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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GP

【心得】當有人對你說「去告阿,等你」,你會去報警嗎?

作者:三文│2014-02-07 05:01:05│巴幣:34│人氣:2088
有鑑於此文不符合LOL板規定,且撇清賺GP疑慮而自刪
此後本文同步於本人小屋與場外休憩區發表
2014/02/07 0458


今天約凌晨4點左右,因為睡不好而起來打場NG。
本來想說輕鬆玩,打完就再回去睡一番,沒想到運氣這麼好就遇到嘴砲的傢伙。
所以就有了這篇心得分享


半夜4點多不睡覺,跑到警察局




到了以後,值班的警察先生們便很和氣的上前詢問今天到警局的目的。
稍微告知了事由以後,警察先生向三文解釋了一下,並確認了是要備案還是要報案。
不囉嗦,當然是直接選擇報案了。


三文提供截圖的材料並與警察先生做了一些檢視,抽取掉重覆與不必要的部分後,
只留下可以當作證據的檔案,剪下圖片內多餘的地方,只留下對話框列印出來。
因為在場的人都不怎麼會操作辦公室軟體,所以光是擷取作為證據的對話框材料的部分就花了約莫一小時左右才搞定,之後就等印表機將他們變成實體的紙張囉。



附上新鮮熱騰騰的三聯單,和警察受理的截圖證據材料













可能是因為警局使用的印表機款式老舊,在等待彩色列印時警察大哥說得稍微等幾分鐘,
於是和問口供的警察大哥與筆錄的年輕警員到外頭抽菸並閒聊了一下。

閒聊的過程大概就是關於「網路遊戲謾罵」之類的事情,還有警察大哥以前在網咖玩世紀玩到和別的玩家直接幹架的蠢事XDDD

(*1 始)
聊過以後,從警察先生們那得知,他們現在接到關於謾罵、盜用之類的報案越來越多,
雖然他們一概受理且不吃案,但他們真心希望這樣的案件越少越好,
畢竟真的很浪費眾人的時間和社會資源。

在2014/02/06晚上11點許,三文前往分駐所向說過上述畫線部分內容的警員做過詢問,
他的意思是
「如果是他自己撇除警員身分,他會覺得提告很耗費自己的時間,但報案這種事情是身為納稅人的公民自身應該享有的權利,不需要讓自己的權益白白受損。今天不管有沒有這個案件,司法單位依然會正常運作,警員們也是照常執行勤務,不會因為這個案件而有社會資源被白白消耗的道理,就算是要說有什麼被浪費,那也只會是告訴人(原告)自己的時間,如果告訴人(原告)不在意的話,當事者以外的人有什麼好在意的?」

(*1末)更新於2014/02/07 0400 許



閒聊了一下,抽完菸,列印也做好了,之後就是詢問口供和做筆錄了

做筆錄的時間其實不久,前後不到10分鐘就完成了
做完筆錄後警察先生將資料讓報案人的三文核對後,將證據用的圖紙與筆錄讓三文簽名捺印




本來也想拍下作為上報用的實體紙張,但警察先生說這些紙張日後將成為證據,且警局內有些東西可能不太方便拍攝,在員警的勸導下便沒拍了,拇指捺印的紅色印泥照片也是走出警局後才拍。

在此感謝 詢問口供的警察大哥和做筆錄的年輕警員


從半夜走入警局後直到報案結束待了約2小時,其實警員們效率算是很好
不過效率雖然好,處理完之後天也都亮了,公園內已經有老人家們在做運動了呢






其實,本來遇到這樣的事情並沒有報警的打算,畢竟嘴砲天天有,也不是什麼新鮮事
而且因為遊戲這種事情去報警,其實很浪費社會資源,也浪費自己與警察機關的時

重點是因為遊戲上被罵而去報案,這種事情真的挺無聊的。

不過最後依然決定報警的理由也很簡單,因為對方一句「去報阿,等你」而已
既然對方都這麼鐵齒,不讓他踢一下鐵板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在LOL中依然秉持正義與和平的好玩家。



會PO這篇文,也是希望讓看這篇文章的朋友們作為一個自我警惕
不要以為用電腦上網路對方碰不到你,你就可以肆意,網路也是現實的一部分。
而且現在相關方面的法律條款也在慢慢的修正與補足,現實與網路的界線已經日漸縮短

