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要是沒有下雨,我可能會去參與和平示威遊行。
因為我最在意的,
依然是撕毀了我心目中警察形象、讓整個香港人心惶惶的
無差別襲擊事件:
721元朗黑夜
我爭取的,只是五大訴求中的其中一項:
4.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原因:獨立調查委員會有傳召證人的權力,
是和平理性非暴力、文明解決目前大矛盾的
一個可行辦法。
其實我很同情受傷的員警,
尤其是被圍困警察局的人從外面丟汽油彈進來燒傷的那位,
不過就是一份工作,盡忠職守又不是在打示威者,被燒成那樣真是......
我也有朋友是當警察的,
但,他坦白說,要做一些昧著良心、違背良知的事情,非常掙扎。
我堅信警民從來不該是敵人,
大家都是香港人,
如果當中完全沒有誤會戾氣立場陰謀...之類,
為什麼會演變成鬥到你死我活的狀態呢?
其實我這些日子,
也看了好些自己同溫層外面、建制派的說法,
包括「那個眼球破裂的女子是遭示威者的鋼珠射傷,因為當時現場根本沒有槍聲」,
幸好在聽到這個說法的一天之後,真相影片就流出了:
是女子剛受傷、連護目鏡也還沒有脫下來的時候,
指著插在護目鏡上那枚關鍵的布袋彈,顯然是來自警方--
鋼珠會帶著白色長長尾巴的嗎?
穩固插在護目鏡的內部塞好塞滿。
照片可以偽造,影片的難度比較高。
至於槍聲,有線直播的記者當時根本不在現場,
他們是從遠處跟著人群跑過來看那女子,
沒聽到槍聲也不意外。
我同意兵荒馬亂之際容易誤中目標,
子彈不長眼,留在現場就是有受傷的風險。
但是,
那裡是戰場邊緣(從有線直播影片也可見當時的場面原本很平靜),
那女子也不像是正在衝擊的一刻被射中,
我想不通她受傷的原因。
然後,
之前在中西區替受傷示威者進行現場急救的休班護士,
為什麼又會被控告暴動罪了?
不如把護士們最尊崇的祖師、
也跟敵軍一起拉上戰爭罪行法庭?
--想不到原因,
要找真相也是只見各自表述,
哪個說法都站不住腳;
所以我希望有個獨立調查委員會來幫我查一查,
警方不能依靠,我也想要再依靠法律制度看看。
我的靈魂是 獨立的 (independent),
並不寄生於任何別人身上,
我有自己的價值觀、道德觀、獨一無二的想法和理由;
雖然我也跟別人 互相依存、互相影響與依靠 (interdependent),
但是,那並不代表當我看到讓我覺得傷眼的東西的時候,
仍然無權在臉書按下「消音30天」冷凍情誼的選項。
整個臉書有四分之三的好友被我消音了,
(剩下的四分之一就是狗狗和英文 XD)
因為我對誰都不認同,
包括所謂「五大訴求」,
包括告訴我說應該自己主動尋求真相的人。
我所信任的不在地上。
為什麼民主不可信?因為我們比想像中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