然不是短時可以鬆動,可惜今日受臺灣民族性跟外來文化的催化,已然淪為一種表面上形式化,自以為文物代表價值觀的局面,其實有點令人感慨啊!
以上僅代表湘然個人想法。
註:以上文化價值的意涵參考江澄祥著,《人的道理:理論邏輯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