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犯罪的人之所以找不出預防的方法就是他們犯了一個極為嚴重的錯誤
那就是他們常以一個正常人的角度去想事情,而不是以一個犯罪者的角度去想事情,一個正常人怎麼可能會懂會知道會理解會清楚心理扭曲的人再想什麼,為甚麼不能以正常人的角度
一個正常人會去犯罪嗎 不會
會去犯的大多是心理有問題的 ,投藥之前必先知其病,知道了問題出在哪裡才能去治療他
一般人不會犯罪所以他會覺得說什麼理由都不是犯罪的理由也不會覺得他在這種時候他也會這麼做,但那是正常人,心理扭曲的人可不是這麼想。
就以因為失業所引起的犯罪來說。
失業
有人會說他要自己去找 難道要我給你錢嗎還是要我養你
是啊
他去找了 所以他找到了犯法的工作,因為他離他最近也最快找到
這時候又有人會說,這他媽什麼爛理由給我去找合法的,但當他放棄了這個非法的工作他就必須在花時間去找其他合法的工作,但什麼時候能找到,你能給他一個確切的時間嗎,在這中間的時間裡你又要他怎麼活
你要養他 你要給他錢 還是你要直接給他工作或直接聘雇他。
人 之所以會選擇犯罪
以非法的方法來獲取利益
除了獲利大與輕鬆以外 還有一個
那就是 這世界上還有多少像犯罪一樣
不需面試 即到即上工 且不需經驗、相關證照
的工作 也不是每個人的才能都能被國家發掘並重用 。
如果你說失業補助金的話,我可以直接告訴你
這要工作一年而且是非自願性離職才能領,一次最多領半年,而且一生只能領一次。
撇開他不知道那是非法工作的情況來說
他就算知道那是非法的 他還是會做
因為有個機會在眼前了 如果不把握,誰知道下次的機會在哪裡,所以只能做,就像溺水的時侯一樣在那種情況下有東西可以抓就是抓著不放,因為那是你的救命機會也可能是唯一的救命機會,如果放棄、放手就會陷入萬丈深淵。
也像高利貸一樣,都到這個時侯你能不借嗎
不借 現在就過不去了何來以後
借了 以後在來想辦法 至少現在過的去
這也是失業型犯罪者心裡在想的。
想要研究犯罪甚至是研究犯罪者本身,就必須代入犯罪者的角色而不是以第三角度(犯罪者、被害者以外的第三方)看事情,只有如此才能從核心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