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我有遇過,他的理由是他每多做一天都等於在賠錢給公司,年終那一點錢根本無法補償他的損失 PS.他業務,因為全台跑透透,車子的維修費滿高的,外加還要跟客戶應酬,這些開銷公司都很摳門不見得每次都會批准給付,就算有批准也是下個月才能領,直接導致他實質領到的薪水比法定薪資還低
看下一份工作條件跟年薪,離職人員的話都不能信。領了年終才走等於下一份工作領年終時必不滿一年;而年終發得晚的,下一份工作領年終或計算KPI的時候年資更可能只滿半年,在如此年資條件下,通常不符合尾牙抽獎資格跟部分員工福利,有些公司只發特定新人獎金打發,有的按比例發。科技業的話建議要走就趕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