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了專欄卻不更完,我的良心也是會痛的,加上上次小調查有得到「這裡還在等專欄更新喔!」的意見,所以決定來寫一下。從上次寫完專欄到現在,我深深體會到,就算知道的技巧再多,不夠勤奮的話也沒有用,所以把故事寫完的訣竅其實就是「把自己的屁股黏在椅子上,然後埋頭寫」。
事情是這樣的,2017 年 7 月 16 日那天我和朋友搭纜車去貓空玩(那是出門不用戴口罩的遠古時代),那裡有家點心店賣各種茶相關產品,包括茶口味的甜點,非常美味。當我認真享受茶香泡芙的美味時,我朋友笑著跟我說:「你吃泡芙的樣子很像幾百年都沒吃到泡芙一樣耶。」當下我也覺得好笑,回答說:「哈哈是喔,幾百年都沒吃也太誇張了——等等,這個可以有。」雖然朋友對我有在寫小說的事情很熟悉,不過還是沒跟上節奏,於是問我:「什麼?」所以我就跟她說,我突然想到一個故事:「如果有個很喜歡泡芙的人,因為某個原因幾百年間都沒吃到泡芙,幾百年後他終於又吃到泡芙,這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
聽說故事的原型是泡芙公主(找出故事的主角)
我朋友已經習慣了我在各種各樣的情況下會突然產生靈感的事,剛好那時也不忙,兩個人就湊在一塊想了一下,最後決定這個人應該是個公主(沒有為什麼,甜點跟公主這兩個要素就是很搭
),而她之所以幾百年沒有吃到泡芙,是因為她睡著了,就像是睡美人一樣在一個水晶棺材裡面沉睡。在這個時候,我就決定要用類似童話故事的風格去寫這個故事。很可惜的是,當天的討論雖然熱烈,但細節我只記得上面這些,剩下的部分是之後和友人討論然後架構起來的,主要是世界觀的核心「黑石」與圍繞這個要素的相關細節。
對了,我會清楚記得去貓空玩的日期,是因為我喜歡隨手拍照代替寫日記,所以只要翻 Google 相簿就能知道自己幾年幾月幾號的時候做了什麼,寫到這裡,我突然覺得我是不是該去把這些照片備份起來……
回到公主和泡芙,當時的構想是,這個公主所睡的水晶棺材有魔法,可以讓裡面的人維持熟睡的狀態,不吃不喝也不會死,也不會老。那麼問題又來了,這個公主為什麼會從水晶棺材中醒來呢?因為放著水晶棺材的地方發生了地震,棺材摔到地上壞了,公主也從長眠中甦醒。甦醒的公主維持睡入棺材時的模樣,是個十二歲左右的少女,相當健康,甦醒的她被每天擦畫像的下人認出來,是幾百年前的一個公主。這裡就出現了另一個問題,為什麼公主會在幾百年前被某人放進水晶棺材呢?這個人是誰呢?
後面的部分當然還能再寫下去,不過畢竟比較冗長,這裡就友善地暫停。總之,就和我在
〈實例篇 - 6〉裡面寫過的一樣,
像這樣對最原始的構想,哪怕只是一句再平凡不過的話,不斷假裝自己是一個陌生人,對這個構想提出問題、以作者的身分解答問題,接著寫下解答問題的方法,之後互相比對與排除矛盾和錯誤,就是我在創作時的基本思路。而提問的方法也並不是固定的,不同的作者會對一個構想發出的疑問並不同,例如有人可能對故事發生在什麼環境更感興趣,也有人更熱衷探討為什麼某人要做某件事,而我就是那個希望能在十個問題以內問出故事中有沒有感情線的作者(劃掉)——我是說,因為我發問不是單純要問,是為了延展故事,所以
我會以「能理解故事因果」或者說「能盡量展開故事主線的方式」提問,在這種初期構想的階段,我會暫時忽略旁枝末節的問題,而是先問「誰做了什麼?為什麼這樣做?他的行為對故事的既有情節或即將發生的情節有什麼影響?最後故事是怎樣結束的?」
而在初期構想階段,我發現故事的主角並不是這位泡芙公主(暱稱),或者我發現,比起這位泡芙公主,我更有興趣的是在她出現之前就存在的一個角色:一位由人類女性化身的魔王。
到這裡,大家應該就能看出夏洛特的雛形。當然我並不是憑空就想到這個角色,稍微把時間線從「想到女性化身魔王」這件事拉回去,我想到的情節來到「泡芙公主是被她自己的父親放入水晶棺材送回城堡,因為她的父親即將踏上一去不回的旅途,而他不希望年幼的女兒傷心地目送自己離開」,這裡的「父親」是公主的父親,也就是國王,他所要踏上的旅途就是去接替現在的魔王,也就是上文提到的「由人類女性化身的魔王」。
而要說明國王為什麼要去找這位女性魔王,就不得不提到雙方的因緣,這位女性的故事也會碎片化地出現在國王與泡芙公主旅行的過程中,所以當時我判斷不先寫出國王與魔王的故事的話,泡芙公主的故事會很難寫。因此我把泡芙公主擱在一邊,先去想這個具備前傳性質的故事了。當時草草給了個標題,叫作《少女與魔王越鏡對視》,不過我取名有個習慣,就是唸起來得要有那種直擊(我的)靈魂的感覺,但這個標題沒有(雖然還算有意境,但在標題拆穿謎底實在太掃興了),所以後來就廢棄不用
到這邊,讀過《對一個勇者的回憶》的讀者應該就比較能掌握情況了,從「泡芙公主」的最原始構想誕生到開始設定世界觀,期間經過了大概 4 個月,而思考到上文的部分,大概又花了 4 個月。不得不說,這個故事的開頭還真是充滿了波折……然後羅恩的事情到這裡都還沒個影子(羅恩:
男主角原本是砲灰我會跟你們說!?(不同視角的故事展開方法)
既然想到了「成為魔王的女性」,就不得不思考她是怎樣成為魔王的,這個選擇雖然在 ACG 慣例中不算特立獨行,但仍是普通人在性向測驗中的下下之選。在這時,世界觀的基底大致打好了,「黑石散發力量製造出魔物,勇者則是與之為敵的存在」這樣的概念也已經建立起來。考慮到戲劇性的話,這位當時已經取名為「夏洛特」的主角當然必須是勇者了,但她該怎樣又要是勇者又與國王見過面,而且還跟國王(還沒有名字)培養出深厚的感情呢?
