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呢,救急不救窮。
窮的話得用贈的,不是借。
前陣子借了一筆錢給朋友。
當時是凌晨兩點,對方問我能不能借他錢擋一下,他周轉不過來,希望我能幫個忙。我沒問太多,只要他開口給個數目,還有債期要怎樣算--六萬整,分四期還,每個月還一萬五--對我來說這算是個合理的要求。
答應後我說我得分兩次匯款,因為帳戶有限制轉帳最高金額,六萬沒法一次轉完。他麻煩我能否當下先轉一筆、隔日再轉一筆,因為如果我後天才開始轉帳,大後天補足借額的話,他的洞填不上。凌晨兩點,我關掉電腦上的《巫師2》,出門轉帳。
我借人錢向來沒有太多條件,只要敢開口、債期合理,我就會放款。利息、擔保、本票……通通不用,我又不是黑心的金融銀行還是吃人不吐骨的錢莊,我要這些幹麼?最多就開張借據。我對朋友,無保無息的借款上限為十萬元。
借人不是圖人什麼,就只因為『他是我朋友』。我幫人,是我心甘情願,我甘願為這人這麼做。
我不是個太好相處的人,基本上,我很明白我是個怎樣的人:說話不經大腦、為人唧歪、不修邊幅、有礙觀瞻、暴力傾向、懶散邋遢、熱愛那些會下地獄的玩笑,還沒銅鋰鋅,任何理智正常的人應該都避我避得遠遠的才對。
但仍有一群神經病願意毫無隔閡的喊著我的外號、名字,偶爾對我那肯定會下地獄的玩笑話乾笑兩聲。對我來說,這樣就足夠讓我信任他們了。
《塔希里亞》裡雅戈說『真理就是:力所能及地幫助別人』不過我沒他那樣博愛,我只能『力所能及地幫助我身旁所有人』。在我的觀念裡,如果你急需用錢,而我手邊有用不到的錢,還不願意救你度過難關的話,那我未免也太渾蛋了。
我是說,我的確是個渾蛋,但沒渾蛋到對人見死不救。我這人吃的簡單、住的不要求、想要的東西很多,需要的東西卻很少,就買買書、看看電影、聽聽音樂、玩玩遊戲。一件外套穿十年,衣服也都穿到爛了才去買新的。吸毒酗酒嫖娼賭博一概不碰,也沒女人要讓我養,家裡就只有讓我很想掐死她們的母親與妹妹,可我每個月都有拿錢回家,那我自然也有權保有屬於我的那份資產。
戶頭裡的數目雖然不大,但也足夠應付所有非災難級別的意外(好比說幫我舅代墊酒駕的保釋金之類的)。
像我這樣的一個人,要那麼多錢幹麼?戶頭利息也沒高到我捨不得放款給人家,那人家有難我幹麼袖手旁觀?基於這些緣故,我借人錢不會想太多,唯一的要求就是得按時還款。
先說下,還款日從來不是我訂的,我都直接請對方自己立期,畢竟我又不清楚對方的經濟狀況,由我來立債期這樣說不過去吧?債期長度通常不要太扯就好,好比說我妹,借了兩萬多塊繳保費,然後過了一年才一次還我,相當於一個月只還兩千上下,這就太鬼扯了(然後這一年間她還有跟朋友出遊去玩之類的,現在知道我為什麼想掐死她了吧?)。
所以當對方跟我說他無法如期還款時,我總是不明白這背後的理由。我是收取了過高的利息,還是逼債逼得太緊?所有條件都不是我開的,為什麼對方還會跟我說無法如期交數呢?有突發狀況臨時短少,一次兩次我還能接受,但最好在還款日幾天前先告知一聲,而不是當天才兩手一攤跟我說沒錢。
而當這樣的情形太常發生,我就會開始不安了。一個人是怎樣在這樣優渥的借款條件下還無法如期還款的?借出去的錢是否哪天就會這樣一去不回?對方究竟把他當初的承諾當成什麼了?
這次我的不安炸開了。還款日當天,我開出了條件。一是對方只要在還款當日凌晨零點前將一萬五匯進我戶頭,那就沒事;二是今天還不出來?沒關係,我給你七天,七天後,六萬整全數還我,我不管你要跟誰借、你要欠誰,但就是不准欠我,而在這之後,你依然還是我朋友,需要幫忙我不會手軟,要打哈哈我也會陪笑,但此生不准再跟我扯到錢。
說實話,我真不想走到這地步,這讓我萬分難受。當一個人沒能如期還債時,我還要他七日內將款項全數還清,並且此後不再給予任何經濟上的支持,也就是說,對方得在『還很需要錢的時候硬生生又短少了一筆金額,而還不知道得用什麼方法填這個坑』,我相當於是在對方最需要幫忙時棄人於不顧。這讓我僅存的良心非常不安。
我是個鄙神者,基本上鄙視所有宗教信仰。對我來說『宗教』這件事就好像把《哈利波特》與《魔戒》當真,然後一頭撞上根本不存在的九又四分之三月台或撫著個爛戒指在那低語『我的寶貝』一樣,但我又抱持了一種類似買股票的信仰心態。
不買這股票,要是這股票漲了怎麼辦?沒有信仰,要是宗教是真的你掛掉後不就『挫賽』了?
當然,這不是說我會虔誠去作禮拜、到廟裡當志工還是全身綁滿炸彈到大賣場高喊阿拉花瓜什麼的。而是我盡可能的想當個不會對不起別人的人,或者該說,不會對不起我身邊的人。
埃及神話裡阿努比斯在審判死者時,會挖出死者的心臟放上天秤,天秤另一端是象徵正義與真理的羽毛。我不希望那天到來時,心裡掛念那些被我辜負的人們,他們的重量壓過了那根羽毛。
盡己所能的當個好人。我想這與宗教無關,而是只要你是個人就當如此。
但我想當的只是『好人』,不是『傻瓜』。
朋友們,在你們眼中我也許渾蛋至極,但我保證,我盡力了,這已經是我最好的德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