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出完偵查庭了 覺得很好笑 決定特地把這事情寫下來
8/2號時玩LOL教育了一個智障 其中有一句最超過的是"你家死人?"
他說要去告我 我說你要不要現在就去 不然等等就懶得去了
10/1號收到高雄市小港分局筆錄通知書 我打電話過去
問偵查佐能不能轉到我的戶籍地做筆錄 他很斬釘截鐵的跟我說不行
我下去高雄一趟要三千 跟我開玩笑? 不給轉就不去啊
1月初收到通知 該案件已經轉到新北地方法院
1/5還1/6收到傳票 偵查庭 是偵字案
出庭兩分鐘就結束了
內容大概是 檢察官會問你 你在8/2號是不是有玩英雄聯盟
然後問你的遊戲暱稱 以及你有沒有說這句話
再來會給你看圖片 看到圖片真的快笑死 一大串嘴砲 然後"你家死人?"被用奇異筆畫起來
我說 對 這句話是我說的 但我們..
這時候有點不知道該不該說 怕被認為是詭辯
檢察官就說 沒關係你就直接說
我就說 我們是在一個互相吵架的狀況 不是單方面的謾罵 之類的
然後檢察官說了一句很好笑的話
「你為什麼要罵他你家死人啊?他是很爛是不是?」
我就回說「因為他又爛又嘴砲,我才會說這句話」然後看到書記官把這句話打在筆錄上
之後檢察官又問我這遊戲有幾個人
我問說 這場遊戲嗎 他說對
我回 十個 他說 這麼多啊?
檢察官最後說「下次玩遊戲不要罵人,還要出庭跑法院多麻煩,我們也很困擾
簽完名這樣就可以走了」
全程不到3分鐘 真的是浪費時間的垃圾法律
提供給以後會被告的同胞們 警局筆錄不用去做 直接出戶籍地的偵查庭就可以了
反正做完筆錄檢察官覺得筆錄不夠充實還是會叫你再出偵查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