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內容

5 GP

"種草莓"也可能有罪!?

作者:爆走EVA│2011-12-12 14:46:45│巴幣:1,008│人氣:642
案例:吉林和美琪是一對恩恩愛愛到極點的情侶,兩人可說是一日不見,就像是分離三年一般地難受。而且一見面也一定要來個甜甜蜜蜜的恩愛動作,真可說是羨煞旁人(?)。
 
某天,吉林從睡眠中醒來後,見身旁仍在熟睡的美琪睡覺的模樣,真是美豔動人宛如天仙,於是忍不住在她的脖子上深深種上一個草莓印,以表達他對美琪濃烈熱情的愛意。
 
沒想到,美琪醒來後參加同學會而被她的同學發現她脖子的草莓印,讓愛面子的美琪因此羞愧到惱羞成怒,憤而控告吉林對他傷害。
 
試問,就吉林的行為應如何論罪?
 
 
適用法條
刑法二七七條一項:「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評析
一 客觀上:
如案例所示,吉林在美琪的脖子身上留下一道深深的草莓印,是否屬於二七七條一項的傷害行為呢?
 
依通說認為,所謂的傷害行為,必須使人身上的身體機能發生一定的障礙或對人的健康有不良的影響才符合。
 
例如持棍子打人,使人頭破血流,或是在人家的飲料中加入瀉藥,造成別人上吐下瀉,由於這些情形都會對人的身體或健康造成一定的傷害而必須要一段時間才能回復而屬於讓身體機能發生一定障礙或是對人的健康有不良的影響而屬於傷害行為。
 
另外也有學說認為,除了上面的情形外,如果有改變身體的外貌而且必須要長時間才能回復時也能成立傷害,例如將人家的頭髮和眉毛全部剃光,不但會使人家的外貌產生改變而且也必須要一段時間才能完全長出來,而同樣有傷害行為。
 
不過無論採用何種說法,由於吉林對美琪種草莓的行為,並不會影響美琪的身體機能或健康,而且就算在美琪的脖子上留下草莓印而有改變其身體外貌(在原本無任何痕跡的脖子上留下痕跡)的情形,但由於這種吻痕並不需要長時間才能回復,所以也可以認為亦無學說所指的情形。另外依一般人的想法,也難以認為種草莓是一種傷害行為。因此綜合全部的答案,可認為吉林的行為不符傷害的定義而在客觀上無傷害的行為
 
二 主觀上
依案例所示,由於吉林只是忍不住想要親吻美琪來表達自己的愛,並不是要透過這個行為來傷害美琪,所以可認為吉林主觀上並無傷害的故意
 
三 結論
由於吉林客觀上,其行為並不符合傷害的定義而沒有傷害的行為。主觀上也沒有傷害的故意。所以吉林應不成立二七七條一項之罪。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148397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保留一切權利

相關創作

留言共 7 篇留言

黑色魔羊
簡稱無罪

12-12 16:18

爆走EVA
魔羊大大的答案真是簡單有力 難不成自己的朋友也遇過這種事?12-12 23:11
Avvenire
告性騷擾阿,告傷害罪是傻了嗎?

12-12 21:47

爆走EVA
因為依新聞所說,女方認為男方咬他而有傷害行為。不過依性騷擾防治法二條規定的定義為「性侵害犯罪外 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與性別有關的行為」,所以在本案中 男方的行為可能可以解釋成與性有關的行為 然後女方事後也怒而控告他而似乎可認為是違反其意願而有機會成立性騷擾的行為12-12 23:18
黑色魔羊
不是 因為我最近有在讀法律的書=ˇ=

我的朋友發生這種的事的話。。。戀愛中發生的事很主觀 我管不了。

12-12 23:14

爆走EVA
多讀法律相關的書的確能更進一步保障自己和別人的權益 請多加努力。至於一般這種案件,大概檢察官或法官都不會看得太嚴重,而盡量讓當事人去和解,要不然大概全台灣有大部分的情侶或夫妻都要有罪啦1分內12-12 23:25
瀧川和泉守.鶴ノ介
不錯不錯,構成要件方面,先客觀再主觀的分析,很棒。
考試答題這樣寫就對了~XD

12-12 23:50

爆走EVA
不過真正的國考這樣寫 鐵定後面的時間會不夠用的12-12 23:56
藍銀月
嗯~這樣的確不能算傷害。

12-13 00:23

爆走EVA
我比較好奇的是 在新聞中女方為什麼熟睡時被種草莓能夠等到隔天才痛到醒來而不是立刻醒來 難不成種草莓也有時效性?12-13 00:29
翼は夢、そして空へ
(舉手!)

老師!照內文的介紹,是「傷害罪」不成立(因為不構成傷害罪的要件),那麼如果當初美琪改用的是「強制猥褻」或者「性騷擾」的名目對吉林提出告訴,是否有可能就會成立了?

比如之前的「強吻、強行擁抱路人,被判無罪」,有此一說是因為檢方起訴的名目不對,使得法官無法依據該法條判被告有罪,而非故意包容犯人......

12-13 08:25

爆走EVA
一 比較有可能。因為種草莓對於女方而言 並無影響其身體或健康的情形而無傷害行為。但由於性騷擾是指性侵害犯罪外 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與性別有關的行為,而強制猥褻則是定義為主觀上能刺激或滿足行為人的性欲 客觀上為性交(請參考刑法十條的定義)以外的一切色情行為,所以吉林的行為如果被認為是有性方面的侵害,加上女方事後有提告而似乎有違反其意願的情形。而可能成立強制猥褻」或者「性騷擾

二 依刑事訴訟法三百條的規定,法官可以在檢察官起訴的事實下,認定可能成立另外相關的罪而變更檢察官起訴的法條並且以該法條來論罪。所以縱然檢方起訴的名目不對,也可能透過法院變更法條而判決被告有罪

三 不過強吻、強行擁抱路人,被判無罪,可能是法官對於檢察官起訴的事實,認為無法高度證明被告的確有猥褻或性騷擾(例如認為被告的行為不是在滿足或刺激性欲,或無法證明有這種情形存在),加上法官從檢方起訴的事實中可能也認為無法成立相關的罪而沒有變更法條的必要。因此檢察官的起訴既然無法讓法官確實認定被告有罪,所以法官也只好判決被告無罪。我想這應該是比較有可能的答案12-13 18:49
御上ホロ@舔舔東魔王
這樣叫傷害??

12-13 21:28

爆走EVA
那是因為新聞中 女方認為自己被男方咬傷而認為有傷害行為。不過依一般人的觀念來看 我相信大家大部分都一定會說”怎麼可能是傷害”12-13 21:47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5喜歡★nm9h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前一篇:網路拍賣標價錯誤的法律問... 後一篇:"多喝水&qu...

追蹤私訊切換新版閱覽

作品資料夾

j9697012勇造百貨
勇者造型太貴了!不知不覺就買衣服買到破產Q口Q看更多我要大聲說昨天17:40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