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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GP

5/8 minecraft版規備份

作者:咔哄!│2016-05-08 03:37:38│巴幣:1,002│人氣:447
幹你RS




巴哈姆特站規及罰則:詳全文

歡迎來到《當個創世神(Minecraft)巴哈姆特哈啦板》
本板板規依循巴哈姆特電玩資訊站之現行站規訂立,若有牴觸一律以站規為主。

正盜版相關



正版 非正版(註一)
單人(SP) 感謝你對 Minecraft 的支持。 1. 禁止在文章、留言出現非正版
﹝隱喻、暗喻視同盜版處理﹞(註二)
2. 禁止在圖片、影片內顯示盜版畫面
3. 禁止宣傳、教授、研究盜版相關資訊
4. 禁止在截圖中出現任何有關盜版的東西
,無論是盜版程式的圖片之類(註三)
多人(MP) 請繼續加油經營你的伺服器,
並永遠顧及玩家的利益。
1.連同非正版SP的板規
模組(MOD) 禁止發布任何官方預設.minecraft內資料,不論有無修改

根據Marc Watson(Mojang's Customer Support Manager):
They can do whatever they want with the server. They cannot distribute a modified jar.
(伺服器主可以對伺服器做任何的修改,但是他們不能發布修改過的jar)


註一:文章、留言處出現(提及)任何非正版,一律視為嚴重違規。
註二:未正面提及皆視情況給予處分,板務保留最終認定權;若文章整體若為提倡正版則不在此限
註三:Ex.MinecraftSP、Bad login、高清晰度Skin、無離開遊戲選項、台灣Minecraft等等


第一章-子板介紹
全部主題 全部主題
綜合討論 無特定主題之討論文章發表於此
MCPE討論 針對手機版之討論文章發表於此
抱怨專區 抱怨遊戲內遇到挫折之文章發表於此
自由創作 無地圖檔之自行創作的建築、繪圖等
地圖分享 分享各類自製、轉載之地圖
發問專區 問題文一律發表於此
MOD模組 分享各類自製、轉載之模組
Bukkit 分享各類自製、轉載之Bukkit專用插件
材質包 分享各類自製、轉載之材質包
Skin分享 分享各類自製、轉載之Skin(人物皮膚)
技術部 分享各類遊戲攻略、紅石機關
影音專區 分享各類與遊戲有關之影片(預先錄製)
日常直播 供各實況台於此子板發表宣傳文
伺服招生 供伺服器招生,需使用專用格式
小說分享 分享與遊戲有關之小說、短文
板務相關 發表對看板的建議,本子板文章板務有鎖定權
禁閉地牢 已刪除文章統一置放於此
歷屆公告 留存歷次公告用


第二章-發、回文功能介紹



第三章-權利與特殊狀況

※於本Minecraft哈啦板,各巴友皆具有下列權利。
瀏覽、發表、留言、GP/BP、檢舉,
申請達人、精華組(暫停招募)、版務(暫停招募),
以及現實之公民權利。

※倘若發生特殊狀況,如:
違反板規、違反站規、違反法律、人氣爆增(寒暑)、濫用權利、
大規模鬧板、及上述無提及但損害他人利益之負面行為,
板務、站務(法務組)得剝奪特定權利,
(Ex.刪除帳號、全站禁貼、單板禁貼、公告後終生不得申請板務……等)
處分方式請查第四章-處分分類。

※板務因應特殊情況,經公告後,得對規定處分加重。
※外連違規,若於文章表態,一律視同站內違規處。


第四章-處分分類
中重度處分
單篇不倒扣刪除 -僅回收發文時之發給巴幣、經驗
單篇倒扣刪除-回收發文時之發給巴幣、經驗,並倒扣一倍
水桶處分-由板務給予,水桶期間無法於禁貼之單板行使特定權力
A車處分-由站方法務組給予,A車期間無法於全站行使特定權力
輕微處分
勸導-板務口頭予以勸戒,要求改善(未改善可能有進一步之處分)
鎖定-鎖定文章,可以GP/BP,但不得回覆、留言、編輯。
代為移置-強制移動單篇文章至特定子板,板務修改後作者無法再自行更動子板。
附加處分
連坐罰-教唆者同罪論
分身處分-自承分身,一律同罪處理

