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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騷動》文評

作者:凍結│2019-07-19 15:14:58│巴幣:2│人氣:550



《靈魂騷動》drsolo(賽林格x遲南)
 
文案:
偶像×粉絲,明星×助理,直男×直男
從崇拜到愛情。
 
  我看到這篇文也算是陰錯陽差,認真來說我並不覺得這是一篇娛樂圈文,真正讓我感覺,我應該在看人生才對。
 
  靈魂騷動很少見的用了第一人稱,遲南算是半個音樂人,他崇拜塞林格,那個最優秀的貝斯手,塞林格是這個行業的頂端,但是遲南覺得越崇拜這個人就越能發現,他好像永遠沒有盡頭。
 
  塞林格跟遲南一直讓我有惺惺相惜的感覺,他們的人生路途都坎坷,遲南的嗓子好又能寫歌譜曲,他有那份才華,在高二那年喜歡上有塞林格在的樂團<LOTUS>,然後一腳哉進音樂裡,不出來了。
 
  塞林格孤傲低調,樂團裡總是喊他賽英俊,人是真的英俊,人也是真的孤傲,只是外行人不懂貝斯,總覺得塞林格是帥哥,所以貝斯應該是個帥哥在做的工作。
 
  在節目裡有位主持人問塞林格:「你有沒有想過自己為什麼受歡迎?是因為長得帥,還是因為酷酷的很有個性?」
 
  他說因為長得高吧。
 
  塞林格就是一個這樣的人,人希望他回答長得帥,而他偏就不。不過他一米八六,的確在人群裡鶴立雞群,或許還真的是他真實的想法。
 
  這篇文的感情線相當慢熟,說細水長流都有點對不起這個詞了,但是還是能從字裡行間裡感受到一點一滴的,那股翻騰的、濃到骨血裡的愛意。雖然遲南不明白,塞林格也不明白,但人總是這樣的。
 
  人總是旁觀者清。
 
  遲南的音樂夢總是嗑嗑絆絆,在好不容易簽約成歌手時耳朵開始病變,沒辦法唱歌了,好在又遇到了塞林格,成為了他的助理。他還是會斷斷續續寫歌,偶爾也會唱,只是那已經不如以前了。
 
  塞林格也曾是個主唱,遲南喜歡了他很多年,但最開始喜歡上他是因為高中時期的學姊,學姊是<LOTUS>的狂熱粉絲,尤其是塞林格。遲南開始以為學姊是喜歡他長得帥,後來發現自己太膚淺,塞林格的音樂總有股魔力,能夠讓人翻雲覆雨,能夠讓人寢食難安、靈魂躁動。
 
  後來遲南再問他,你為什麼不唱歌了?塞林格說「之前喝了粉絲給的一杯水,嗓子就壞了」,輕描淡寫的,好像那個人不是他一樣。或許他天生就是該走這條路的,他不唱歌了能彈吉他,不彈吉他能彈貝斯,就好像沒什麼東西是他不會的。
 
  對我來說作者的第一人稱是最大的陷阱,第一人稱在一定程度上封鎖了我的信息,給了我一個視角盲區,但並沒有攔住我的感動。
 
  我想塞林格很早以前就喜歡上遲南了,遲南也是,只是他們都不擅長感情,不知道什麼是喜歡,什麼是愛。一股腦的埋進音樂裡,一討論起來像過了一個世紀。
 
  遲南寫了很多首歌給塞林格,他卻一直認為那是對偶像的崇拜,我很喜歡作者處理一些細節的方式,例如塞林格問他要不要當助理時,遲南沒有馬上答應,但心裡已經答應了,為了不要讓偶像誤會自己愚,他說考慮幾天,那幾天裡全是查的助理的工作如何。
 