寫到這裡,我就想到,某段時間前我突然產生一個想法,其實每個故事都像是一道題目,作者自己創造證明題、自己設定解題時「可以/不可以用的工具」,然後在自己給自己設下的限制中完成證明。我記得這是我在看《JOJO 的奇妙冒險》動畫時產生的想法,當時我覺得這部動畫雖然有滿多不符合現實的部分,但作者大致上都還是有符合自己在故事中設立的限制(大致上啦),這種有認真在限制內玩的感覺讓我覺得自己的智商有被尊重到,不過這是我的主觀感覺,不喜勿戰。這個例子是用來說明我寫故事時,會盡量在自己設下的限制內活動,不太會讓主角爆氣破格(例如意志破麻痹)來讓故事可以繼續進展下去。
回到故事本身,國王和夏洛特的因緣請看
這裡的「廢案:先王與勇者的因緣」以及「廢案:國王與勇者的因緣」。前面的連結是一個僅供檢視的 Google 文件,裡面包含了本專欄相關的廢案與草稿(部分)。因為這個故事的原案實在比較多和雜亂,所以這次的專欄我決定引入一種全新的要素,那就是「廢案與草稿展示」!為了避免廢案內容在專欄占用過多篇幅,但我又很想分享這些無緣化為實際故事的內容,所以我把這部分內容都放在僅供檢視的 Google 文件。我設定了大綱,下面會以大綱標題來分別稱呼這些被廢棄但對故事也很重要的內容。可惜的是,考慮到重複性和文字量,展出的廢案只是所有內容的一小部分,但是經過挑選,都比較有代表性,回頭讀這些部分讓我驚喜連連,希望也會有人和我有相同的感受。然後,為了保存那種原始的美感,這些都是直接從當時的內容中複製貼上的,沒有經過任何編修,所以可能欠缺連貫性,因為很多時候我所謂的草稿都只是靈感的速記而已。
在這時的構想中,夏洛特經歷了兩代國王的任期,活得比目前版本的夏洛特還要久很多
,幫她寫個慘字。不過她最後仍舊是被自己在等待的人斬殺,是幸福地死去的。構思到這裡,我覺得這個角色的性格比我所想的要複雜,所以可能得從她的年少時代開始寫起,因此試著寫了「2018/3/23 版草稿(最初的草稿)」。這時大概構思了她的一些特點:
- 父親是勇者(但原案中的夏洛特討厭父親)
- 非常虔誠
- 遺傳了父親的身手
- 喜歡唱歌
之後,寫原稿的過程不是很順利,我寫了下面兩個版本(以及這之間的無數刪減版),不過都沒有抓到感覺:
- 2018/3/25 版草稿
- 2018/3/27 版整體構想
- 2018/4/11 版草稿
後來我終於想到,草稿之所以不順利,是因為要完成的故事在時間上的跨距實在太驚人了……但我卻只有一份非常粗略的故事大綱,直接就要從開頭邊想設定邊耕劇情,這樣寫得出來才有鬼啊!
好吧,重來,這次先全盤思考一下劇情的概要順便分個章節,細節設定晚點再談
因此,我寫出了「2018/4/11 版整體構想」,這是夏洛特從年輕時代一直到死亡時的所有劇情,當然跟現在的版本有很大差異就是了。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她與艾爾朗的因緣記錄在這些廢案中,大家能想像《對一個勇者的回憶》原本的男主角是走王子路線嗎(等等,他就是王子)?這原本應該是一個有著童話風格的淒美故事,但我寫完「2018/4/11 版整體構想」之後,就突然對裡面的一個情節很感興趣:
夏洛特在成為勇者進入黑地之前,曾經結過婚!
身為一個稱職的戀愛腦,這段關鍵字抓住我目光的速度可說是超越光速
,這時我早就忘了夏洛特年少時代的這些那些,立刻開始腦補她是怎麼跟後輩認識的,又是怎麼結婚的,後輩對夏洛特抱著什麼想法?這些我全部都非常好奇!想著想著我就不禁覺得,既然寫開頭這麼不順利,我乾脆從後輩跟夏洛特的事情開始寫好了,結果就是「2018/4/14 版草稿」,這個部分的草稿被我改寫成實際故事中的
〈II、那時的她還不是準勇者〉,但裡面的很多細節都被我捨去了,因為我發現自己沒辦法維持這種細節量直到故事結束,
與其在描寫風格上出現明顯的落差,不如從一開始就調整筆觸,減少細節量,畢竟我的目標是把故事寫完!