千萬不要鐵齒以身試法,哪天再嘴臭,說不定文章內的主角就換成你



先打到這,如果日後有什麼進展或是需要會再更新
下午還有班.....先睡回籠覺了....zzzz
(本文同步於LOL版發表)

本來有點睡意,稍微看了幾篇回覆之後卻又睡不著了
看來似乎很多人認為三文是訟棍、屁孩嗆屁孩、吃飽太閒、為告而告
還是先改一下標題好了,等比較有空的時候再補上詳細說明和其他的對話

如果有讓各位覺得不愉快的在這裡先道歉了
至於浪費社會資源的部分,我自己其實也很清楚,會多做好事彌補社會的


2014/02/07 04:00 許

由於LOL板方面似乎板上有關於提告部分的文章似乎不屬於該板討論範圍,現已由板務鎖定
所以日後如有更新,便不再於LOL板文章更新,一律以場外休憩區的本文為主。

另,由於不希望讓人覺得三文發此文目的是為了討GP
LOL板方面同步法表的文章將自刪以讓系統扣回該文所得之GP數
(如果三文沒記錯的話是會扣回,如果不會或是有其他可以退回GP的方式請板友再行告知)


由於昨日PO文以後,在LOL與場外兩板的板眾們似乎對於此文章討論熱烈,
回覆與留言不時也會見到激烈的言論與可能涉及人身攻擊的詞彙。

在此呼籲板眾們,以此文為警,切勿以身試法。


今天三文忙完工作,回家途中經過報案的分駐所,三文對於昨日部分留言與回覆內容所產生的一些疑問,向分駐所的警察先生詢問了一下。

首先對於「此案對警察先生與撇除警員身分後的想法」(*1)做了一下提問
這部份三文自身便不再做評論,請看倌們自行參考。


到家時已近晚上12時,洗完澡忙完家務也經凌晨2點。
對於昨日的回覆,似乎也不少板友認為三文自身只挑出對自己有利的圖片PO文
在此想說明一下,上述文章一開始就說這些圖片是「警察受理的截圖證據材料
並不是代表全部的圖片,而三文自身也並沒有完全將整場對話截錄下來。下文出現的圖片
唯遊戲時間約莫4分時,由本隊雷玟的玩家所說的話「智障」為第一句外,約莫有開場後15分鐘的對話與系統訊息對此件事情並無太大的相關影響,故三文並沒有截圖。



對於這場發生的狀況,以三文自身的記憶稍微做一下說明,可能有一定程度的不確定
但所述內容大多為實,與實際狀況相去不遠。

開場我方為紫隊,1分時我方上路雷玟(TOP)在巴龍區,中路死哥(MIN)在中路外塔,艾希(ADC)在小龍區外,蓋倫(SUP)在下路兵線中間,而三文使用的菲艾(JG)自身在小龍區左上方我方野區藍BUFF左下方的河道草叢。

約1分40秒,菲艾的視野內大概有一秒鐘見到艾希的身影,雷玟打黃燈示意撤退,1分43秒左右三文便決定撤退,第1點技能點在Q上後按Q集氣準備離開,之後被對方艾希(ADC)W探草叢時挨了一下,三文自己放Q衝刺時被對方布里茨(SUP)Q拉回,之後便是對方5人圍剿後對方赫克林(JG)拿下First Blood,死亡的時間與雷玟打燈前後不超過5秒。這時上路雷玟發言「智障」(這是隊伍頻第一句話),三文在隊伍頻上打上SRY(隊伍頻第二句)。

三文復活以後約莫遊戲時間2分,檢查我方藍BUFF已被搶,於是轉頭向自家野區紅buff,自家野區農到4級左右,期間上路雷玟拿對方犽宿(TOP)人頭一次,互相死亡也一次,下路艾希死亡一次拿下人頭2次,蓋倫拿下人頭一次死亡一次,因全路都有拿到人頭,全隊除三文自身其他人平均在6級,三文往中路Gank,由死哥拿下對方中路希格斯(MIN)人頭。
之後準備轉往下路時對方JG在下路GANK,,未到小龍時下路雙方2換2,剩對方赫克林一人未撤退,三文到後Q上AE,死哥開大收頭。

拿下人頭後三文轉往對方野區偷紅BUFF,重擊時赫克林復活出現,三文Q擊氣衝刺往小龍後+閃現過牆走回自家藍BUFF,在草叢打到一半便被赫克林+布里茨反野,第二次死亡。此時上路雷玟發言「智障」(隊伍頻第三句話),此時遊戲時間約莫10分。

