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有個可愛的十歲金髮小蘿莉, 她總是戴著一頂紅色小帽,所以大家都稱呼她為「小紅帽」。
五年前,小紅帽曾經在森林裡迷過路,因此遇見了菲克斯,菲克斯帶她吃過飯後送她回家,之後,小紅帽就常常到森林裡找他玩了。
如往常一般,小紅帽和媽媽說再見後,踏上了往森林的路途。
最近菲克斯生病了,小紅帽帶著藥湯去探望他, 今天也不例外,她踏著輕快的腳步走著。
遠方有一個高大的身影,走近一看,是一隻大野狼,在平靜的森林裡顯得格格不入。
「小妹妹,我剛到,對這不太熟,請問附近有城市嗎?」
「往那條路走就好了。」小紅帽淡淡的說完就走了,一點也不感到害怕。
「小妹妹妳一個人走在森林裡沒關係嗎?」
「不會有事的,森林很安全,也有人家親愛的菲克斯哥哥在!」
「菲克斯?」
「是的,他很厲害,還有不要叫他叫的太親密喔!“他是屬於人家的”不要和人家搶喔!要不然會發生什麼事情人家也不知道呢!」朝大野狼露出一個微笑後,頭也不回的往菲克斯家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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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克斯......好熟悉的名字,你們一家殺了我們那麼多的同伴,現在過著和平的生活,想必感覺都變得遲頓了吧!」大野狼一邊跟著小紅帽一邊說著。
小紅帽渾然不知身後的危險繼續走著,而大野狼也不費吹灰之力抵達菲克斯的家。
「先在外面看看好了!」大野狼想著。
「菲克斯哥哥!人家來看你了,你有沒有想人家呢?」
「當然!妳那麼可愛我怎麼會不想妳呢!」
「最喜歡菲克斯哥哥了!」小紅帽撲向菲克斯。
菲克斯抱住小紅帽「是是是,我也最喜歡妳了。」
看著屋內溫馨的場面,窗外的大野狼早已蠢蠢欲動,想等一個好時機,殺他們個措手不及。
「菲克斯哥哥!」
「怎麼啦?」
「菲克斯哥哥!你的眼裡只能有人家一個,而且,你是屬於人家的,誰•都•不•許•搶•走•喔!任何人都一樣。」
「欸?」
這時,大野狼闖進屋裡......
「小心!」菲克斯上前護住了小紅帽。
「菲克斯...哥哥?」
「啊啊啊啊——」
小紅帽發出像野獸一般的悲鳴,拿起一旁的獵槍朝大野狼射擊,大野狼中彈後倒下。
「傷害我最喜歡的菲克斯哥哥的人,都將不•得•好•死•!」
「哈哈哈哈哈!人家應該提醒過你的,不要和人家搶菲克斯哥哥,包括將他帶離開人家,菲克斯哥哥只要有人家就足夠了,其他人...只是裝飾品罷了,像你這種低等的存在沒有資格和菲克斯哥哥如此高貴的人有任何接觸,所以,去死吧。」
砰——
小紅帽殺死了大野狼,抱著菲克斯說:
「菲克斯哥哥,人家會幫你報仇的。」
小紅帽起身,朝大野狼留下一個意味不名的笑容後,離開菲克斯的家,踏上回家的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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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紅帽家中——
「媽媽,人家回來囉!還有啊,人家要出去旅行一趟,不用太想人家喔!那人家先回房啦!大概明天就出門囉!」
桌上只擺著一個相框,是小紅帽和爸爸媽媽的合照......
在房間裡—
「人家畢竟是媽媽教出來的嘛,媽媽應該聰明一點才對。哼~哼哼~哼哼~」
小紅帽邊哼著輕快的旋律邊收拾著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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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
「媽媽!唔…爸...爸?」
小紅帽親眼看見母親將父親殺死。
「從和人家交往時開始,就應該清楚人家的性格不是嗎?」
母親對著父親冰冷的屍體說著。
「啊!『 』放心,媽媽會連爸爸的份好好照顧妳的。」
媽媽微笑著和小紅帽說。
從此,小紅帽在媽媽的教導下,慢慢邁向病嬌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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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
「媽媽!媽媽!我...」
「『 』,媽媽說過要稱自己什麼?」
「喔!媽媽!媽媽!人家也想幫忙做飯!」
「欸?怎麼突然這麼說呢?」
「因為人家想做飯給菲克斯哥哥吃啊!」
「『 』真乖!以後來幫媽媽,媽媽教妳做飯!」
「嗯!」
隔天——(兩年前)
「菲克斯這小子還不錯呢!平時也能幫忙照顧『 』,如果『 』願意,就讓他倆成親吧!」
媽媽正在廚房準備午餐。
叩–叩–叩–
「真是說人人到呢!」
「來了!來了!來找『 』的吧!要不要先留下來吃頓飯?」
「嗯,那我就恭敬不如從命了。」
「『 』!菲克斯來囉!趕快下來吃飯!」
「是!媽媽。」
「菲克斯哥哥!」
「嗯?怎麼啦?」
「下次啊!就換人家做飯給你吃囉!」
「是嗎!那我會好好期待的!」
菲克斯摸摸『 』的頭。
「嗯!好好期待人家的手藝吧!」
小紅帽自信滿滿的說道。
「上菜了!上菜了!」
媽媽把菜端上桌就開飯了。
「來來來,多吃點!」
「謝謝伯母!」
小紅帽在一旁看得很不是滋味,默默咬著筷子,心想「在人家面前和菲克斯哥哥親熱,媽媽是不想活了嗎!」小紅帽生氣的瞪著媽媽。
菲克斯對著生氣的小紅帽說:
「來,『 』也吃點吧!怎麼都不吃飯呢?」
「人家......那個......」
「來,啊!」
「啊—嗯。」
小紅帽稍稍撇過頭,臉微微泛紅。
「好了,快吃飯吧!」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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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菲克斯家回來後,小紅帽回到家默默走進廚房。