※所有違規之認定板務保留最終裁定權,處分輕重由板務主觀認定。
參照下列之情決定
危害程度、行為人過去違規紀錄、是否初犯、有無悔意、其他。

※自刪不免責

※經討論核可後,正面向之推廣文將對特定板規具有免責權,板務會對其進行標示、說明。

第五章-文章管理規則

第一項-文章相關

第一條 子板錯誤,不倒扣刪除。(註一)
    └錯誤之認定請參閱第一章子板說明
第二條 與本板討論主題無關,倒扣刪除(註二)   
├第三條 自推、幫推需自刪,未刪不倒扣刪除(註三) *目前僅日常直播、伺服招生子板可以自推
第四條 多次回覆同篇文章(兩次以上),第三篇回覆(含)之後,內容低於五百字,倒扣刪除
                 請多利用編輯功能整合多篇文章。   
                    └純感謝請利用留言。       

註一:發問文子板錯誤,一律串刪,包含回應者倒扣刪除

註二:討論非Mimecraft之遊戲(含相似遊戲)、實況團體徵才(請至綜合實況討論)
討論非關公眾之事務(求繪私人團體之圖片、特定團體之團慶、伺服器內部籌劃、生日賀禮等)

註三:除了伺服招生子板、日常直播子板可以照該子板特殊板規執行自推外,其他子板禁止自推。

日常直播子板一日限二推,開台一次可一推或二推,但單日不得超過二推。

Skin分享子板有一些獨立的板規,請參閱  本連結

徵才招生子板若非文章發表者推文,洗板論處,並水桶30日。
(視發表情況、頻率、內文判斷是否為推文)
文章發表者單日限一推,超推鎖定三十日,
期間重新發表招生文視為多貼,倒扣刪除後篇,前篇鎖定增加七日。

徵才招生一人於同一招生文限制一回,
若代回,作者倒扣主篇,非作者洗板論。

以上處分若為鎖定,皆需自行私信板務解除鎖定。


第二項-發文、回文
※字數計算不包含表情符號、標點符號、引文、發文驗證碼、反白內容、圖片內文字、補字。
├第五條 發文、回文內容不足二十字、超過二十字但一行文,不倒扣刪除(註一)
├第六條 發文、回文言之無物、無連結(Ex.胡言亂語、看不懂想表達什麼、明顯無意義),
│             倒扣刪除,並字數足夠依然處理。(註二)
第七條 廣告文(註三)、限制級、不雅、造成反感(註四)、不明檔案、連結(註五),倒扣│              刪除
第八條 刻意補字意圖規避板規,倒扣刪除。(Ex.XX的第O行。)
第九條 文章需排版、選色,若文字間色差過大,或任何原因以致閱讀困難,單篇倒扣刪除
                  超過兩篇水桶處分。(註六)


註一:地圖子板文章內容至少要有一張(含)以上之圖片,無圖不倒扣刪除。(遊戲內F2)
小說子板首篇字數需一千五百字以上(含),
小說、地圖回應需提出實質建議,並字數達75字。

註二:分享文無分享之檔案連結,
或外連後需註冊才能下載檔案,皆視為無連結,
切記勿任意重新上傳他人著作。

註三:非招生文宣傳伺服器(由板務判斷其內容是否有變相宣傳之問題,並介紹(或討論)之伺服器,若於本板已有招生文,視同變相宣傳。)
徵伺服器開設者(請私下洽詢有相關長才者協助)、徵伺服器收我
純粹宣傳其他論壇(Ex.大家可以來我創立的「Relive遊戲網」,這裡有各類創世神攻略!)
其他與本板討論無關之網站、團體宣傳文

