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致豪也提過自己差點殺人,不過跟王赦的理由有些不同就是,
他在一次演講中也表示有時我們跟這些你眼中的殺人犯說不定只有一線之隔而已
呼應了劇中李大芝被學長背叛時所說的話:「原來想殺一個人沒這麼難嘛!」
你如果單單只看李大芝講這句話,一定會覺得李大芝大概有病之類的。
可是如果理解到她是因為自己信任的人背叛自己,這樣的「動機」過後呢?
我有時候會去跟一些鍵盤正義使者辯論,當我如果這樣問,他們大概就會回:
「為甚麼需要去了解?」不然就是「那你有想過被害者的感受嗎?」
從這個角度去看,我在某方面想法跟王赦很類似,
既然我們要考慮被害者的感受,也要考慮加害者的感受,這樣才「平等」
可是我敢說絕大多數的人,都是以「漠不關心」這樣的角度去看待加害人
因為他傷害人,就是「錯了」,錯了就是要被責怪。
那如果真的是這樣,為甚麼緊急避難下殺人可以被減刑,不是同樣的都是謀殺嗎?
英國政府認為應該將兩人依謀殺罪起訴,而後兩人被法院判處絞刑,
基於當時的民意與人道立場,女王特赦了兩人,將死刑改為監禁半年。
但建立了「緊急避難並不能合理化謀殺行徑」的法律論述。
當然,拿無差別殺人事件與緊急避難還是有些差距。
只是提出這點,去解釋我們是否在「動機不明確」的情況下,
抹殺掉一些其實對這個社會抱有一些不滿,受到大眾排擠,
也不知道該如何訴說自己痛苦的人,因為根本就沒有人願意聽他們說話,理解他們。
就算有再多的人為他們聲援,替他們努力加油,
對於那些不想去了解他們內心的人,已經在他們身上貼上標籤的人的無奈與怨恨。
可是,世界上還是有一群笨蛋願意去為這些人努力。
坦白說我自己很喜歡台灣這片土地的歷史。
我們經歷過許多不同國家的統治,也曾一度失去民主自由。
當然在這邊接下來要提到的東西很明顯觸及政黨思想,但我盡可能不以有色彩的方式去敘述。
我很喜歡那個為了自由民主奮鬥,就算被捕、也做好必死決心的
美麗島事件。
在那樣的社會環境氛圍下,竟然還有許多律師願意替犯了國家叛亂罪的他們辯護,
後來這些被告與辯護律師他們成為了民主進步黨的雛形核心人物。
當然我不否認當時的民進黨跟現在的民進黨我個人感覺是不一樣的,
但我每次讀起這一段歷史的時候,我都會覺得這群笨蛋當年做的事情真的令我很感動的。
他們竟然可以為了自由以及為自己的理想,拋頭顱灑熱血,犧牲生命在所不惜。
也因為他們的努力讓台灣這片土地在當時受到國際注目,漸漸的走向民主化,
我都會覺得他們的犧牲還是得尊敬,所以我很看不起那些濫用言論自由的人。
這齣劇中的王赦,之後在現實與理想中也一度掙扎過,
一度選擇對現實屈服,為了自己以外的人放棄自己的理想,
看到那樣的他,坦白說自己很心痛。
最後戴著面具的他被美媚識破,才顯露出他內心脆弱的那一面,
我覺得在那一刻他們夫妻倆才真正理解且包容彼此。
雖然這樣說對編劇有點抱歉,但我比較喜歡慷仁在那個場合對這個角色的詮釋跟演出。
真的比起原劇本騙到了我很難掉下的幾滴眼淚
這齣劇觸及了許多台灣社會新聞上許多敏感議題,
坦白講一時之間要寫完應該有困難。
EP6槍響之後 乃暗喻法務部決定對鄭捷提前槍決,
但是幕後花絮卻故意讓每位演員提一次「槍響之後,還剩下甚麼?」
槍響之後,不管是被害者家屬還是加害者家屬,都還有許多的問題必須去面對、解決,
而不是伏法以後就可以當作甚麼事都沒發生,還必須去試著去修復這個社會。
這齣劇最後以修復式司法的方式作為結尾,
也是希望觀眾與台灣社會能漸漸的往更進步更理想的方向前進吧。
一位與當地原住民熟絡的少年觀護人覺得印地安人的習俗值得效法,
於是他請求法官在判決之前給他一些時間,讓他去調解被告與被害人的關係,
讓被害人有機會向被告陳述他受到什麼樣的傷害,希望對案件怎樣處理。
出乎意料的是,被害人們大多表示希望由這兩位少年做出彌補,
而不要判刑關他們。被告因此有機會在瞭解自己造成的損害之後對被害人道歉,
並執行雙方同意的彌補方案。這個試驗性的做法,很快變成加拿大的
「被害人-犯人-調解計畫」
當然這齣劇我還是有一些想小吐槽的地方啦,
一開始我真的覺得角色有點過多,雖然之後能理解為甚麼要設計這麼多角色。
比方說為甚麼還要刻意走「李曉明」&「應姓一家」人的雙主軸,
我個人會覺得走前者就好了,應家作為第二主軸顯得角色過多,也容易讓觀眾疲於觀點切換。
但後來也能理解原因,舉例來講戲中的陳昌(暗喻現實的王景玉)跟應思聰都患有思覺失調,
可是身為第三者觀眾立場的我們,已經先入為主的認為陳昌沒甚麼好同情的,
必須要有一個角色讓我們去理解精神病患者的生活與治療的過程是多麼的艱難。
所以就必須以應思聰作為一個「洗白」者作為應家核心,
再與同樣被標籤化的李大芝以房客的立場去跟應家搭上線,
同樣被貼標籤的「被害者」才能展現出的「同理心」
以達到編劇希望我們每個身為社會的一份子,少一點批評,多一點關懷的目的。
最後先PO個有些關聯的影片吧,下次應該會繼續談心得以及講講跟這個影片有關聯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