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禮拜後才對文章有個正式的回覆,很抱歉讓讀者久等了。
只要在我的文章底下留言,全部的留言我都會認真看完。扣除一些蓄意攻擊的留言,我必須說「許多讀者的留言都是相當用心」。最一開始的我不惜花上睡眠時間極力反駁,是因為我想「會不會只是我的文筆疏失,導致讀者誤會我的意思」。不過經由一個禮拜讀者們的留言,我發現「粉絲」是個非常嚴肅的身分──就以最近很紅的《神推偶像登上武道館我就死而無憾》來說,我連繪里飄的億分之一都沒有。我不會想要買戰袍與趴娃,我不會想要買一堆官方的周邊與唱片(不會買一堆代表我還是有買),我不會想要衝去日本聽現場的演唱會,我不會希望與《BanG Dream》的哪位成員合照或是拿到親簽。我只是因緣際會地下載遊戲,被遊戲的劇情吸引、共鳴與感動再補完第一季動畫,再看電影,然後再補第二季動畫。只是從最一開始的純玩家變成了解《BanG Dream》企劃的玩家。對於企劃沒有做到最完全、全面性的了解──例如最大規模演唱會人數──用「粉絲」一詞,顯然是我低估了這個身分。
然而「粉絲」這點倒是其次,這篇文章會遭受民怨的主要原因還是因為「踩一捧一」。對於其他企劃與遊戲並未涉入了解,僅憑一己之力找尋資料,並且沒有對資料加以求證,是我的錯。我的八十分只是我自己認為的八十分,在讀者的眼裡我想不但連八分都沒有,更是負分的。至於對於願意長篇糾正我的讀者,我很謝謝你們。謝謝你們願意花時間在一個錯誤百出,而且還是一個非常大放厥詞的人身上──我知道我這種認錯與道謝對於在意的讀者簡直就是垃圾話,但是我還是想說。
「登上舞台後能做的事情都是理所當然的。無論做多少練習都跟觀眾沒有關係。」
「或許是我很差勁,千聖才不願意跟我唱歌吧……這樣的話,我只能努力了。」
這是我在動畫段落提到「四、五、六集」最喜歡的第五集,千聖與彩說的一句話。對應到我,即是「發表正確的文章是理所當然的。無論花了多少時間,找了多少資料,都跟讀者沒有關係」。因此我能回應讀者的,也只能是發現錯誤,反省錯誤,修正錯誤,避免再次錯誤並且繼續努力──只有成功地寫出文章,才能確實表達我對《BanG Dream》喜愛的精神。
最後,雖然我不能以「粉絲」自稱,但是「自己第一次真正地、實際地向世人認真推廣、介紹自己所喜愛的事物」這樣的心情是千真萬確的。因此接下來我還會再寫《BanG Dream》主題的文章,內容是「單就劇情方面點評第一季與第二季動畫」。如果讀者不嫌棄的話,請你們屆時再次光臨小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