後輩的名字倒是很早就決定了,在最初的草稿中叫作「戈特」,後來感覺不大對就改成了「羅恩」,並且沿用至今。以羅恩的視角開始故事後,故事的進展速度飛快,就好像補點了世紀帝國漏掉的科技樹一樣,生產力提高三倍不止(體感上),果然我家的任何故事只要搞不定,改寫成愛情故事就沒錯了,「言情治百病」真是至理名言
從技術面來思考一下從羅恩視角展開故事的好處,由於夏洛特愈接近勇者時期就愈不好相處,性格也會愈發陰暗,以她的視角展開故事的話,很容易讓故事在後期連續好幾章都處於非常低迷的氛圍,讀者也可能會覺得夏洛特的內心話過多、很煩,就算進入感情線,對她內心的矛盾比起同情或憐惜,更可能會覺得焦躁
。這也有可能是我想多了,但我不希望到這件事情發生了才意識到這種可能性。反過來說,要是從羅恩視角展開故事,因為羅恩身為男主角並且深愛夏洛特,當然會比較常去看她可愛的地方,即使被她冷落或發脾氣,也會盡可能體諒她,而且他同時也會欣賞夏洛特的強大之處,也就是說,必須是透過羅恩的雙眼,我們才能看見夏洛特這個角色最全面的魅力。
儘管我想也會有人說,能和夏洛特一起經歷種種,從「懵懂的年少時代」到「認識艾爾朗並受訓成為冒險者的青春時代」,途中經歷失戀,再到「往勇者之路前進的成年時代」,能這樣完整地看到她的成長與變化,這同樣會是個很有趣的故事,但我不得不承認一個悲傷的事實,就是當時的我欠缺鋪陳這全部情節的耐性與能力,最終我不得已擷取我認為最有機會寫完的故事,也就是原案中的一小段「羅恩與夏洛特的感情故事」出來。而在原案中形象極為正面的艾爾朗,在實際故事中變成了人人想掏他腸子的混蛋
。嗯……就算是王子,上了年紀也會稍微變得不那麼討人喜歡的對吧?
回到正題,如果有人曾經和我在上面寫到的一樣,有一個很讚的故事卻覺得開頭不易,可以試試看:
- 擷取其中的一小部分出來擴寫,或者;
- 選擇從故事中其他角色的視角去展開故事
這樣,或許能夠獲得意想不到的成果!
寫這篇專欄的時候我東翻西翻,翻著翻著我不禁感嘆好在現在的
《你將得救》從設定到故事本身全都是在一個文件裡面,不用這樣東翻西找的……
這段最後獻上「2018/4/18 版草稿」,決定要寫的內容後,草稿量就以超光速暴增。雖然內容很長,不過耐心讀完的話,可以發現很多存在於實際版本中的台詞,整個故事的基調在這時就訂下了。寫到這裡我在想,我那時是不是很閒啊,居然只用一個星期就寫了這麼多東西……
後來才發現其實這件事很重要(不是伏筆的內容轉化成伏筆)
雖然決定了要讓夏洛特和羅恩結婚,但兩個人到底要怎麼在「任務結束後即分散數年至今」的時候重逢呢?我翻了草稿才發現,實際故事的
〈I、重逢的夜晚〉沒有在文件歷史紀錄裡面,一個可能性就是這段存在的時間太短了(因為當時我寫完的段落就會從線上文件刪除),所以我只能憑印象寫
故事中,夏洛特服用藥物來增強體能,使自己更能勝任準勇者的工作,但這種藥物的副作用就是劇烈疼痛以及情緒低落。為了克服這個問題,夏洛特喝很多酒,並且有過許多床伴。不過,酒精對夏洛特的效果會隨著時間減退,她變得很難喝醉,而即使喝得酩酊大醉也還是會感覺到藥物帶來的疼痛。床伴部分的效果沒有減退太多,但夏洛特爬升到準勇者後,很多以往的對象都慢慢對她敬而遠之,而在這時,她仍舊惦記著初戀情人艾爾朗。所以,在跟艾爾朗長得很像的羅恩出現時,隔天就要參加試驗的夏洛特藉著酒意要求他與自己同寢,這就是兩人重逢的契機。現在對
〈I、重逢的夜晚〉這樣解讀是最準確的,但實際上我記得很清楚,自己在寫出這個章節時還沒有想到「夏洛特叫住羅恩的原因」,兩人當時是非常普通的一夜情。
雖然仰賴較高的巧合成分,不過兩人未必是單純重逢並展開故事,「夏洛特為什麼要求羅恩與自己過夜」這個謎題,對我來說是進可攻退可守的要素,想不到的話視情況大概帶過(配合
〈II、那時的她還不是準勇者〉的過去篇故事,用兩人曾有一面之緣解釋,或更單純,兩個人就是看對眼了),也能當作一個重要伏筆深入解釋。之後,因為增加了「羅恩與艾爾朗外貌相似」的設定(參考「2018/4/18 版草稿」),所以我決定將這段重逢背後的契機在之後的部分提出解釋。
這就是一個「不是伏筆的段落變成伏筆」的例子。如果像我一樣常常回頭讀已經寫好的部分,應該也會不時注意到「有些地方好像可以轉化成伏筆」。我喜歡像這樣盡量利用先前寫到的部分,因為我認為前後呼應在架構上有種和諧的美感,主觀感受上則是喜歡那種「現在與過去隱約連結著」的感覺。現在所做的一切都會影響以後,而現在的一切也都是受到以前的某個選擇影響。如果有人也喜歡像這樣可以利用到先前的情節,在寫最初幾個章節時可以把某些片段寫得比較模糊,或是不要預先去為所有事情說明原因,或是乾脆就跟自己說「這個部分設定成可以有很多種解釋」,這樣會有利於之後的伏筆轉化工作。
當然也不一定非得設置伏筆不可,但因為我都預設自己的故事是「讀兩次才能體會完整的樂趣」(讀超過兩次的我尊敬你),所以到處放伏筆已經是我大腦中的背景運作程式,甚至有些伏筆我放了還會忘記收回來。好在按照前面的原則,這些伏筆一般也長得很不起眼,比較不會演變成「挖坑卻不填」(引起懸念卻不解釋)的情況。
不到一年也可以算是日久生情嗎(長篇幅 vs 短篇幅的感情層次)
硬要說的話,整個故事其實就是「羅恩遇到夏洛特→羅恩對夏洛特產生感情→夏洛特離開→羅恩從頹廢中振作→羅恩與夏洛特重逢」,也就是說實際故事的
〈III、縱然終將苦惱〉到
〈IX、輕輕地,輕輕地〉前半可以概括成「羅恩對夏洛特的感情演變」。從最直覺的用途去看的話,這些章節很簡單,就是回憶殺的材料(請參考
〈實例篇 - 3〉);但是對《對一個勇者的回憶》這個故事來說,分成這麼多章還有一個更加抽象和深刻的意義。夏洛特並不是很容易接近的角色,她的心就好像電影《貓的報恩》的異世界中的巨大迷宮一樣,在通往終點的高塔周圍有一圈圈的迷宮,每通過一圈迷宮,羅恩就離終點所在的高塔更近一些,卻也更加意識到這座塔的高聳與不可觸及。
為了激發「夏洛特非常難接近,但羅恩也在確實接近她的真心」的感受,用實際章節數去堆疊是最有效也最實在的,不需要有一行字去說明這件事,只要讀完
〈III、縱然終將苦惱〉到
〈IX、輕輕地,輕輕地〉前半,讀者自然就會感受到,夏洛特的心被重重障礙阻擋,拒絕任何人接近,但羅恩的努力也不是白費的,並且會期待最終她敞開心扉的那一刻。
用實際存在的事物去堆疊,能夠自然地激發某些感受,引起某些期待,這比直接去要求讀者產生這樣的感覺更加有效,也比較能降低過於直白的描述造成的隱性抗拒感(有些人會覺得:你說了就算嗎?可是我不覺得啊!
