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今天有那麼民主開放自由的時代,要感謝很多人,民主自由是得來不易的,是用多少人的命還有血淚所換來的,我們應當珍惜。
美麗島事件(或稱高雄事件,當時中國國民黨主政的蔣經國政府稱此為「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案」)是1979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時發生於台灣高雄市的一場重大衝突事件。以美麗島雜誌社成員為核心的黨外運動人士,於12月10日組織群眾進行遊行及演講,訴求民主與自由,終結黨禁和戒嚴。
期間有一些理小平頭配戴青天白日徽章的二十餘歲不明人士混入群眾中朝演講者投擲雞蛋進行挑釁。
外圍的鎮暴部隊則將群眾完全包圍住,並往裡面釋放催淚瓦斯,以及照射強力探照燈朝群眾逼近,並逐步縮小包圍圈,終至引爆警民衝突。
事件後,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大舉逮捕黨外人士,並進行軍事審判,為台灣自二二八事件後規模最大的一場警民衝突事件。
美麗島事件發生後,許多重要黨外人士遭到逮捕與審判,其中施明德原先被以叛亂罪判處死刑。
最後在美國國會議員以及各界的壓力下,除施明德被判處無期徒刑外,其餘皆以有期徒刑論處。
此事件對台灣往後的政局發展有著重要影響,台灣民眾於美麗島事件後開始關心台灣政治。
之後又陸續發生林宅血案(1980)、陳文成命案(1981)、劉江南命案(1984)撼動國際社會,使國民黨政府不斷遭受國際輿論的壓力以及黨外勢力的挑戰,國民黨只好漸漸不再堅持一黨專政,之後解除持續38年的臺灣省戒嚴令、開放黨禁、報禁,逐漸走向民主化。
民主真的得來不易,爭取民主自由,是要付出代價的,而有些人在美麗島事件中喪命,而有的人則是蹲苦牢遭受警總不人道的刑求。
所以我們更應該珍惜民主自由以及遵守法治,讓台灣的社會更進步。
警總刑求
下列為美麗島事件的被告在台北地方法院公開調查庭上說出被刑求的經過,各報記載如下:
- 周平德:大力掌嘴、毆打胸部與頭部逾19小時、罰跪、剝奪睡眠五天沒有睡覺。
- 邱茂男:十幾天疲勞審訊、剝奪睡眠,五天沒睡,以後常三、四天沒睡。
- 范政祐:剝奪睡眠、毆打、罰跪、拔鬍子。
- 王拓:剝奪睡眠,七天只睡一小時、時常被打耳光。
- 吳振明:被打到口吐鮮血、下體受傷,自殺未遂。
- 吳文賢:吃鹽水飯一星期。
- 許天賢:吃鹽水飯。
- 戴振耀:吃鹽水飯、被施打自來水針。
- 蔡有全:被毆打至呼吸困難、下腹受傷、拉頭撞牆、半蹲。
- 紀萬生:疲勞審訊、被猛擊腹部導致腎臟和脊椎受傷、左耳被打聾。
- 余阿興:吃鹽水飯、半夜只穿內褲受凍偵訊。
- 許淇潭:罰站、毆打、腳踢。
- 蔡精文:用皮鞭抽打、吃鹽水飯二十天。
- 邱垂貞:椅子上連續坐十天、剝奪睡眠四天、遭拳打腳踢至胃出血。
- 蘇振祥:毆打、以香菸燻眼。
- 陳福來:遭六、七人毒打、被電棍毒打。
- 劉華明:吃鹽水飯、踢打成傷。
呂秀蓮女士演講後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