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溝通上, 巴友可以認為我十分鬼畜, 也可以BP我
但是不論在商人立場上還是玩家上, 交換的風險是真的十分高, 換來換去更是萬萬不可, 更何況不知道在我的原本號做了甚麼事情, 好像上面圖上說的買靈衣, 就已經可能減損價值, 因為風險過大我不可能接受
另外, 有關你們生日禮物問題, 我看你在帳號交換區PO了不少文, 才有信心和你交換結果, 結果你跟我說男朋友不喜歡所以換回?我相信正常人不可能接受換回的條件吧
其三, 我早就要求過要換回的話請先準備一個另外的號, 而且我開出的條件十分簡單, 甚至比一般要換出的更簡單很多, 但是一直鬼打牆要我接受你的小號, 叫你不要鬼打牆硬要這樣做, 這樣可不是溝通
其四, 你認為一個正常人會要求商討被駁回甚至威脅控告的仍能保持正常語氣嗎?
其五, 另外憑甚麼對我使用這種高傲語氣, 請問巴友現在國中老師是沒有教認錯時的語氣? 我說過只要真誠萬事可以商量, 有時候我虧一點沒關係, 但是一開始就拿高傲語氣就不用談
各位巴友這就是我生氣的原因, 不是我不願意談, 是我被迫不能談, 我不可能我在用心去談的時候你去耍法律, 我在耍法律的時候你跟我用心去談
另外, 我還想說一句話, 不要打電話是很困難?我不像你們這種富家子弟, 我早上要上班晚上要上課, 我掛了幾次就是我有事做, 一直打電話是?弄到我上課的時候一直被看, 有時間我就會回復你, 這樣有夠騷擾好嗎?
我是因為看在你是重視你男友份上才回復, 換作是其他人我根本不會鳥你, 本來就不涉消費者保護法和339條(及附項)所說, 首先沒有金額流入, 其次我的帳號全部可以要求實拍, 詐騙的定義是使用不實/虛偽資訊使人蒙受損失,實際上我帳號有一個寶五PassionLip沒有說, 禮裝是你沒有要求圖, 本來你決定交易就是可是已經明白大部份資訊下作交易, 我也沒有給過虛偽資訊, 所有拍攝日期我會說, 我莉莉絲也是寶二了, 實際上你賺的可是更多, 竟然反過來控告我?
實際上, 我才是有權利引用339條的人, 在你沒有提供這是二手帳號情況上, 不論是你還是你男朋友早就違反FGO政策, 也就是"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實際上我有被封鎖風險, 所有因未經提及損失我可以作請求賠償
"得饒人且饒人"你不引用法條作控告之前, 我本來可以好好商量, 為何要一開始就走到最後一步
先不論打官腔, 現在不是我不留一線, 我留了幾個一線, 最後決定斷掉的是你, 之後反說今天留一線?
更沒有提及你本來就有幾個號作交換, 剛好這個是男朋友的號?真的是有夠剛剛好, 證據我全部有, 有必要我立即向FGO官方申請電磁記錄, 希望真的如你所說可以留一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