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治體系,台灣再經歷數度政黨輪替的經驗,人民漸漸開始明白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換黨換腦袋!』最根本原因,就是人心貪婪,官商掛勾,這些如同綁肉粽般的糾纏不清,斷也斷不了關係。
而要根治其實說來簡單,但是做起來難度很高,簡單來說就是修法,然而一但要修法,這些『貪腐利益共生團體』,是不可能讓他順利修法過去的。
原本民主投票制度的設定,就是利用人民的智慧和選票,清除這些貪腐利益共生團體,民主投票機制也確實能清除這些貪腐利益共生團體。
然而為怎麼還是無法根除這些『貪腐利益共生團體』。
原因就在選舉制度規定競選人條例法。
簡單來說,想要當選大官、小官,必須要有一筆很高的金額。
當然除了金錢的限制,還有許多限制,而這些限制對於有能力但是沒權、沒錢、沒勢之人,不加入特定政黨,不跟這些人狼狽為奸,是很難競選到官職的。
新政治型態,一直都是各國研究的新課題,不過因為各國政客的貪污利益關係,所以大都是呈現紙上談兵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