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
甲跑去7-11買咖啡,店員說50,甲把500放收銀台,
店員說等下找,於是店員先去作咖啡
這時乙經過收銀台,拿走了500,
又將500用來結帳買了50元物品,店員找乙450元
由於甲已付錢,只是店員尚未收入收銀台,
被拿走要算店員責任,所以店員仍找甲450元
不考慮任何成本,比如咖啡售價50就當成損失50元
店家(店員視同店家)因此事件損失金額為多少
問題2:
承上提,扣掉下兩段描述
由於甲已付錢,只是店員尚未收入收銀台,
被拿走要算店員責任,所以店員仍找甲450元
也就是,到底是「誰的錢被偷」未明的情況
店家,或甲 哪方是有權提出「告訴」的人
留言給答案即可,不用記算過程或申論
問題3:
若情況改成
甲放下500,店員說等下找錢而先去作咖啡
乙來到收銀台準備結帳,但乙並未去動到桌上的500
這時店員2號(另一位店員)剛回到收銀台,誤以為桌上500是乙的
遂拿出450找給乙,乙未作聲收取該450和商品即離開
ps.乙知道500不是他的,乙知道店員誤認500是他的。
試問,乙是否有犯罪,若無是為何無,若有又是何罪?
這題給答案並說明為何這麼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