  然後他們簽合同那天,遲南直接翻到了最後一頁,塞林格忍不住就笑了,說「你們都這樣追星的嗎?偶像說什麼看都不看就信了。」
 
  我又不禁想起了遲南的回答,我已經忘了那是什麼時候說的了,但說的對象是塞林格:「人一生有幾個偶像呢,如果連偶像都不願意相信了,那不如就被賣掉吧,我心甘情願。」
 
  塞林格總是在遲南需要他的時候出現,遲南有次問他你怎麼知道的?他說猜的,那個口氣有種勢在必得的感覺。後來他說也不是每次都能猜對,那時候我就明白了。
 
  原來如此。
 
  這篇文是真的慢熟到極致,他們兩個最後一章才在一起,看得我都胃痛了,但我還是想好好把他們的人生看完,到最後遲南的耳朵已經徹底聽不見了。
 
  『放下貝斯包,在鋼琴前坐下,也都沒什麼人注意到我,人們或行色匆匆,或埋首手機。
  從這個位置回頭,還能看見二樓的扶欄,我還記著那個方位,塞林格曾經站在那裡聽我彈琴,因為知道他在注視,我那時彈得多麼意氣風發。
  我又彈了那首萬有引力,鋼琴或許走了音,但在我腦海裡它依然是曾經冰山消融的樣子,似乎整個機場都還停留在明亮的夏季。
  彈完Gravity又接著彈了Bonfire,彷佛手機上還在不斷地發來歌名,而我只要享受地彈下去就好了。歲月就是這般靜好,給我一台鋼琴,一個看著我的塞林格,一切厄運都不在話下。
  這裡有你的天臺,有我的東京塔,有你的1729,有我的RHB,有靈魂騷動,也有量子糾纏……我願意變成一段旋律,就這樣被你銘記。
  還有那天在陽臺上一起寫的那首煙火,當我什麼都聽不見時,似乎一切只能被你的低音牽著走,但聽得見的時候未嘗不是如此,我愛著你的低音,LOTUS的每一首歌曲,每一場演出裡,我就是那個無時無刻不在尋找貝斯的人,它已經是作用在我身上至死不變的公理。』
 
  連最後塞林格對他說話,都只能打在手機上給他看。塞林格是這樣說的:
 
  『遲南,我是直男,我知道你也是,我好像不應該喜歡你,你也不可能喜歡上我,這很矛盾,但世界上本來就充滿各種美好的矛盾,就算它是個醜陋的矛盾我也不想管了。如果這種喜歡只停留在我以往喜歡某個人的水準上,我打算就讓它過去,對著你像對著一個朋友,永不說破,等以後老了,再把你寫進回憶錄裡,那時候我再為它寫歌,但後來……只寫在回憶錄裡顯然不夠了,刻在墓碑上都不夠了。』
 
  遲南問他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塞林格又說:
 
  『我知道。塞林格說,——跨年那天你問我,是不是喜歡一個人就會直接和他說,我說不一定,有把握的我才會說,應該再加上一句,如果我勝券在握,就不但要說,還要做。』
 
  我想這的確是愛情了,塞林格曾經就說過,有你這樣的粉絲嗎?看到了我這麼多醜聞卻仍相信我依舊好,如果每個粉絲都能像你這樣,就不需要談感情了。
 
  『對我來說,早就分不清“塞林格”和“搖滾”哪一樣在我心裡更重要,我喜歡的是搖滾嗎?只是因為塞林格是搖滾天團的靈魂,所以才喜歡上他?還是我喜歡的其實是塞林格,只是因為他剛好是搖滾天團的靈魂人物,所以才喜歡上搖滾?已經沒有辦法把這兩者摘開了,就像分開天空和藍色。』
 
  我也曾想過一樣的問題,在我開始寫小說那年,越來越瘋魔的那年,我也曾想過我是因為喜歡文字才喜歡上小說,還是因為喜歡小說才喜歡文字;但我發現它們早已密不可分,自然答案就不重要了。
 
  塞林格曾經說過,如果你真的遇到了很不好的事,那麼你就要相信之後會發生很好的事。或許這句話不只是對遲南說,對很多人說,甚至是對自己說。
 
  他是不是也曾想過如果自己沒有喝那杯水,沒有對粉絲毫不猶豫的信任,就不會有後來呢?所以他才問遲南你們粉絲都是這樣追星的?
 
  《靈魂騷動》是塞林格寫的一首歌,我覺得這個名字取得很好,我的確感受到我看文時靈魂正在騷動。太多細節我已經寫不下了,這需要自己去細細品味。
 
  我希望哪天你們能靜下心來好好看看這本書,也希望你們看完後會跟我一樣喜歡這個故事,那是兩個音樂人追夢的人生。
 
  ──它很美、絢爛,甚至會讓靈魂為之騷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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