因為這些章節各自的目的很明確,所以在寫作章節本身時,只要達成該章節的最大目標就行了,以外的內容都可以自由發揮。
像這樣條列出來,就能看出羅恩與夏洛特的關係確實是隨著章節數增加而層層遞進,但夏洛特怎麼可能是這種按部就班就能攻略成功的角色呢!
她跟羅恩之間確實存在著差異,這種差異是不可能因為感情變得深厚而自然消滅的,白話點說就是未爆彈總有一天要爆,而我剛好就是最喜歡寫情感關係中的莫非定律,如果情侶之間有可能爭執,那他們一定會爭執,而且會吵得血流成河。因為夏洛特的性格,這次爭執後她和羅恩看似和好,但引起這次爭執的最根本原因「夏洛特會因為成為勇者而死去」並沒有解決,因此在
〈IX、輕輕地,輕輕地〉,夫妻倆還是會大吵,而在這混亂而短暫的日子過去後,夏洛特如計畫般拋下羅恩離開了。羅恩沒有聽見夏洛特的心聲,因此他以為自己功虧一簣,以為自己一直都沒有抵達過那座高塔(= 夏洛特的內心)。
這是數個章節長的長篇幅感情層次演變,下面來說短篇幅的。
在
〈X、勝過你的人〉中,羅恩很清楚自己會失去夏洛特,但這並不表示他在這件事發生的當下能平靜地接受。雖然過程並不粗暴,但對羅恩而言這一切都發生得太快、太不把他算在內,所以他從目睹夏洛特離去的情緒中稍微回復後,並沒有恢復平常的理智,反而像是旋鈕往反方向調過頭,變得恍恍惚惚的,甚至喪失了短時間的記憶。直到他如往常般去接夏洛特,聽見夏洛特的同伴格洛斯特為她帶遺言,這才終於意識到並且不得不承認「夏洛特已不會再回來」的事實,但他依然拒絕去接受這點,於是自顧自想完成夏洛特離開前與自己的棋局。又過了一小段時間,羅恩與傳說中的 (?) 艾爾朗見面,這時他的情緒從先前的「悲痛→否認(分成無意識和有意識)」來到「憤怒」,因為艾爾朗的存在無異於強迫他面對「他不瞭解甚至或許誤解了夏洛特」這件事。在這個章節,羅恩的感情我也盡量用層次的方式去展現,而不是想到哪種寫哪種,全部混在一起寫成「總之就是他很傷心的一章」,一方面是因為這種寫法對我來說太鬆散,另一個原因則是我認為分段安排感情表現的話,比較容易去放置加強效果或者是展示情緒所需要的情節。
假如手上有一百顆各種顏色的石頭,讓我隨意地放在一張白紙上,我可能會沒什麼頭緒;但如果這張紙事先畫了格子跟這個格子適合放什麼石頭,我就會有個概念知道怎麼放石頭。
上面說明了我是怎麼用長短兩種篇幅去營造感情的層次。根據想要達成的效果不一樣,適合的篇幅也會不同。
在篇幅足夠的前提下,「關係的遞進」適合以章節為單位去處理,因為章節與章節間本身就能給予充分的體感時間,比較不會讓人有「趕火車造情侶」的感覺(實際上羅恩跟夏洛特從戀愛到分開只過了不到一年)。如果篇幅不夠,但還是不想給人「趕火車造情侶」的感覺,就至少在故事中做出「時間長度」,讓不同事件發生在不同的日子,而且這些日子之間也有一定間隔(不用特別說間隔多久無妨),這也可以給予一定的體感時間,達成「日久生情」的效果。例如某些漫畫的黑頁只是用一兩頁寫了一對戀人過去幾個談情說愛的畫面,我們就會覺得他們經過非常多事情因此有了很深的感情,邏輯也是類似。
而「對一件事的反應」要持續多久,層次要有幾層,這個可以視需要決定。以「傷痛」來說,可以參考「傷痛五階段」去修改,或直接照著傷痛五階段去寫(繁簡自己斟酌)。不同的角色對同一件事的反應都不一樣,傷痛的時間長短可以根據作者的需要去決定,「傷痛的長短」本身也能說明某些事,例如角色的背景(例如過去有類似傷痛,所以這次反應特別嚴重,用來展開角色的背景)、角色與傷痛源之間的關係(例如羅恩和夏洛特)、角色的性格(角色會否因為某些原因強行克制情緒來中止傷痛情緒)。描寫情緒反應的時候,專注在情緒本身未嘗不可,但如果在此之外能同時思考有沒有機會能鋪陳更多細節,或者是加強角色與他人的關係描寫,都可謂一舉數得。
在
〈XI、勇者的心願〉中,羅恩從夏洛特的朋友謬克那裡得知夏洛特留下的日記。這是他窺探夏洛特心情的機會,而日記的內容完全超乎他的期待,充分讓他體會到夏洛特藏在內心的感情。上一章還在傷痛五階段的他(並沒有五階段)這章結尾直接過於幸福,雖然這個情緒跨度大到對身體不好,不過我自己很喜歡——讓你哭的理由是真的,讓你笑的理由當然也是真的,這一切都是真的,
恭喜你啊羅恩!
