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風日下,人心不古,有時候可能就真的不古,又或者曾經古。
一直以來,因為法律永遠都在保護加害者,所以就會有人提倡,「希望高官的親人被酒駕撞死」、「希望法官的親人被性侵」,藉由這些高官掌權者親人的犧牲,才可能換來修法的可能,這是悲哀,也是無奈,因為這就確實的反映出台灣是人治社會,儘管說是民主國家,但好像也沒有民主到哪去,可能民主只是一種口號吧。
最近連續爆出的性騷擾事件,每一起的案件都有高官參與其中,幾乎都是被吃案、被拖延,平民百姓的權益,一旦跟官員牽扯上,就只有官有權益,平民是沒有資格談權的,這麼多的性騷擾事件,看上去實在是令人又憂又喜,憂的是這背後受害的人是多麼的可憐多麼的無助,再想到這還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是無處申冤,兇手逍遙法外仍掌大權居高位,喜的是終於有一些足夠撼動社會程度的高官涉案,也許有機會短暫喚醒社會良知,進而改變法規,還給百姓們可以期待的寧靜環境。
但我想還是不可能的,就像酒駕跟房價,永遠都不會修改,因為有資格修法的人本身就是既得利益者,他們不可能搬磚頭砸自己腳,只能期待這把火越燒越旺,越燒越大,希望有更高的官更多的人被揭露出來,這樣才有一絲可能修法保障民眾權益,只是一旦如此,就代表那些高官們性騷擾的對象更是不勝枚舉,可悲、可嘆、可笑、可泣。
憑欄弔靨,無緣現面,
曾經此徑,不識來襟,
怨無心漪,殤茫復止,
恨否?戀否?踞崖懼望應是知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