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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筆記】《異見的自由》:我們憎惡的思想也應享有自由

floraelm | 2021-01-16 22:16:59 | 巴幣 20 | 人氣 657



書名:異見的自由 (Freedom for the Thought That We Hate: A Biography of the First Amendment)
作者:安東尼.路易斯 (Anthony Lewis)
譯者:林凱雄
出版社:八旗文化
初版日期:2020.10
類別:憲法/言論自由/美國




心得:

這本書的書名看起來有一點枯燥、嚴肅,但我一開始在網路上看到本書介紹時就覺得很感興趣。我是個有點敏感的人,就是所謂的玻璃心吧,除了聽到別人批評我本身會覺得很難受以外,就算聽到和自己無關的負面言論也會很在意,譬如聽到旁人嘲笑某人笨或長相難看之類的,就會覺得「有必要講的這麼難聽嗎?」,然後會把這件事放在心上很久。把話說出口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因此不少人會輕易的說出傷人的話,我總是覺得「為什麼要這樣傷害別人?」(雖然我自己偶爾也會不小心說出不恰當的話),對於那些使用語言暴力且不在乎別人感受的的人我總是無法理解。

另一方面,我很喜歡看各種評論文章,像是電影、小說、遊戲評論,尤其是熱門作品的負面評論,我覺得在眾人一面倒稱讚的情況下看這種負評是很有趣的,反而可以看出一些真實的意見,但這類文章的出現經常會引來粉絲撻伐,像是「別人辛辛苦苦完成的作品,為什麼要這麼嚴厲批評?」、「我被這個作品深深感動,你的批評讓我很不舒服!」,這種不准別人批評的言論又讓我非常討厭!雖然我看到自己喜歡的作品被批評一定也是很難受,但還是告訴自己不要去「批評」別人的「批評」。

以上還是一些雞毛小事,如果牽扯到比較嚴肅的議題,像是種族、文化的相關批評,就會讓人更去思考這種事到底是對還是不對。用言語傷害別人是這麼殘忍的事,為什麼不能用法律禁止呢?但有時候對一個人的「言語傷害」,說不定對其他人是「有益的」?總之,我經常就在想這些事情,所以看的這本書的時候,很期待它會告訴我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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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的主軸是介紹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第一修正案)的內涵以及相關著名判決,該條文的內容是:「國會不得制定法律...剝奪人民言論自由或出版及新聞自由」,這個條文制訂於1791年,當時的中國是乾隆年間,實在很難想像在東方還是皇帝極權的年代,美國就已經制定了這樣有遠見的法律。不過在該條文問世後的一百年,美國政府依然自打嘴巴地制訂了各種限制言論自由的規定,像是不得批評總統、不得對國旗不敬、不得反對徵兵等等,這在現代都是難以想像的事情。但隨著社會變遷,以及大法官們對第一修正案不斷的深入理解和反省,言論自由的意義終於逐漸成熟,變成我們現在習以為常的樣子。台灣的環境和美國大致上相似,任何人對總統、政府、公眾人物的批評都不會有責任,記者也幾乎不會因為爭議報導而受到限制,除非涉及誹謗、侮辱,否則大家都可以暢所欲言。

這是一件有趣的事。在1791年時美國制憲先賢制定了這麼一條前衛的法律,但當時人們依舊認為批評總統是不被允許的事,沒有真正實踐它,隨著越來越多人因此入獄,越來越多人開始思考事情的對錯,漸漸的理解第一修正案的重大意義。憲法是國家的價值核心,不可動搖,但社會會不斷變化,幾百年前制定的憲法究竟能不能適用於現今社會?制憲者有沒有考慮過將來的狀況?有沒有可能憲法是錯的?在這過程中沒有標準答案,社會大眾和法官都必須不斷的反省,什麼才是我們的社會目前所需要的。書中說到:「不注重自由的社會,也別想在法院中找到它」,雖然有時候大法官解釋會引領社會走向進步,但社會氛圍同時也影響著大法官的判決。

