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那一個夏天,是我回憶中永遠忘不了的夏天。
還記得那時剛放暑假,正要走去家裡附近的7-11買冰棒的我,騎著我的「真‧卍乂酷oJpower乂卍_衝鋒餔餔腳踏車」在路上,突然間有個手拿板手的人從天而降,那人身上所散發出的霸氣不是凡人所擁有的,而是一位稀世高手,我也不是省油的燈,查覺到不對勁的同時,我瞬間跳下我的愛車,果然不出我所料,那人手上的板手可不是普通的板手,而是失傳已久的「破‧加捌‧滅_板手」,我的愛車一碰到那板手,兩三下就化成廢鐵了。
「你是在大聲什麼啦!」,男子對我大聲的咆哮,聲音之大,旁邊大概都倒了八萬一千顆路樹了吧。「哼,聲音之大,旁邊這樹的慘況,想必您就是拆掉火箭的那個通緝犯-沉屏萎吧!」「你有什麼不滿都去法院說啦!」語畢,男子和他的板手迅速向我衝過來,好近,目測這距離大概只有一個拳頭寬,「碰」。
響亮的一聲,這聲「碰」劃破天際,有如日出照射大地般,沒錯,在他衝過來之前我早已做好準備,等到距離一拉近瞬間使用「真‧狂破威武拳」打在他的臉上,看來效果還不錯,屏萎人影早已不見。
「ㄎㄧㄤ!」一聲長翱再次劃破炎熱的空氣,「哎呀呀,你是不是有點大意了呢?小弟弟。」沒錯不是別人,屏萎和他的板手出現在我後方,板手也正插在我的胃裡,一股濃厚的血腥味充上腦門,不過這滋味並不難受,反而激起了我的戰鬥意志。「拍謝,挖謀贏,要就快點來,不然就去法院講,我都奉陪到底啦!」,就這樣我也轉身反擊。
我和屏萎這樣打了三天三夜,是血流成河,我一眼也沒有闔上過,眼看勝利就在面前,我舉起手臂準備給他痛快的一擊,說此時那時快,天空中一道紅色的光束打落,照的我眼睛頓時無法睜開,模糊的記憶中,一顆紅色的圓球,左邊有著如水桶般鐵灰色的物體,右手拿的....是刀,一把大刀上方紅色的應該是血跡,大約過了10秒吧,紅色光束和屏萎都消失在我眼前,或許他就是這樣躲過警察的追趕吧。
算了吧 ,反正也不知道他跑去哪裡了,阿我原本要買冰的,在不去會來不及回家看七龍珠的,我正搖擺的走在金色的沙灘上準備去7-11買冰棒,「滋」,這是....???我就這樣的踩死了一隻小螞蟻。
我真是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