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充斥著一種奇怪的言論
16歲 = 心智不成熟
因此16歲的人的行為無法代表自己真正的想法
也因此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都已經16歲了,社會還不能給他選擇自己行為的資格?
還認為他是「幼兒」嗎? 認定他沒有自由意志嗎?
覺得他應該「乖乖聽大人的話」就好,不可以做大人禁止的事
因為大人比較聰明,是為你好,是要保護你,小孩子有耳無嘴,聽話就好?
人家都已經16歲了,你們還在用這種「小孩子都是白痴」的觀念在教小孩
這樣子要怎麼教出真正心智成熟的成人??
就是因為你們這種教育態度,才會教育出一大堆沒有辦法承擔自己行為後果的人
動不動就要把自己塑造成受害人,出了事情只會檢討別人,從沒想過自己是不是也有責任
我更想問,你們又是怎樣判別,心智成不成熟的?
是不是又是一種自助餐?
今天要為自己營造受害者形象的時候,馬上就說自己當初不成熟
要定對方的罪的時候,就說他足夠成熟了,應該知道自己在犯罪
照這種邏輯
犯罪者也可以說自己不成熟來脫罪阿
而受害者被別人說「你已經夠成熟了,根本就自願被害,你自己不拒絕的」的時候
就不要在那說什麼憑什麼檢討受害人
你可以吃自助餐,別人也可以吃阿
用一句「某人心智不成熟,所以是受害者」就可以定對方的罪,豈有此理?
心智成不成熟根本就沒有一個嚴謹的判定標準阿
這樣說啦
你們誰自認自己心智成熟的,你怎麼判定自己心智成熟的
以什麼為標準,可以說來聽聽
講到這個,我就想到,大家常常在推動18歲就有投票權
我很想問問,一個已經16歲的人,連自己想不想被 * 都不知道、都不能為自己決定的人
怎麼才過兩年,到了18歲,突然就成了能夠決定國家未來走向的成熟公民?
給我解釋解釋阿
魯夫過了兩年也還是白痴阿