然後這裡有個我剛才翻草稿時翻到的小地方,原來艾爾朗和夏洛特談話後被賞巴掌的段落是下面這段改寫成的。我會改寫成「艾爾朗親自來見夏洛特」可能是因為這樣能讓夏洛特的情緒波動更激烈,使她之後向羅恩請求同寢的行為更有說服力。
收到了信。
定期測試的通知送來的時候,同時也有一封信。職員說,因為對方似乎不知道我的住址,所以只得寄到了協會,請他們轉交給我。
是艾爾朗寫的。
看到信的時候,我呆住了。信很厚的樣子,可能因為太久沒有聯絡,想要把這十幾年的事情都分享給我知道。
本來我打算燒掉它,但是定期測試的事情讓我好焦慮,不找點什麼轉移注意力的話,可能真的就會不行了。之前我一直不打算去想艾爾朗的事情。「我已經和索伊倫公爵的千金訂婚了。」只要想到他對我說出這句話時的表情,我就覺得當時去王都見他是個很蠢的決定。
但是,果然我還是跟那時一樣愚蠢。
夏洛特,妳好嗎?很抱歉這麼久才寫信給妳……
此時的我衷心希望,妳正過著平凡的生活:和一個愛妳的人結婚,養育可愛的孩子,住在平靜安穩的家中。直到自己過上了這樣的生活,我才知道平凡是多麼地可貴。雖然勇者的存在是必需的,但唯有妳,我的朋友,希望妳這時是以一個普通人的身分讀著我的信。雖然我們曾經約定過,要以勇者為目標,但如果妳沒能完成那個約定,也千萬不要感到羞恥。請不要因為甘於平凡而羞恥。
妳的朋友 艾爾朗
我把那封信燒掉了,記住的只有這些。
艾爾朗說,我可以甘於平凡,也不需要感到羞恥。
把約定看得這麼重要的我真的是個大傻瓜。
剩下的事情之後再寫吧,傍晚了,我想去喝酒,想找看看有沒有人可以讓我忘記我本來還想寫的那些事情。
我想把艾爾朗忘掉。
起初不存在的角色(主要情節大改後調整大綱和情節順序)
在「2018/5/1 草稿(部分)」之前(這時實際章節大概寫到
〈IV、歸往故鄉之身〉),羅恩在夏洛特離開後的生活並沒有太多描述,情節會直接來到他前往魔王城並與夏洛特相見。但是,或許是當時的我想要更確切地感受到,羅恩在夏洛特離開後,為了做勇者並與夏洛特再見面,花了很長時間振作與鍛鍊,所以寫了他在「夏洛特離開後,與她再見前」的生活。這部分內容原本並不會影響劇情,只是描寫他會去花街找對象之類的。在 5/22 的草稿(翻超久才翻到這段)裡面,劇情硬生生多出了「羅恩二婚並且有一個兒子」這樣簡短卻爆炸性的描述,寫下這段情節的時候我腦子裝的都是些什麼?這至今都是一個謎
。而在「2018/6/8 草稿(部分)」中,瑪雅的雛形出現了:
其中有一個娼妓,將他攬在懷裡,輕輕安慰他。
之後他們結了婚。
夏洛特離開後第七年,他第二次結了婚。他也搞不懂自己為什麼結婚了,只知道自己回過神來時,已經是一個男孩的父親。
不是,羅恩,你不要搞不懂,連你都搞不懂的話我就更不可能懂了!幸好最後我沒有真的用這麼短的段落強行讓羅恩二婚,不然他在某些讀者心中原本就已經岌岌可危的評價肯定會堂堂摔到谷底……總之,從
〈XII、無有之人的影子〉到
〈XVI、他與她的孩子(後篇)〉,這幾章真的一定要超暴力壓縮的話,大概就可以壓縮成上面這段,這壓縮率我不敢算
令我自己意外的是,羅恩和兒子哥雷爾(在這時還是親生兒子)的「男人間談話」幾乎就已經完成了,和現在的版本差異小得令我吃驚。當時之所以會寫這段,可能是因為我雖然看似粗暴地創造了「和羅恩結婚的另一個女性,以及兩人的孩子哥雷爾」這些角色,但立刻自己有必要釐清羅恩對這個女性的看法,以及他要怎樣向孩子解釋「自己總有一天會為媽媽以外的女人去死」這種看似荒謬的未來。就好像巧妙地將菠菜或紅蘿蔔這類挑食者討厭的材料融入料理中一樣,對於這類可能違背讀者習慣的情節(畢竟我之前沒寫過男主角二婚),我會在創造其雛形的當下就思考它要怎樣安放在劇情中(即使我寫這段草稿時,羅恩根本就還在跟夏洛特熱戀中),有必要的話甚至必須把整個「可能引致反感或不理解的情緒的概念」切碎,分成數個段落去呈現。這部分的作法其實跟上面的長篇幅感情層次類似,一件事情哪怕再奇怪再不可能,只要它必須發生,作者就必須為它在劇情中找到合適的位置。
在 2018/6/24 的草稿,對於羅恩的二婚對象終於追加了一段描述「
她實在太像夏洛特了,但沒有夏洛特那麼冷淡、那麼彆扭、那麼笨拙、那麼一心一意、那麼……」,不得不說,瑪雅連在我的草稿裡面都是命運坎坷的孩子……而且她明明就很一心一意啊!雖然大多時候我都說「過去的我和現在的我一輩子好朋友」,但寫到這裡我真想回去搥當時的自己
在 2018/6/26 的草稿,我寫下「瑪雅注意到羅恩養的狗而和他相識」的情節。我才想起來原案中養狗的是羅恩,有趣的是狗的名字「梅奧」我沒有猶豫很久,跟瑪雅的名字是同一天想到的。在這之後,我斷斷續續一邊寫正式的情節,一邊處理後半部分羅恩二婚生活的大綱。「2018/12/2 版草稿(部分)」是當時構想的最完整版本。在這個版本中,羅恩決定二婚除了因為被老爹拿湯杓敲,還加上受到自家二哥衷心勸告,來訪的二哥看出當時已和瑪雅同居的羅恩實質上已經將她當成另一半看待,於是建議他們結婚:
「你跟她男未娶女未嫁的,明天她立刻跟街上隨便哪個小夥子跑了,你也沒什麼可抱怨的。就算這樣,你也不打算跟她結婚嗎?」
