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姐很邊緣,所以上一篇沒什麼人看我也不意外,但是這不重要。
重點是:我被騙錢了。
我對於理財方面完全是白癡,所以保險業務有什麼不能做的我當然也是完全不知道。
總之,大約民國102年起,我跟南山一個李姓業務員保儲蓄險,她以美金保單比較有賺頭為由,推了我一張美金保單,並聲稱換匯太麻煩幫我代勞親自收錢,也沒帶我開扣款用的帳戶。
這裡出現兩個陷阱:用不到的美金保單,以及親自收錢。為了避嫌業務一般是不能直接收錢的,這點我也是後來才知道。
我有幾個月失業跟她詢問過,如果手頭緊能否解約,或有無其他減輕負擔的方案。
她約我出去,笑著說:
「沒關係,妳先暫停繳費,安心待業不會有問題。」
(深呼吸)沒 問 題 個 大 頭 鬼 啦!
之後收到欠費通知的墊繳單我也問過她出現那張正常嗎?她還是笑著說:
「不用理哪張沒關係喔!」
請注意她是慣犯,所以這也是預謀好的。
一直到最近認識的人幫我看保單,覺得該位業務的行為很奇怪,一查之下才知道她挪用了要一年的保費。而且––我並非唯一一個直接收錢的外幣保戶。
事情到這裡就難看了,接下來不外乎各種裝死不承認跟得了便宜賣乖。
但我錢拿回來還是去南山舉發了,天知道她會不會轉個身繼續挪用下個倒楣鬼的保費。
提前解約很虧沒錯,但是讓她丟飯碗無價。
總結重點:
1、保險業務不能經手保費。
2、出現墊繳單就是保單欠費了,非常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