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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茶葉蛋判三個月?

作者:鴨子 (๑•ت•๑)│2019-06-20 22:00:17│巴幣:2,084│人氣:2725
這是筆者討論區的發文,順變搬回來小屋內

首先還是來看新聞
偷吃2顆茶葉蛋!清寒女遭判3月 法官也怒「太苛刻」

新聞大意是某店員偷吃茶葉蛋兩棵,被判刑3個月,得易科九萬元
後來傳出該女家境不好等等,開始出現判太重的聲音

新聞中指出「某位北部法官直言」判決太苛刻
然後又舉例曾有竊盜案件,法官判免刑的
說這案也可比照辦理

看過筆者文章的就知
新聞所謂誰誰誰說,法官說、專家說、知情人士說等等等的
只要沒署名的
其實大多可直接想成「記者說」
舉例筆者小屋這篇的檢察官說、警察說等,事實上就是記者說而已

這案中,為啥大家會覺得判太重??
其實以竊盜來說,判3個月何止叫太重,是叫超級重

竊盜,一般初犯,價值不算很高的
約處拘役5-20日,舉例偷腳踏車,就能查到處5日拘役,或5000罰金的也有

刑法普通竊盜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也就是最低是處罰金,最高是五年

那為啥這案偷吃兩棵茶葉蛋,總價值18元,判了三個月
居然判的比偷腳踏車這種價格一百倍以上的還重?

因為這行為根本不是偷竊
他是超商員工
偷吃茶葉蛋的行為,犯的不是竊盜,而是業務侵占

依刑法336條第2項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 1 項之罪者,處 6 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 3 千元以下罰金

最低最低最低要判6個月。
法官為啥判3個月? 是因為已經用了刑法59條再去減

為啥用59條減? 因為茶葉蛋畢竟也只9塊一棵
畢竟那人家境,及重大傷病等等原因
照業務侵占最低刑度去判,那就有點太殘了

所以法官判3個月,且是兩罪(各三個月)合併執行還是三個月 3+3=3
這已經很優待了,週年慶大特價等級的
拿偷竊來比,根本LP比雞腿

而為啥不給免刑或緩刑?
因為他不認罪阿
他若認罪,法官是確實可能會給他緩刑
可是他要拼無罪,要拼當然要付出代價
難道買刮刮樂,沒刮中我還能要求退錢?
真給他緩或免刑,以後誰要認罪? 先拼無罪不是更棒?

給他免刑,是不是鼓勵以後大家都不認罪來拼無罪,拼不過還有免刑可拼?
因為我有重大傷病卡? 因為我家境清寒?

而且知他怎辯解嗎? 他辯解顧客說茶葉蛋太鹹,所以他拿茶葉蛋試吃看看
結果監視器是拍到他拿到櫃台蹲著偷吃
你是拐法官是白癡嗎? 沒判到最低6月已經算你好運了好嗎

新聞說某北部法官舉「竊盜」免刑的例
但,哪個法官會蠢到看不出這根本不是竊盜而是業務侵占???
然後舉竊盜案來LP比雞腿
他這舉例就類似「有人罵人只判1000罰金,為啥某人殺人要判到無期」
他司法官考試是請槍手代考來的嗎?

而新聞中,大家可看見絕口不提侵占兩字
為何? 因為要引導成偷吃是竊盜,反正一般人可能分不出
要帶「竊盜」價值這麼低的東西,卻判這麼重的風向
然後再以「某法官」這種鬼知道是哪個代考來的法官還是記者自己唬的
舉的又是「竊盜」免刑的例,要讓你相信高雄地院真的判太重

所以
與其相信這是北部某法官說的
我還比較相信這是北部某記者虎爛的

補充下
繳不起易科也不是問題
易服社會勞動就好了,他這種家境及情況,是必定會準的
6小時抵一天,基本上都是很輕鬆的服務工作

方案2
這是我覺得他最可能採用的
就是上訴,上訴後完全認罪請求緩刑,給緩機率不低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443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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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4 篇留言

Obeliskの伊卡
法律真複雜…

06-20 22:06

暗黑摔跤哲學家
又是你 你最會法普XD

話說第一次看到那篇新聞也是覺得

怎麼會拿業務侵占跟竊盜比較...

06-20 22:07

乂卍㊣凜0ω0夜㊣卍乂
結果還是記者在帶風向

06-20 22:10

萌萌小母貓
請問為什麼是兩罪 是因為兩顆茶葉蛋嗎?

06-20 22:15

鴨子 (๑•ت•๑)
你同時一次吃200棵都是一罪。而他是在不同日期 各吃一棵。當然侵占次數要算兩次06-20 22:17
鴨子 (๑•ت•๑)
跟你罵人同理 你一次罵200句都是一罪,但一天罵一句 罵200天 就是200罪06-20 22:18
鴨子 (๑•ت•๑)
但不是以「天」為判斷啦 只是純舉例。06-20 22:19
吸兔桃洗瀝
記者最愛帶風向,找沒幾個有職業道德的…

06-20 22:15

萌萌小母貓
瞭解了 想說為什麼同時兩顆不會被看成一罪 沒有點進去 不知道他是分批 謝謝指教!

06-20 22:26

歐北共
是說她律師沒叫他認罪嗎 還是說臉皮子拉不下來

06-20 22:27

鴨子 (๑•ت•๑)
查了下沒律師。他自以為能拼無罪吧06-20 22:29
你剛剛說什麼
早知道就多吃幾顆

06-20 22:28

鴨子 (๑•ت•๑)
吃200棵應該能無罪。因為會被認為精神病 犯案當時已受影響06-20 22:31

漲姿勢ㄌ

06-20 22:49

不要說了
真相大白了齁
*便啦

06-20 23:03

不要這樣
金寶叔叔寫的ㄇ(¯―¯٥)

06-20 23:19

小路(,,・ω・,,)
笑DER

06-22 13:48

閒精
等等不是才吃2顆,可以自己打發票然後結帳,再傳給店長說月底扣薪水不就沒事了
我這邊的小7都這樣啊

09-05 21:48

f
順便啦

12-29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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