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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和遊戲人物結婚的法律效力想法與雜想」

作者:爆走EVA│2010-03-14 22:15:34│巴幣:2│人氣:712
超級動漫迷 迎娶電玩女主角
 
2009/11/24 12:00 華視新聞網綜合報導(引述自卡提諾王國http://www.ck101.com/thread-1537222-1-3.html)

愛情不但沒有年齡種族的限制,就算對方不是真人也沒有關係。日本有位超級動漫迷,日前就帶著虛擬戀愛電玩的女主角,到關島渡蜜月,回國後還煞有介事舉行了一場婚禮。在神父見證下,新郎神情愉快的,直說我願意。輪到新娘,卻不見新娘在現場。

只看到神父手上拿著捧花,跟一台掌上型電玩。裏面的女主角,被神父問到是否願意與新郎結為夫妻時,她還羞紅了臉。不僅如此,新郎還在會場中,秀出自已跟電玩女主角到關島渡蜜月的照片,甜蜜的神情,全寫在新郎臉上。

也許有人覺得不可思議,但日本這位超級動漫迷,恐怕是世界上第一個,跟電玩女主角結婚的人。由日本電玩大廠推出這款虛擬愛情電玩軟體,共有三位女主角。她們共同的特色,就是外型甜美,而且具有療癒功能,因此非常受到電玩迷們喜愛。

從九月份上市以來,就已經賣出十五萬套的好成績。有人打趣說,不少動漫迷放話,表示要娶這次結婚的電玩女主角。如果女主角又跟別人舉行婚禮,不知道算不算重婚。記者綜合報導。
 
 
上述新聞的遊戲就是近年來最有特色的戀愛遊戲之一 Love plus。相關介紹可到這裡看看維基百科
 
 
好了 這件新聞 應該不少人知道了 所以也沒什麼要特別解說的 不過因為這種結婚方式是夠另類 夠衝擊體制的 所以就讓我們來看看 依現行法規的話 有沒有效力吧(先不論是否一定要和自然人結婚亦不論這位新娘寧寧有沒有法律上的行為能力)
 
首先
把這名老公的國籍假設定是我國國民
 
其次 來看民法對於結婚年齡的規定
民法第九八十條「男未滿十八歲 女未滿十六歲者 不得結婚」
依新聞來看,男生是上班族 所以應該是過十八歲了 而女方 依遊戲的年齡設定是高三生 所以是十八歲。符合結婚年齡要件
 
第三 結婚的形式要件
民法九八十二條「結婚應以書面為之 有兩人以上證人簽名 並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這裡有個問題 是在男方和女方在關島結婚是否符合以上規定而讓結婚可以成立生效?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十一條「婚姻成立之要件,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但結婚之方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結婚之方式,當事人一方為中華民國國民,並在中華民國舉行者,依中華民國法律。」
由於在關島只要有結婚登記 即生效力。那麼既然其結婚方式在舉行地關島是有效的 則婚姻應認為是成立。
 
然後又依同法第十二條「婚姻之效力依夫之本國法,但為外國人妻未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
民國有住所或居所,或外國人為中華民國國民之贅夫者,其效力依中華民國法律」
前面談到,既然設定男方是我國國民 因此其效力就依我國法。然後又因為他在關島有結婚證書並有兩人以上的證人簽名 所以只要到戶政機關登記 應認為有效
 
第三 有無結婚無效之要件
民法第九八八條「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即少了結婚形式要件)
二、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即有近親結婚之事實)
三、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即有重婚之事實)。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
由於從新聞來看 都沒有上述要件 所以婚姻有效
 
結論
綜合上述 在不看結婚是否一定要和真人才能結婚的情況下 由於這位大哥他舉辦結婚之方式都符合法規 所以應認為他的婚姻,形式上成立而有效 因此恭喜這位大哥老公和寧寧夫人 永結連理 百年好合吧。不過雖然目前的法律是為活人和死人定的,但是如果真的遇上這種什麼都不是的情況下 又該如何解決呢?也只能把答案留到以後 才能解答了
 
 
感想
看到這種分析的人 一定會覺得有點蠢吧。因為社會就是認定結婚就是要一男一女 雙方是真人的情況下才能夠結婚,幹嘛認真分析它的法律效力呀。如果讓公務員遇到這種事 也一定是立刻就駁回申請而不會讓他登記吧。同時當這種新聞出來時 一定會有那種所謂的專家在那邊強調這是現在年輕人的悲哀 他們只能擁抱虛擬人物 而無法和真人交際來往 所以這是現在社會的重大問題之一云云。而可能也會有網友在那邊罵說 根本是個死阿宅 在那邊不切實際或這種作法真惡心或是他活在自己的世界吧等等的話(這是我自己想出來的可能 希望不是大部分人的意見呀)
 
