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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辦拋棄繼承的眉眉角角 (台中地方法院)

作者:▶赤將│2019-10-14 16:34:53│巴幣:14│人氣:29339
當父母去世時,作為子女的我們不清楚父母財務狀況時,
為了減少隱性債務所帶來的風險,通常會建議直接拋棄繼承比較好
關於隱性債務【更詳細的說明請看此連結】
由於家父因病過世,所以我會以第一順位繼承人的過程解說如何辦理
以及辦理過程中的一些小問題/注意的點

拋棄繼承要在「知道自己要繼承遺產」時的三個月內,
到往生者所在的戶籍地法院聲請,並書面通知下一個順位的繼承人,或是所有順位一起辦理。
當你是第一順位或是被繼承人(亡者)配偶
「知道自己要繼承遺產」的時間就是家人死亡的當下開始算
(如果沒有一起辦理,其他順位的人則是收到上一順位寄的存證信函開始算
不能預先辦理或是提前聲請,請特別注意)

因為要湊齊分散四處的親戚太麻煩,所以這次只有配偶+子女的繼承部分做拋棄

拋棄繼承需要的文件
1.往生者的「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
通常在醫院過世的話,會建議死亡證明一次申請多張一點比較好,保險越多的人需要越多張
除戶謄本是所有相關手續的重要文件應該在拿到死亡證明之後第一個辦理,一樣多申請幾張
不知道要幾張的話可以參考下面的PDF

除戶謄本辦理的時候需要
  1. 死亡證明書
  2. 辦理人身分證印章
  3. 繳回亡者身分證,如果想要留念也可以請戶政人員剪角後取回
  4. 亡者的配偶需要重新製作身分證,配偶欄可以選擇除名或是留名+歿字
戶政會順便幫你辦健保退保,如果父母健保是依附在子女公司底下,公司端也需要再次通知已退保。

2.拋棄者的戶籍謄本、印鑑證明與印章
現在的除戶戶籍謄本跟活著的人可放同一張,亡者名字後面會加(歿)字,記事欄位要顯示
印鑑證明就是要證明這顆印章=你本人,通常建議不要木頭章,最好是用銀行開戶或是重要文件使用的章,只有你碰得到的,所有要拋棄繼承的人都要辦理,其他拋棄繼承文件也需要蓋章。申請規費20元,印鑑證明一張20元
如果是南區區公所的話,旁邊廣三大時代的迷客夏附近有刻印章的店
正式一點的章大概要500元 好像一個小時多就可以拿到了

3.拋棄繼承聲請書
填一填,我繳出去的時候這一頁並沒有特別蓋章,不過簽名的部分還是交由本人簽名

4.意願書、繼承系統表
意願書寫一寫,通知書如果有寄存證信函也可以免去
最麻煩的東西是系統繼承表!!!!!
其實也不是難寫只是你要在戶政事務所坐上兩三個小時
由於涉及利益問題,戶政人員不會隨便幫你調
你必須先到國稅局申請遺產清單,證明你是因為拋棄繼承才來辦理這個業務
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贈與資料查詢應檢附文件:
  1. 申請人(繼承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
  2. 死亡診斷證明書、除戶戶籍謄本或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三擇一)。
  3. 申請人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本。
  4. 如非配偶或第一順位繼承人時,應另檢附加蓋申請人印章之繼承系統表。
拿到清單之後,交給戶政人員作為申請書的附件,
他會一筆一筆把所有繼承順位的戶籍資料調出來,
繼承人順位
被繼承人之「配偶」為遺產當然繼承人
  1. 第一順位:死者直系卑親屬(如子女、內外(曾)孫子女,以親等近者為先)。
  2. 第二順位:死者父母。
  3. 第三順位:死者兄弟姊妹。
  4. 第四順位:死者祖父母。
不管死了還是活著都要調,繼承表上要寫上所有繼承人生日
如果可以的話先問到名字再去請戶政人員調
爸爸的八個手足我只寫得出三個人的名字(汗
之後記得遞書狀的時候要記得附上,這是重要的佐證資料。

5.以書面通知下一順位的繼承人
這邊需要寫存證信函,因為不知道叔叔伯伯姑姑們的通訊地址,怕寄通訊地址不妥
所以我是寄到戶籍地址,地址是從系統表附件的戶籍謄本取得
內容可以參考第4點檔案下載最後一頁的通知書或是這位大大的書寫範例
不過上面台南大大的書寫範例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郵局並不接受附件
內容量盡量一頁以內,就算收件人很多也是盡量塞,不行就印出來浮貼
台中某郵局櫃台的做法會叫你把內容剪下來貼到框框再蓋齊縫章

列印出來數量為次順位繼承人人數+2(一份留存一份郵局留存),
連同信封袋上收件人&寄件人住址也先打起來之後用貼得比較快,
因為存證信函要雙掛號
雙掛號貼在信封背面的小小單子還要在寫一次收件人跟寄件人
(單子於直式信封的貼法是貼在背面,單子拿好之後信封口在右邊,單子左邊對齊信封底部)
PS.台中地方法院服務中心旁邊有郵局,也有桌子可以讓你好好寫遞址
我跟我姐在家附近的郵局站著寫了24次地址.....