註四:蓮子、戰象、血腥、歧視、對立及倡導負面行為……等,大眾認定上會造成不適、反感之文章、圖片、影片。

註五:未註明為何之下載、瀏覽連結(板務不會進行點擊)

註六:小說分享子板文章需使用全形之標點符號。


第三項-文章、標題內容

├ 第十條 火星文、注音文、與注音相似中文字,倒扣刪除
│    ├火星文意思為刻意使用發音相近字替代原本文字
│               └刻意使用與注音形似之中文字如(丫、厂)倒扣刪除。
├第十一條 文章索討GP/BP 明喻、暗喻,皆倒扣刪除。(註一)
│                   └喜歡請點GP亦在此限
├第十二條 使用非繁體中文字,倒扣刪除
│                    ├文章刻意使用大量他國語言,倒扣刪除(香港網友請使用書面語)
│                    └注音教學、遊戲內容、該發音並無中文字等特殊情況,不在此限。
第十三條 屬性框未置放於標題前方、未使用【】、未填寫,視為無屬性框,不倒扣刪除
第十四條 文章標題整體無法判斷內文,不倒扣刪除。(板務主觀認定)
└第十五條 實況標題未註明開關台,不倒扣刪除。

註一:針對未提及,但濫用GP、BP的行為,將會協助呈報法務組判斷處理,
A車發車,板務這邊才會跟上處分(單板處分)。



第四項-資訊分享相關

├第十六條 推古文者,倒扣刪除。
│      ├只有第一個推古文的才會以(倒扣刪除)處理,之後的推文者(不倒扣處理)
│      
古文基本指二十天以上無人回覆文章。
│      ├但如果首篇後續回文每篇間隔天數相差過大,依然以古文處理。
│      └如果該篇文章資訊已過時,古文處理。 
├第十七條 判定為古文後,不論有無人回覆,板務有權對其進行鎖定
      ├如果該篇內文有符合現在情況之討論內容,板務可視情況決定是否鎖文。
      ├作者更新中的創作不受古文限制。
      ├創作文因板友推古文導致鎖文,作者需繼續更新可私信請板務解鎖。
      └文章內容有特殊情況可向板務申請不被回收之M文。
第十八條 發表未經證實之言論、誤導他人文章,倒扣刪除視情況水桶。
                      └任何誤導資訊皆在此限(愚人節則不再此限)。


第五項-人身攻擊、筆戰、鬧板

├第十九條 筆戰、引戰、語氣過激(註一)、誹謗、人身攻擊他人,倒扣刪除視情況水桶。
│                 └影射、反白亦同,誹謗、人身攻擊僅受理當事人檢舉。
第二十條 鬧板,倒扣刪除並水桶。
                    └刻意使用相同、重複圖文發表,視為鬧板、多次多貼相同、類似文章,視為洗板
                          以上條例由版務主觀認定是否洗板、鬧板,洗板等同灌水。

註一:評論請心平氣和,評論並非嘲笑、諷刺,
若使用嘲笑、諷刺方式來評論他人作品,視為語氣過激處理,
若引戰,則加重處分。



第六項- 多貼、集中發表、回鍋
※以下處理方式為「不同帳號多貼,僅保留首篇」,同帳號多貼「全數刪除」

├第二十一條 同一作者、類型相似之創作,不論其文章分享物為何,需集中同一串分享(註一)
│                     回鍋文(註二),不倒扣刪除、已有相似討論串,不倒扣刪除(註三)
第二十二條 一伺服器限貼一篇招生文、一實況台限制一篇,若有合作,一團限制一篇。

註一:Ex.春夏秋冬材質包需集中為一篇
簡單來說就是同一系列的需要集中發表。
註二:若前篇未更新(停留在某版本),或已因古文鎖定,則不在此限
註三:討論相似議題需集中討論,板務將視情況開設集中討論串。