「你把結婚說得好像項圈似的啊。」
「不然你以為戒指跟項圈為什麼長得那麼像?不過是戴在脖子上太惹眼,就改了個尺寸套在指頭上而已。」
奇怪,為什麼這個版本的二哥說話那麼促咪。總之,二哥是他們家的常識人兼意見總指標,所以二哥建議他跟瑪雅結婚,其實也就是說他們家的人都會接受她了。這裡還有瑪雅偷聽兄弟倆說話結果被偷偷起來去窺探門外的羅恩嚇得花容失色的情節,因為二哥到訪的情節被砍掉,所以這段我也只好刪除,實在很可惜。在這個版本中也能看到,哥雷爾是羅恩和瑪雅的孩子,當時安排讓他們之間有孩子,其中一個原因也是為了讓羅恩感受到「抱著親生孩子是什麼感覺」,進而讓他在之後與親生女兒佩娜化身的魔物相遇、並在斬殺她後懷抱她的身體時,產生異樣的感受。
但是,正如我在
〈後記〉中提到的,我寫到一半時(具體是 2018/12/25),忽然感覺羅恩跟瑪雅有孩子似乎不太好:
因為我不管怎麼想都想不到一個好理由跟小孩子解釋:為什麼爸爸要為了媽媽以外的人去死?想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原本已經把十五章以後的大綱寫得差不多的我頓時晴天霹靂──為什麼我會像考慮自己要不要生小孩一樣,這麼認真考慮要不要讓角色生小孩啊!?(論故事寫一寫遇到人生)由於實在太苦惱了,我跑去徵詢朋友的意見,最後的討論結果是「還是不要有小孩好了」,但是如果沒有小孩的話,瑪雅在結局就必須要孤孤單單一個人,這樣子的事情我不能接受啊!我又花了兩天的時間絞盡腦汁,最後終於找到了算是兩全其美的解法,那就是讓瑪雅領養孩子。在這邊有個重點,和孩子感情比較好的必須是瑪雅而不是羅恩,且這樣孩子們的生活也會以瑪雅為重心,羅恩離開以後孩子也不會過於失落(當然這就是失落感 90 分和 95 分的差別,但總算是有差別)。想到這個解法以後,孩子的年紀和人數就變得很容易決定了,因此,我創造出了一對來自孤兒院的兄妹。
可怕的是,在我絞盡腦汁思考解法把孩子還給這個故事 (?) 之前,我把跟孩子有關的劇情全部刪掉了,連那經典的「羅恩 vs 哥雷爾」的男人間談話都刪了,可見當下的我被自己的這個想法嚴重打擊到什麼程度。幸好這個問題之後還是解決了,所以我也在同一天下午復原了把孩子劇情刪掉前的文件,這裡再推廣一次,Google 文件有歷程紀錄,不僅在你寫專欄的時候能幫上大忙,還可以救回你的構想!
不過,孩子的問題到這裡只算解決三分之二,由於沒能體會到「抱著自己親生孩子的感覺」,羅恩也就無法再因為這種感受的暗示而察覺佩娜的身分。不過,因為是否知道佩娜是自己的孩子對並不會造成重大劇情分歧,所以「佩娜的真實身分」這個要素也就只好帶過。題外話,在原案中,羅恩並不是把佩娜帶到白都送葬(燒掉後骨灰放流),而是帶回家裡安葬,因此瑪雅左看右看後問他「會不會是夏洛特大人的孩子」?這令人咋舌的腦迴路直接害羅恩一連好幾天夢到夏洛特變成魔王的妻子(靈感是《美少女夢工廠 4》的劇情),但我不太喜歡這情節,好在後來改掉了
雖然無法用原本的劇情,但好在佩娜還有一個特點(差點寫成優點),就是長得和夏洛特非常像,思考這件事的時候,我剛好寫完了
〈XIV、蒲公英與向日葵〉,也就是格洛斯特責備羅恩「不能沉浸在夏洛特的幻影中」的事,所以我就轉念把羅恩斬殺佩娜的情節改寫成與這個情節連結,並順勢鋪設這段劇情線一直到「羅恩在魔王城中與夏洛特相見,卻以為她也是幻影」的情節。這算是一個比較隱晦但我自己滿喜歡的情感層次:
儘管也不是必須,不過像這樣時刻惦記著先前的情節的話,就能在意想不到的時候有機會與其產生深具意義的連結,甚至連原本沒有特別定位的情節都能轉化其性質,將整個故事更加緊密地聯繫在一起。我自己覺得這是長篇故事獨有的奇妙體驗。
「瑪雅對羅恩的感情變化」是劇情後半比較顯眼也比較重要的情感層次呈現。由於瑪雅的存在是戲裡戲外都很尷尬(剛創造的時候我草稿要多卡有多卡),所以我把「瑪雅加入故事並成為重要角色的過程」切得非常碎,輔以大量的展示用劇情,以此盡量稀釋這個角色在故事中的不協調感,真要說的話大概就像把蔬菜切到超細,然後跟絞肉一起做成肉丸子。
出於這個因素,瑪雅的劇情量非常大,重要性也增加很多,使她最後直接晉升為雙女主之一。稍微條列的話,瑪雅這個角色在故事中的表現大概是這樣的:
從這裡的例子可以看出來,以「想要呈現的情感或心境變化」輔以主線也是不錯的排劇情方式,特別是在大綱受到關鍵打擊結果整組亂掉的時候,有助於讓我們重拾方向。說起來,跟夏洛特相比,我花了比較多時間處理瑪雅的劇情,雖然這段劇情在故事中經過的時間也確實比較長,但說起來還是對夏洛特有點不好意思,希望結局可以讓她滿意一點。
我知道你們想說什麼,最大的受惠者果然還是羅恩,我這就來準備火刑柱
先前看起來是 NPC 的角色(把二線配角改成一線配角)
感謝
Sinon乄詩音在留言區的提問!因為回應可以自成一個區塊所以決定直接補進本文,雖然只是專欄,但能提到故事中的更多角色仍不失為好事一樁
Sinon乄詩音提問:
那我來幫忙補個問題,想知道謬克是在哪個構思階段出現的,感覺一開始應該是為了日記而出現的角色(o゚ω゚o)?