 
總之從我們的理智來看 這不是一件正常人會幹的事情。但事情真的有那麼簡單就可以這樣下結論嗎?當我看到這件新聞 其實除了替這位大哥悲哀外 也或多或少為這個社會感到悲哀。
 
會替大哥悲哀的是 他不得不深入這個虛擬的世界 因為在這個現實社會中 他無法像電車男一樣 找到真愛還能成功贏得美人心 多的是無法獲得女生的心或是可能被女生用得傷痕累累(這用在女性身上 只要把女生換男生就好了)
 
因為不能在現實女性中獲得滿足 只能透過這些電玩人物來填補心中的寂寞和難過 至少她們都不會和你吵架 而且每次都是笑臉迎人 講話甜甜 然後每個也都是超級正妹。所以讓他只能想到 為何我一定要花大把的金錢 力氣或時間在真人身上 而且還不一定得到好的結果。但只要在電玩的世界中 我所希望的東西 她都能給我 雖然無法有真實的接觸 但最少她帶給我精神上的慰藉 就能使我忘去一切的不快。他會選擇和虛擬人物結婚 難不成也是在諷刺所謂的"真人的愛" 在社會中根本是個不能存在的事物嗎?這是我首先替他難過的地方之一
 
 
接下來替社會感到悲哀的是。我們看到這種新聞後 大部分都是嗤之以鼻 認為他是有毛病 有問題才會這樣做,正常人是連想這個問題都不會的。所謂的正常 我們都會認為是建立在理智之上 也就是透過你的經驗和知識 去做出一個可能且有理的判斷。
 
但是別忘了 我們都一直想要很正常 可是往往社會給我們的事情都是許多不正常的事物。在電影楚門的世界中 那位製作人對楚門說出;「他們真實所存在的世界是個病態且瘋狂的世界 你唯有在這個設定好的地方才能夠得到保護」
 
雖然這句話感覺起來好奇怪喔 可是如果是一個正常的世界 何必需要那種病態和瘋狂呢?如果在電玩世界中 沒有那種病態和瘋狂 我們又何須說它不正常呢?當然不可否認的 現實就是好和不好綜合體 但如果現實中不好的部分比好的部分多更多時 我們的理智還會要我們繼續待在那個非正常的世界上 而不是到一個想像的地方 況且那個地方還可以連不好的部分都沒有 你在裡面完全就是個自由快樂的人。因此這件新聞 或許不是要告訴我們 他是否有病 而是要告訴我們其實是社會病了 病到我們也不得不做一些看來非理智的事情 只為了使自己的理智可以因此得到解放和自由。
 
 
最後這位大哥和寧寧小姐的婚姻是否能夠長長久久 我們可能不得而知 不過他們的婚禮與其被人當笑話一件,我還不如認為是一種對於社會和現實的諷刺與怒吼 也正因為這樣 現在的年輕人其實也不過用另一種方式來表達他們的惶恐和無奈 所以當未來如果有許多人都要搶著和所謂的電玩或漫畫人物結婚時 那的確是一種警訊 不僅是對於那些人 也是對於社會及體制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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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2 篇留言

拉米洛亞
我想看完那麼多之後,我只有一個問題想問。
電玩人物有沒有「行為能力」?

人之權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現今大多數的學說採獨立呼吸說。
那麼機器會呼吸嗎? 不會。
機器的出生?    組裝完成之時。
電玩人物的出生?  讓我們推定就玩家進入遊戲的那一瞬間視為出生吧。

所以按照民法第六條的規定以及通說學者認為的獨立呼吸說,
我們可以認為,電玩人物應該沒有行為能力。

那麼結婚真的有效力嗎?
既然無行為能力,那麼所為之行為應屬無效。

06-02 02:33

爆走EVA


這篇文章 我沒有論述新娘寧寧有沒有行為能力

所以如果是大大所述的情形的話 該結婚行為是自始無效的

也感謝這位大大的指正 我會將題目設定成不管該電玩人物有沒有法律上的行為能力06-04 18:55
ちなつ
被四年後的某人按了GP應該很驚訝?

08-28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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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545晚上好~
最近一直嘗試跟家人溝通,可惜今天也失敗了XD看更多我要大聲說昨天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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