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著短刀,不停地往手中的布偶上刺,一次、兩次、三次、小熊的身體已被我手中的短刀刺的體無完膚,這時,同情心走來,看到我手中的布偶體無完膚,覺得很可憐,於是問我:[為甚麼這麼做?]我回答:[反正,不就是個沒有靈魂的布偶嗎?],同情心很生氣,於是把我手中的布偶搶走,而布偶下我那曾捧著布偶的手,其實也已被我自己,刺的遍體麟傷。
我想說的,是三個道理,你們可以先想看看,在往下拉到我所想表達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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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個道理:同情心把我手上的熊搶走
人有同情心是很好,但是有時候,我們使用的同情心只是在揭開其他人的傷疤,然後讓人繼續痛苦,或者是,他根本沒有發覺布偶已經不再手上,而繼續使用手上的短刀傷害自己,然後讓人在不知不覺中繼續傷害自己,其實有時候,使用同情心時,請先將心比心,才不會傷害到手中拿著短刀的人。
2.第二個道理:沒有靈魂的布偶
在故事中,我說:[反正,只是個沒有靈魂的布偶]我們其實常常這樣子想,對方又不在意,所以我們就繼續的傷害對方,布偶不能說話,你怎麼知道他沒有靈魂呢?就像是你根本不知道對方在不在意,所以肆無忌憚的傷害著對方,其實有時候我們不在乎的事情,對方都很在意,很多時候我們都在不知不覺中,傷害著對方呢。
3.第三個道理:布偶下體無完膚的手
其實很多時候,在我們傷害對方時,同時也傷害著自己,我們或許覺得是在傷害對方,但其實自己也在默默地傷害自己,只是當時的自己沒有察覺,但是一旦發覺之後,卻也為時已晚,傷害再也無法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