我昨天一直覺得我就好像應該寫謬克跟格洛斯特的部分,不知道為什麼後來沒寫,可能是熬夜的關係腦袋比較不清楚
——好啦認真,應該是因為這部分我印象中在
〈實例篇 - 3〉講到過類似的概念,所以我這次就忽略了。不過呢,其實我不介意解釋相似的處理方式是怎樣在不同的故事中產生效用,原本忽略應該還是為了節省篇幅,雖然省下來也不能做什麼
我往故事裡塞次要元素的原則都是「進可攻退可守」,這裡的次要元素是我自己的稱呼,就是一些配合情節臨時創造的人事物(例如主角在無關緊要的劇情中吃的料理、或是在無關緊要的劇情中遇到的攤販等等),這類東西我傾向不要寫得太具體,免得在後面的劇情中讓自己受限。性質屬於次要元素的人就是 NPC 或配角,視情況我會給這種角色名字,也會給他一些特質標籤,以防他之後還需要出場。但是,我也不會為這種角色做太精細的設定,畢竟我自己也拿不準他之後什麼時候會再出現。
事實上,我還滿常利用前面無意留下的橋段 / 人物 / 設定的,而且大多時候都能用上,因為我的原則是「只要有名字,後面就還有出場機會;如果沒有名字,但有提及明顯特色,那也可以再出場」(反過來說,我不花時間在免洗角色身上,反正他們不會介意),在這原則底下,我寫文時的習慣是給與主角有互動的路人貼標籤(如名字、外表、經歷、跟角色的因緣等等),如此一來,之後要是我想回頭寫某個路人的故事(有看月升的人應該知道凱恆,他在〈鬥犬〉中本來只是個一回被殺的路人),就可以用到我當初貼的標籤。不過我會這樣做,純粹是因為喜歡角色之間有所連結的感覺──在自己的故事中他們或許是主角,但在別人的故事中他們就是配角,這讓我明確地感覺到,自己在書寫的是他們的人生。
我很喜歡的一個法國作家紀優‧穆索 (Guillaume Musso) 曾在自序或類似的地方說過,他在寫出某個角色前,會先為他們書寫簡歷,讓自己能瞭解他們。對我來說,為角色貼標籤也有類似的意義在,即使是路人或目前還不會出現的角色,我在創造他們時,也會稍微思考他們最有色的地方、他們有沒有什麼追求或目標(反派或雜魚也會有目標,只是要看故事決定是不是要適度描寫那點)等等。如果暫時沒空瞭解他,那我會至少給他一個「我喜歡的要素」(不一定善良或正面的),這樣能確保之後我寫到他時,會比較有興趣深入挖掘他的各種可能性。
謬克和格洛斯特的共通點是都不存在於原案,是臨時根據劇情需要創造出來的,至於為什麼兩人在感情世界得到的待遇天差地別……呃,我們就善意地忽略這個問題,但請相信我對這兩個角色的愛都是一樣多(謬克:
謬克第一次出現是在
〈V、新手的練習題〉,以夏洛特熟識的人的身分出場,是個煉金術師(這個世界的藥劑師)。因為是夏洛特的熟人,沒有名字很奇怪,當初就順手給他取了個名字叫「謬克」。他出場時看起來是個還算好相處的路人、跟夏洛特很熟(所以謬克即使知道羅恩是夏洛特的情人,還是在他面前跟夏洛特咬耳朵),看起來沒什麼特別的。BUT 懂我的都知道,我就喜歡把這種笑咪咪的角色設計成面具底下滿臉血的樣子
,所以寫他跟夏洛特咬耳朵時,我刻意把對話寫得比較模糊,解釋空間比較大,因為我想之後或許有機會寫出這段對話實際上究竟是什麼內容。
當時我沒寫出來的設定是,謬克認識夏洛特很長一段時間了,所以他對夏洛特床伴換不停的事情很清楚,並好奇她對羅恩的想法是怎麼樣的,這種心態可以是朋友之間的關心,也可以是我後來選擇的「因為暗戀夏洛特而自然萌生、多少是為了自虐而想要探究真實情況」。
在
〈VIII、窄門〉中,羅恩知道夏洛特喝的藥也是跟謬克拿的時候,火冒三丈地衝去教訓人,
這段是為了讓讀者更了解夏洛特那裡的情況,所以安排讓謬克為她發聲與說明——題外話,我真的很喜歡寫兩個男人吵到要打起來的場面,真的打起來也不錯——在寫這段時,我愈看愈覺得,在第五章看似和藹可親的謬克居然為夏洛特發這麼大火,這背後的理由肯定不簡單,所以就決定把他設定成暗戀夏洛特,但不知為何夏洛特都沒拿他當過對象,可能因為他不是冒險者吧
。
至於「謬克與夏洛特與日記」這段情節之所以會出現,其實是因為「羅恩閱讀夏洛特的日記並得知她的真心」是必要情節,是原案中就已經確定要寫到的事項,只是有看到我分享的草稿的人應該可能會注意到,「日記究竟是如何被發現」這件事其實在故事前期一直沒有定案,我是想到「設定讓謬克暗戀夏洛特」之後,才覺得可以把日記留給他,再讓他轉交給羅恩。由於我不喜歡偶然性太強或過於湊巧的情節,所以比起「羅恩偶然在天花板或床底下找到日記」,我更喜歡「由謬克轉交日記」的安排,而且他和羅恩在談論夏洛特的離去時不同的反應,也能展現他們對她各自有什麼樣的心情。羅恩在