寫好之後不要急著裝文件進去信封後封起來,千萬不要
因為存證信函需要蓋郵局的戳印
我跟我姐完全忘記這件事情就用膠水彌封了,因為不想在寫24次的地址,所以撕得超辛苦
寄出去之後自己留存的那份要再列印一張作為書狀的一部份,法院不收正本
我只寄了6個人,信封內就一張紙,花了將近五百塊(含信封購買)
之後回執聯拿到之後記得收好喔,這個是對方確實收到的證據

下面這個網址很清楚簡單地說明了存證信函的角色與功能
不過「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
這是「訓示規定」、不是「效力規定」。( 關於這部分的 參考來源 )
「訓示規定」,指即使違反,於訴訟法上之效力,不生影響之規定。
「效力規定」,指於有違反時,影響訴訟行為及程序之效力之規定。
不寄也會生效,但是寄了可以使繼承之法律關係儘早確定而已

6.到地方法院遞書狀
台中地方法院司法大廈旁邊小入口進去,可以看到一樓服務中心
進去之後在裡面12號櫃台抽[一般訴訟]號碼牌

櫃台的承辦業務實在是搞不太懂 剛開始因為家事跟非訟案件的收費標準寫在一起
我跟姊姊一直以為拋棄繼承屬非訟案件但是去了非訟的櫃台就被叫去一般訴訟的櫃台

拿到繳費單之後旁邊有台灣銀行櫃檯,印象中好像只能現金繳費,規費1000元
繳完之後拿遞一聯給繳書狀的櫃台,之後就可以等法院寄信給你看式通過還是要補件
收文收狀服務時間:
   (一)上班日(星期一~五, 8:00~17:30, 中午不休息)。
   (二)非上班時間遞狀,請至本院法警室窗口遞狀,由值班法警人員收受
         (平常日:17:30~24:00, 例假日:8:00 ~24:00)


以上的檔案也可以到地方法院服務中心的諮詢櫃台索取

10/8 (二) 遞書狀
10/22 (二) 致電法院詢問 說已經通過備查
10/31 (四) 收到備查函信件

題外話:
[機車]
因為我們辦拋棄繼承,所以往生者遺留下來的機車變成棘手的問題
在次順位繼承人表態之前,
對車子沒有處置權的我們不能過戶又不能騎也不知道要放哪裡,
問法院服務中心的人也不清楚,
問律師他說我們有保管義務
問監理站的人他說我們其實可以不用負保管義務,
但是鎖匙還是要先收好以免有人要繼承
不要動他,就放在原地就可以了 (所以我偷偷放在法院外的停車格)
更積極一點的做法可以通知次順位的人趕快處理,
都沒有人主張繼承的話,就會歸國家所有,可以請最後順位的人把車牌拆下繳回監理站
消極一點就是放著牠自生自滅等環保局的人清理掉
[帳戶]
沒有要繼承的人,不能動到帳戶不能再領錢,包括凍結或清算也不要做
因為沒有處置權,放著就好了,下一順位的人會去處理
如果他曾有用自己的帳錄申請自動扣款幫忙子女繳學貸之類的
請申請學貸的人自己去銀行說要改成自己繳 要不然會有一些使用到遺產的疑慮
[保險]
通常壽險不會有問題,拋棄繼承受益人還是可以拿到
只是醫療險這種生前領的理賠會有問題 因為被保人通常就是受益人
如果保險是沒有儲蓄性質滿期領不到保費的
保險公司也說沒有現金價值的是可以再過戶到其他活著的人名下

保險的理賠申請真的是會搞死人
請盡早準備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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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4 篇留言

酋長
感激不盡,繼承系統表真的是神煩

03-01 13:34

▶赤將
其他順位就比較輕鬆 因為第一順位都調查好了qq 我當初就有複印給親戚讓他們比較好調資料。 不過就算花錢請代書他也會叫你自己去調資料,所以自己寫還可以省點錢03-05 17:38
Yuan
您好 能請問您 家事聲請狀 最後是所有聲請人(即拋棄繼承人)都需簽章的意思嗎?還是只要未成年人之聲明人的代理人簽章呢?

09-17 09:36

▶赤將
我的認知是只要是使用這份聲請狀的人都要寫 像我們家是我姊我媽跟我同順位的一起送同一份 所以就我們三人簽名(沒蓋章) 家族裡面沒有未成年的繼承者所以不太確定您提及的部分 可以至服務台詢問

其他順位的繼承人沒表態要不要拋棄或是還在猶豫的我們就沒管了 之後他們再自己送就好了 不過不同順位可不可以個別提前一起送我就不知道了 照理說不同順位同時要一起拋棄就是要全員都同意才對

不好意思幫不上甚麼忙[e21]09-21 18:45
閹宦之禍
我覺得很麻煩一定要找公司問清楚

09-21 19:45

▶赤將
其實這些手續都是小事 但加在一起就很麻煩 但是如果還有心力處理的話 我覺得也是增加經驗 以後說不定能幫到人 如果沒時間或心力的話找代書或是律師事務所的確是最便捷的方式09-27 00:10
ArC曉夜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下,空白的拋棄繼承聲請書是在哪裡拿?還是直接用範本自己改?因為我爸過世嬤嬤跟妹妹都說要拋棄繼承,然後什麼都丟給我去辦也不幫忙,我也沒人可以問所以才在網路上找資料

11-08 09:05

▶赤將
不好意思晚回了,
當初在服務台拿到的。不過網路上也有電子檔
https://tcd.judicial.gov.tw/tw/lp-3739-211.html
剛剛看了一下沒注意到我文章裡的連結死掉了,我一並更新上去,謝謝你的提問。11-18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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