第七項-加重處分、濫用權力、其他

├ 第二十三條 五日內多次違規,水桶七日處理,一篇文章內二個(含)以上違規,
                          加重處份*(不倒扣→倒扣)(倒扣→水桶)
       └ 單日連續(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條板規,加重水桶處分。
├ 第二十四條 引言違規不倒扣刪除。

第二十五條 回覆文章指證他人違規,不倒扣刪除。
       └請使用檢舉或留言告知。
├第二十六條 濫用檢舉,水桶處理。
                   檢舉敘述與文章並無關係(註一)
                   刻意連續檢舉某巴友,胡亂創造板規檢舉等類似情況。
├第二十七條 鑽研板規漏洞者,文章倒扣刪除並水桶。(註二)
├第二十八條 於看板因「遭處理文章」而攻擊板管,倒扣刪除水桶並備份該篇文章。
│                       └不雅字句、不實指控皆在此限(註三)
├第二十九條 刻意違規、挑戰板規,倒扣刪除並水桶(註四)
├第三十條 玩家可自請水桶,附上原因以及日期私信予板務,板務會協助禁貼,並處分日期內若
             需解除鎖定請附上原因、水桶日期(起迄日)、總禁貼天數
第三十一條 活動文,不論其性質為何,皆需先和板務申請,活動若未經同意,倒扣刪除。
                                若涉及商業或需使用「巴哈姆特電玩資訊站」之名(Logo),請自洽站方。

註一:檢舉文章謾罵,但文章內容並無謾罵等情況。
註二:例如如何將發問文以討論之名發表於明板,或針對板規未讒明之漏洞進行探討。
註三:例如被刪一篇,就說我發好多文都被刪除了,或是板務依照板規,卻說板務未依板規、站規,
創造莫須有的東西來指控亦在此限。
註四:Ex.
因為OOO,所以這篇應該很快就會被刪掉了、刻意挑戰板規,諸如此類的行為。

第八項-作品版權

第三十二條 地圖、Skin、影片、圖片、小說……以及所有他人創作之作品
              務必附上「原出處、作者暱稱(或其他足以辨識作者之資訊)」
              並無論有無作者同意,全面禁止提供"整合包"或"重新上傳",
              提供整合包(或模組包、懶人包),不論是否取得同意,一律禁止。
              所有轉載文章載點需連至原網,或與原網載點網址一致
              嚴格禁止重新上傳,或載點網址與原網不一。


第九項-各子板規定

├ 第三十四條 各子板需遵守之規定依照板規,另有補充板規之隱板,頂置於該子板
                         非隱板,置於第一章「子板介紹」,未遵照之文章,不倒扣刪除(註一)。


註一:第一章「子板介紹」隸屬規定範疇,未依其所規範事項發表者,文章不倒扣刪除。


第十項-格式規定

直播、影片 發文格式(強制於「日常直播」子板使用)

標題強制註明開關台,舉例:

【開台】烏龜妹妹的實況台
【烏龜】烏龜妹妹的實況台(開台中)

文章格式為:

實況網址連結:(這很重要,沒有連結就不能看實況了:P)
實況時間:(如有固定時間則寫上去,無固定開台時間則寫無固定)
實況主:(請附上自己簡單的介紹,像是是否使用麥克風類etc)
實況台介紹:(介紹實況台主要的實況類型,從這邊開始的版面可以自行編輯)


影片格式:


影片:(附上影片網址或是嵌入影片)

影片介紹:(介紹這個影片的內容,從這邊開始的版面可以自行編輯)



代繪Skin主樓需附上格式(強制於「Skin分享」子板使用)
角色名稱:
圖片:
說明(或是敘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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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尊重他人著作,如需參考或沿用,請先取得原作者同意。
※此板規由本板現任板主群共同維護
最後編輯者: erictfkc1220  最後編輯日期: 2015-06-22 14: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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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 篇留言

貓兔子(っ・ω・)っ
原來這是本來的板規 想說怎麼消失了

05-08 07:52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2喜歡★a14445532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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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545你好~~
午安,歡迎來我的小屋看看喔~~看更多我要大聲說8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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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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