〈VIII、窄門〉已經被謬克警告過沒事別再到他店裡,所以我勢必不能讓羅恩屁顛屁顛晃到謬克那邊,因此我安排讓羅恩和前去弔祭夏洛特的瑪雅巧遇,然後被她踢了一腳,肇事逃逸(真的)前,瑪雅用繡有自己名字首字母「M」的手帕為羅恩把臉擦乾淨,然後留下了手帕,看到手帕的羅恩從「M」聯想到謬克,並想到或許能去找謬克要他為夏洛特調配的提神藥劑,所以才會去找謬克。如果不是因為這段安排,瑪雅跟羅恩其實會更晚才遇到,這樣也就不會有「瑪雅將羅恩撕碎的勇者繪本撿回去以後拼起來」的事情,像這樣因為 A 情節的需要而意外催生 B 情節、C 情節甚至更多,是非常有趣又美妙的經驗。寫到這裡,我不禁再次感覺到,每個故事都是故事之神送給我們的禮物。
因為本身是和夏洛特關聯性很強的角色,而且跟羅恩友好度超低,謬克在後來就沒有戲份了,不過為了二次欺負他(我就喜歡欺負我喜歡的角色),我寫了
〈外篇、深水映月〉來詳述他對夏洛特墜入愛河又狠狠失戀的故事。我曾收到過讀者的來信,這位讀者可愛地幻想到或許謬克之後會認識「憧憬夏洛特而成為冒險者的女性」,這次他一定會吸取教訓,不再膽怯,勇敢抓住新的幸福,我很喜歡這樣的展開,希望謬克這麼善良又溫柔的人能夠再次喜歡上別人,這樣夏洛特也會為他高興
格洛斯特是這部作品的最人氣男角(我自己的觀察是有不少讀者都說最喜歡他),這件事讓我覺得很有趣。雖然他是個四平八穩、沒有明顯缺點的人、成長性也因此低落,但或許正是因為這樣,所以散發出一種死不了的安全氛圍,是一支可以隨時買不用賣的好股
。他的正式出現是在
〈X、勝過你的人〉中,這個段落絕對必須要有人來傳達夏洛特的遺言,向羅恩確定「夏洛特已不會再回歸」的事實。原本我是打算讓
〈IV、歸往故鄉之身〉中的路人(嘲笑夏洛特結果被羅恩嗆聲單挑那位)負責這個小工作,但因為這個路人給我自己的印象實在不好,他擔任這個工作顯然也發揮不出額外的功效,所以我決定創造一個形象更討喜的角色來做這件事,這就是格洛斯特的誕生理由。
格洛斯特的性格很早就確立了,在聽見夏洛特的遺言後悵然若失的羅恩面前,格洛斯特既不冷漠也沒有不耐煩。我寫下下面這段時,內心的想法是,這個人一定是能夠理解他人悲傷的人,或者即使不理解,他也懂得尊重一個沉浸在悲傷中的人。
看著狼狽的、哭得喘不過氣的他,格洛斯特低頭表示敬意與哀悼,並脫下自己的斗篷。「外邊很冷,請您保重,不要著涼。這件斗篷不用歸還,但如果想還,請送回冒險者協會,告訴他們還給準勇者格洛斯特,那樣就可以了。那麼,我先告辭。」
寫完這段,我對格洛斯特的好感已經有一座聖母峰那麼高
,加上他在這段劇情中同時也表現得對夏洛特有一定的瞭解,所以我決定讓他也分擔「讓羅恩更瞭解夏洛特」的工作,因此他成為準勇者中與夏洛特最熟的一位。他性格隨和,正經但不嚴肅,對比自己弱小的人他愛護,對比自己強大的人他尊敬,所以他尊敬夏洛特,不過他同時也看出夏洛特有不可思議的脆弱一面,因此也衷心守望她(格洛斯特會留意周圍需要幫助的人,特別是他認識的那些)。
謬克的出現是直接解決一些關鍵情節的難題(例如夏洛特的日記),而格洛斯特則更像是一個泛用性很高的角色,只要是跟「準勇者與協會」、「夏洛特」甚至是「宗教」有關的情況,都可以用到他,而且他主動性很強,不只幫解任務(傳達遺言)還會送任務(例如在
〈XV、他與她的孩子(前篇)〉他和羅恩說遇到了很像夏洛特的魔物);除此之外,他在特定情況下也有嚴厲的一面(例如他在
〈XIV、蒲公英與向日葵〉斥責無法與夏洛特的幻影戰鬥的羅恩),所以他在後半段的出場率高得驚人。這對喜歡在合理情況下反覆利用具名配角的我來說,當然是舉雙手歡迎的事情,況且他又是一個貨真價實的好人,因此我們的格洛斯特就這樣一舉成為(不存在的)人氣投票確定能進入前三名的超人氣男角,真是可喜可賀
能加寫這部分真是太開心了,因為覺得太有意思,忍不住寫了不少,希望這能夠回答到詩音的提問。謝謝你問到了我非常喜歡的角色謬克的事情
儘管這個故事還有很多其他部分可說,不過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技術問題和重點大概就是這篇專欄提到的部分。要是有人對其他地方好奇的話,歡迎在留言提問,要是留言區回應會太長,我就直接補在文章裡面。寫完以後,我再快速檢查一下廢案展示用的文件,然後就來睡個覺,大家留言區見!記得順手帶柴火,羅恩必須受到嚴厲的懲罰
(人生贏家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