「吶吶,媽媽!」
「怎麼啦?『 』。」
「人家啊!最喜歡菲克斯哥哥了!」
「這個媽媽當然知道,怎麼了嗎?」
「既然媽媽妳知道,為什麼還在人家面前和菲克斯哥哥親熱呢?」
小紅帽歪著頭問道。
「這......」
「媽媽,菲克斯哥哥啊!只要有人家就好了,所以啊!就算是媽媽也不能和人家搶喔!」
「欸?」
「所以...為了免除後患,再見囉!媽媽,咱們來世不見。」
小紅帽笑著說完這段話,並拿出剛從廚房拿的菜刀,刺向了母親。
「『 』...妳...」
「媽媽,下輩子,學聰明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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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現在)
小紅帽帶著行李走過森林,經過菲克斯的家時,停下了腳步,朝房子看了看咬著牙離開,原本亮麗的金髮因憤怒、憎恨以及復仇的念頭變得漆黑,清澈的眼睛也因此變得混濁,從她眼裡看不到什麼情感,只有滿滿的憤恨。
「這是人家第一次離開村子呢!沒想到是因為這種原因。好啦!不要那麼消沉,打起精神面對新的生活吧!」
從此,小紅帽開始了她的復仇行動,也在當中發現,有些並不只是大野狼,而是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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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後——
過了五年,小紅帽到處流浪,屠殺無數大野狼及狼人,在狼界流傳著一個稱呼——「嗜血小紅帽」,她身上的斗篷猶如鮮血一般鮮紅,充斥著血腥味,所到之處不會再有任何狼的蹤跡。
「哈哈哈哈哈!這是你們應有的報應!誰叫你們殺了人家親愛的菲克斯哥哥,你們,早就沒有生存在這世上的價值,再見囉!不,再也不見。」
「嗯——」
小紅帽伸了個懶腰後說:
「下一個就是最後一站了吧!這麼久的旅途終於要告一段落了呢!復仇結束後,人家要做什麼呢?畢竟,也沒有活下去的意義了。不管了!朝下一個目的地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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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最後一個地方了啊!那麼,開始吧!」
經過了五年,小紅帽的身手也不一般了,一眨眼的時間,野狼們就已倒地不起。
「欸—這麼快就結束囉!人家,都還沒認真起來呢!真無聊!」
「就是妳殺了『袁斗』吧!」
一名女子用充滿憤怒的語氣逼問。
小紅帽微微轉頭看向女子。
「欸—妳是誰啊?人家的目標啊!可是只有“狼”喔!人可不在人家的管轄範圍,畢竟菲克斯哥哥以外的存在,只是裝飾品嘛!」
「妳...」
「怎麼,想和人家打一場嗎?人家啊!隨•時•奉•陪•喔!」
「那就來啊!為了幫袁斗報仇,我可以不惜一切代價!」
「晨萱!」 「芸菲!」
「『欸?』」
晨萱和小紅帽同時往聲音的來源看去。
「袁斗...」 「菲克斯...哥哥?」
眼淚從小紅帽的眼角流下,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衝到菲克斯的身後,往菲克斯膝蓋後方踢了一腳,菲克斯順勢跪下,小紅帽拿起手中的刀架在菲克斯的脖子上,冷冷的說:
「菲克斯哥哥已經死了,竟敢假冒他,這可是重罪。」
菲克斯畢竟是獵人的後代,身手也不差,他用手肘給予小紅帽的腹部重擊,趁她還沒反應過來時踢飛她手中的刀,將她拉入自己的懷裡。
「芸菲,這不是只有我能叫的名字嗎?」
「菲克斯...哥哥!嗚—嗚嗚—」
長久以來壓抑的情緒,在這一刻爆發了。
「可是...你不是...被...大野狼...殺了嗎?」
「傻瓜!我那時只是昏過去而已,雖然還是受了重傷,不過當時有個大夫經過,為我療傷,我才能夠再出現在妳面前。」
「袁斗!這些年來你都做了些什麼?我很擔心你,就叫你不要執著於復仇,要是你不在了我要怎麼辦!」
「對不起!對不起!我現在不是在妳身邊了嗎?別傷心了,好嗎?」
其實當時小紅帽並沒有把大野狼殺死,當時的大野狼就是袁斗,袁斗本身是個狼人,受到小紅帽的攻擊受重傷而變回人類模樣,與菲克斯一同接受大夫的治療。
「芸菲。」
菲克斯握住小紅帽的手。
「怎麼了?菲克斯哥哥?」
「等妳成年後,嫁給我吧!」
「欸?不行不行!」
小紅帽推開菲克斯後轉過身。
「為什麼?」
「因為...人家的手已經沾滿血腥,人家...沒有資格繼續待在你身邊了!」
「這我才不在乎!我的新娘,只會是妳...」
菲克斯將小紅帽拉回眼前,吻上她的唇,將她抱在懷裡。
「這一次,我可不會放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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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袁斗!他倆在那親熱,我們別做電燈泡了吧!」
晨萱害羞的對袁斗說。
「喔—不如我們也來.......」
話還沒說完,袁斗就吻上晨萱,兩對都很甜蜜呢!
( 其實袁斗和晨萱都是狼人,從小是青梅竹馬,感情相當好,可說是天生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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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本文是以寫小說的感覺來寫,時間花的比想像中的久,雖然故事架構早早就想好了,卻遲遲不動筆(太懶散了!),在這裡感謝各位大大的觀看,那麼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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