三文重生後農到上6,此時兩隊平均等級在7~8,往上路GANK後由雷玟拿下人頭,之後三文回野區農到9級,期間上下路依然發生小型會戰,雙方JG都在自家野區未出現。

遊戲時間15分左右時雙方在小龍區附近集合發生會戰,對方布里茨、赫克林、艾希死亡,我方菲艾、艾希死亡,我方2換3,三文死亡第三次。

之後約遊戲時間18分時,三文表示這場開頭被搶藍還被對方JG拿走FB,讓三文這場覺得很辛苦,而且打得很不好。此後對話如下列圖片擷取內容(P.S:本來並沒有截圖,約莫遊戲時間28分時才決定回溫泉,期間依然發生幾次會戰)


說明到此為止,中間可能有部分因記憶模糊而偏差,但與事實相去不遠。
有介於一部分回覆與留言希望看見戰績,故使用全視窗截圖,只做遮名處理不做切割。
另,下列圖片除開頭遊戲時間至18分的對話沒有截錄,其餘到遊戲快結束時幾乎都有拍攝

至於其他部分不再贅述,請板眾們自行參考圖片。























結算畫面紅色遮字部分為 本人ID後兩字


基本上,這些圖片是三文截錄下來全部的圖檔了,其中圖9與圖10重複
圖11因不小心按到ENTER而取消對話框。



這邊順便對於本文章的板友回覆與留言,對於其中幾點做一下說明
上圖中三文的發言「你這句可以告了」,當下是對對方做警告,當下其實並還沒有提告的打算,單純是希望對方會因此停下謾罵並當成自我保護,本意並不是要當個訟棍。

至於部分板友認為「樓主根本釣魚」「挖坑」的部分。理由同上述不再贅述。



在這裡我只能說,本來PO這篇文章,用意只有讓在遊戲中也曾經謾罵過的玩家作為一個警惕,希望可以藉此做一個提醒和自省的契機,不知為何會被扭曲成討拍、賺GP、訟棍?
之後看到回覆與留言的批評,在用詞不當的部分三文會虛心接受並試著加以改進。

至於「自己玩不好就要檢討」、「雷就是該被罵」…等語,在此感謝諸位板友的不吝指教,三文自身在玩遊戲時基本上都是抱著「輕鬆態度、全力以赴」的想法,在操作或是觀念上出了問題時也常常會請教身邊較高端的朋友來做一個檢討,這麼說相信板友們對於三文是否有自省應該算是做出了解釋,如果板友對此說法不願意接受,也只能說這種事情真的是如人飲水了。


至於在打這篇更新時的想法,大概只有一句話可以表達

「人們對於網路言論的看法,真的不認為該視同現實中的人與人面對面嗎?」

重新編輯於 2014/02/07 04:20

2014/02/07 04:30 補充

其實稍早約0100~0200時,有向艾希告知報警的事宜和此文串的事情
等三文截圖並做好遮名處理後會再找時間更新。

打這篇更新花了不少時間,累了
整理一下東西準備睡覺去,明天上班大概會累到GG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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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2 篇留言

尻蛋
結果被砍了嗎 LOL版不愧是廢物版

02-07 06:39

浪人 隨風逐行
有點可怕的背景,三文用你的霸氣 嚇走P孩ㄅ>_>

02-07 08:40

群星的奏鳴曲
後續希望0.0

02-07 12:25

皮耶爾
幹得好OWO

02-07 15:31

幻羽星辰
用力頂下去~~~讓那些人看看你的霸氣ㄅ~~

02-07 20:50

(́◕◞౪◟◕‵ )
哈哈 戰積比sup差 ㄋ看看ㄋ

02-07 22:21

竹東男神
結果ㄋ?

06-25 10:32

永遠的矮人精
有後續ㄇ

06-25 12:40

平民百姓
玩D3時被內地人嘴炮的人路過,要告的話是不是要去內地@@||
(P.S.不是內地人不好,只是那個嘴炮的人不好,絕無政治立場!!)

06-25 20:33

群星的奏鳴曲
等等,我卡這麼久,還是後續希望阿!!!!

04-13 20:31

qq
多久收到法院通知阿 大大??
有成功起訴嗎?
我也想告 可是我有工作不方便 去法院可以請公假嗎???

08-15 00:42

玖勾追
有後續嗎??

12-28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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