我覺得稍微讀過美國憲法發展史,很難不被其中人類的掙扎、犯錯、反省、理解、創意、勇氣所吸引,就像本書說的,這是一段「不可思議、又意義非凡的過程」。雖然美國也幹了不少惡劣的爛事,但一些大法官們的著名判決真的蠻令人感動的,會讓人對人類這個渺小生物抱持著希望。我記得我以前大學上憲法課時,留美的教授們總是眼神散發著光輝,大概因為他們也深受感動吧。

寫到這裡會覺得本書只是枯燥的法律書,不過只有前幾章比較難啃一點,可能畢竟講述的案例年代太久遠了,後幾章就和我們的日常生活關係更密切也更容易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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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言論自由的內涵到底是什麼呢?以下這段霍姆斯大法官的話可以說是本書核心:「對一思想是否為真理最好的試煉,是讓思想經由市場競爭使人接納以獲取其影響力,而且經過競爭而被發現的真理才是人們可以賴以實現以願的唯一依據。」因此,如果有人發表了令人厭惡的言論,例如「某某種族的人都應該去死」,我們不需要禁止這種言論,就讓它自由傳播,盡情地受公眾考驗,如果這是不被公眾所接受的言論,它自然無法產生什麼影響力,因此何必禁止呢?如果這個言論被大眾所認同,就會變成眾人眼中的真理,那更無法被禁止。(我跟唸經濟系的朋友聊到這一段時,他說經濟學可以解決人類大部分的問題,看來所言不假啊~)

本書也提到歐洲和美國對言論自由的管控程度差異,這是因為歐洲經歷過納粹那段可怕的歷史。在歐洲,聲稱「大屠殺不存在」是犯罪行為,在美國依然是言論自由保護的範疇。的確,對於經歷過一些殘酷事件的人們,允許殘酷的話語在社會上傳播,我們於心何忍啊,就好像有人在台灣說「二二八根本是老百姓造反」之類的,那會有多少受難者家屬受到二次傷害,怎麼可以允許這種事發生呢。本書提到另一個案例是:盧安達有個廣播節目慫恿多數族群去殺害少數族群,結果真的發生超過五十萬人死亡的大屠殺悲劇,之後盧安達政府限制了相關的言論。對於發生過這種悲慘事件的地方,難道還要去告訴他們「要讓言論經由市場競爭」嗎?

如同前面說的,法律解釋和社會變遷是相輔相成,法律應該配合人們的需求去變化。法律是人制訂出來的,沒有絕對的對錯,法官希望扮演上帝,但永遠不可能;人們也渴望在法庭裡找到上帝,一樣是不可能的。人類如此渺小,我們只能盡力而為。作者說「這過程需要時間,時間、創意、和勇氣」。最殘酷的恐怕就是時間,很多真理是人們等待已久才好不容易等到的,在這之前可能已經有無數生命流逝了。

那麼,言論自由的例外是什麼呢?同樣是霍姆斯大法官提出的標準:「除非這些意見表達會造成明顯的威脅且立即干擾合法與迫切的之法律目的...」。產生「明顯」、「立即」危險的言論,才有必要例外地被禁止。說起來簡單,遇到每個個案時該怎麼判斷又是極其困難。前面提到盧安達的廣播電台事件,那算是「明顯而立即的危險」嗎?當時的盧安達政府應該立即下令關閉該電台嗎?現在疫情嚴峻,有人聲稱病毒是政府陰謀,不遵守防疫規定,算是「明顯而立即的危險」嗎?總統聲稱選舉有作票之嫌,以致於支持者群起抗議,算是「明顯而立即的危險」嗎?老實說很難判斷。

但有件事是可以肯定的:政府或某些人為了獲得權力,經常透過散播恐懼以迫使人們放棄自己的權利。「恐懼」是用來對付言論自由的利器,「恐懼生壓抑,壓抑生憎恨」。當有人散佈恐懼時,我們應該理性思考背後原因,是否企圖讓人們失去原有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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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各章談論了各種言論自由,除了批評政府的自由以外,還有新聞自由、爭議創作的自由。關於粗話、情色片的發表能不能被憲法保障,本書引用哈倫大法官的論點:「一個人的粗話是另一個人的抒情詩」、「或許我們周遭似乎不時充滿著喧嘩嘈雜之聲,但由此觀之,這是力量而非軟弱的象徵。」也許有人覺得讓充滿粗話或情色的作品充斥在市面上會讓社會素質下降,但不少原本被認為低俗的作品,多年後評價反而變成了曠世巨作。另一方面,讓大眾去選擇,讓作品進入市場接受考驗,這也是對人們的考驗。我們不只有法律,還有家庭、學校教育,可以教導我們如何去看待世界。

新問自由-我覺得有趣的是,比起溫文儒雅的大報社,作者對於愛挖八卦的小報似乎更有好感。這是因為新聞媒體最重要的職責就是監督政府,他們不能像紳士而必須像瘋狗一樣到處亂咬,而當記者擠身中上階級,和政府官員一起在高級餐廳用餐、打好關係時,新聞的內容還能嚴厲批判嗎?泰唔士報的專欄作家伯納.列文說道:「我們是流民與法外之徒,也必須堅守這種角色,唯有如此才得以維持我們賴以為生的信念,也就是追別人不希望有人追的消息、評論有人不希望有人評的事情。」看了這章我對八卦記者的好感有稍微提升一點(當然作假新聞是另一回事了...)。

本書還提到很多有趣的議題,像是政治獻金、法官選舉等等,這些議題都可以單獨出一本書來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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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言論自由這麼重要?重要到即使言論會傷害到一、二個人,甚至一整個族群時,依然要保障言論自由?本書引述愛因斯坦說的話:「就我所見的美國人,人生如果沒有自我表達的自由,對他們來說恐怕不值得活」。「自我表達」、表達自己內心的想法,乍看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對人類卻如此重要。也許正因為這是件小事吧,人本來就很多事無法自由去做了,如果連真實地表達自我的自由都沒有,不能說自己喜歡什麼、討厭什麼,那是多麼可悲啊。在《一九八四》的極權國家裡,政府會讓你連思想的自由都沒有,那又跟行屍走肉沒有什麼兩樣了。哈拉瑞的《人類大歷史》裡面說道,人類和其他動物不同的地方就在於表達,人類可以講八卦、編故事、畫虎爛、藉此促成人類合作以完成不可能的任務,人類文明其實就是靠一張嘴建立起來的~在廣大世界上,茫茫人海中有各種雜音,其中可能有可以拯救人類未來的意見出現!所以怎麼能不讓人們暢所欲言呢?即使是雜音、亂七八糟的言論,也有它的價值在,「因為它所做的辯論過程可檢驗並證實相反觀點所蘊涵的真理」。像是最近很熱門的防疫、普篩話題,在各方不斷辯論過程中,正確的做法就會慢慢浮現。當我們知道什麼是錯的,就會更理解什麼是對的。

看完本書後我覺得自己對於那些「令人厭惡的言論」,比較能夠釋懷了。人生不是只有令人愉悅的聲音,聽取一些雜音也許不是壞事,不是都叫大家不要一直躲在同溫層取暖嗎?本書引述布蘭迪斯大法官一段話讓我很有感:「幸福的秘訣在於自由,而自由的秘訣在於勇氣。」自由不是憑空獲得,雖然我們很幸運生在已有前人為我們爭取到言論自由的年代,但這份幸福仍可能隨時被奪走!因為自由最大的威脅是怠惰的人民」我們若不小心謹慎,納粹統治的恐怖時代不是不可能再發生的!而勇氣不只是大膽發出自己的聲音,面對不同聲音也同樣需要勇氣



整體來說本書非常推薦,唯一缺點是我覺得中文翻譯有時有點卡,句子不太容易閱讀,但因為我沒看過原文所以也不確定是原文太難翻譯還是譯者的問題?不過不至於影響閱讀。也非常感謝有出版社出版這本好書。




創作回應

oVo巴爾坦星人
很棒... 醍醐灌頂
2023-05-16 00:19:44
oVo巴爾坦星人
但想到一件事... 如果別人的批評上綱到針對自己或者攻擊自己呢?...
2023-05-16 0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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